“会不会烫?”安筱喂了两口,发现宋雨歌吃得很慢,总是看着她。
宋雨歌也察觉自己失了态,咳了两声,说:“有点儿。”他声音有点儿哑,身体还有一点低烧,“这瓶点滴完就可以回去了,明天还要来上班。”
安筱听到这句莫名火大:“你自己就是个医生,难道觉得生病很好玩?”她语气不算好,凶巴巴的,宋雨歌听到,却笑了。
“我还以为你这次不发火呢?”
宋雨歌声音低哑,落到安筱的心间,令她莫名红了脸。
“我看你就是诚心想让我生气!”安筱白了宋雨歌一眼,低头细心地把粥吹冷,再喂给宋雨歌。
喝完粥,安筱把笔记本拿出来开始写稿子,宋雨歌则在规律的敲击键盘的声音里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久违的安心的感觉,宋雨歌梦到那个坦率大气的女子还是少女模样,坐在他的后面,上课铃响的时候,她总是会拿笔戳他令他从疲惫里醒来。那个时候,她嘴角的笑容还真心实意,少了如今的冷淡和疏离。她会问他题目,物理、数学,学得很努力,分明的一个理科生,分数出来六百五十多,却在大学志愿里毅然决然地填了中文系。宋雨歌就想,如果安筱当初读的是文科,那她的文科状元应该就没跑了。毕竟她的语文和英语是那么优秀。
暗无天日的高三里,她的笑容和声音几乎算是他心里唯一的光彩。所以后来医学院里比高三还要累的那四年,他无数次怀念她的声音和笑容。高中时候,他还不知道,安筱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只是好像一切都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了安筱坐在他的身后,习惯了和安筱开玩笑打趣。宋雨歌从来不曾深想,这样的习惯意味着什么。
也从来不曾想过,是习惯,还是喜欢?
——
护士给他拆下针头的时候,宋雨歌才醒过来。安筱在旁边,东西早已经收拾好。那种守候和等待的姿态,令他心中微微一动,竟也让他生出几分心疼来。
安筱看着宋雨歌,岁月已经把曾经的男孩磨砺成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这个人,曾经陪她走过青葱岁月,在他不了解的时光里,她爱得深切而诚恳。
“走吧。”宋雨歌接了安筱的包,两人并肩走出去。
护士在背后嘀咕:“还说朋友呢,宋医生什么时候帮女人提过包?”
“你吃东西了吗?”宋雨歌问。
安筱摇摇头,说:“飞机上吃了,还不饿。”
“飞机上东西那么难吃!”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那么难伺候?”
“明明最难伺候的人是你吧,你可真好意思说别人!也不知道是谁甜的不吃辣的不吃带壳的海鲜不吃,就连丝瓜茄子都不吃……一把年纪了还怕黑怕打雷的……”
安筱翻着大大的白眼,没理这个刚刚打完点滴就开始猖狂的男人。过马路的时候,宋雨歌牵了她的手,像以前一样。只要是过马路,宋雨歌都会牵她的手。
她刚刚来这座城市时,过马路的时候出了车祸。宋雨歌被医院通知赶到急诊室的时候,眼睛都红了,她撞断了左腿,足足养了半年。从那以后,只要过马路,宋雨歌都会牵着她,哪怕是有女朋友的时候也如此。但是安筱很介意,他谈恋爱,她就不会跟他单独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