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跟妻子聊天时,曾提到当年单身宿舍跟我住同房的那人,我脱口而出地说他是“那坏人”。过后这些天我总是反思:我凭什么判定他是“坏人”?唯一颠扑不破的理据是,他被判刑了。但我还是觉得有点牵强!
所谓坏人,是一种道德标准。一个人是好是坏跟判断者的标准关系非常大。我们常听人说的一句话是:“某某人其实是个好人!就是某方面怎样怎样”。每每听到这样的话,我心里其实蛮反感的,反感其和稀泥。而我理直气壮地将那人定性为坏人,感觉自己其实也失之偏颇和武断。
虽然当年他要结婚时,曾告诉我某天他做梦和我一起跟日本鬼子巷战时,不小心一枪把我打死了。但我读过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理解他不过是为了达成独占单身宿舍这间房结婚的愿望而已。没有怨恨他。后来,为了他结婚,我搬到十几公里以外的地方去住,把房子腾给他结婚。因为当初我们单位有这样的潜规则:两个人一起住单身宿舍,一人要结婚了,另一人搬出去让他结婚,等他分到了住房,就将宿舍给另一人独占以待结婚。但他没有信守大家的这个潜规则,他搬出去的时候,没有把房门钥匙交给我,而是交给了单位的房产科。他的背信弃义,虽然弄得我后来很被动。但房产科的人以及后来被分配进那间房的人,因为单位的潜规则,都放弃了跟我的较劲。我最终还是独占了那间宿舍结婚。
但我觉得,因此而判定这人为坏人似乎个人偏见多了点。我觉得理所当然的是因为他索贿受贿,被查出来后判了刑是最无可争议的理据!所以我可以说我不是因为个人得失而理直气壮地说他是个坏人。
但我又想起听说是证据确凿的另一件事。据说,我们都认识的一个人,被空投到下级分公司当总经理。他跟分公司的副总经理们一起收受了一老板的贿赂。后来他调离分公司之后,那老板因为别的事发,被监察机关调查,因此牵出了分公司领导班子集体受贿案,那些副总经理们,听到风声当即全都主动上交了贿赂款而平安无事。他却因为在分公司“为人太差”,没有任何人给他通风报信,所以直到监察机关双规他之后,才被动承认了。后来被判了刑。我就想,他因为被判刑可以说是坏人。但那些副总经理们是不是坏人呢?!
有多少在监狱外晃悠的衣冠楚楚的人们,他们其实做了跟监狱里的人们一样甚至更坏的事,难道就因为他们没被判刑而不能说他们是坏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