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争睁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女子,对了,清渺会易容的,他们肯定不会以真面貌示人的,于是她假装和外面的亦博尘说话,“博尘,我觉得这件衣服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一样……”
这边,清渺也不需要无争说话,只是拿着一张一张的纸在给她看:少主、我、朗姆……
成婚前一晚动手,我们混到王府去接你,你随时做好准备……
易容前往,主动找你,尽量把人支走……
争取时间现场为你易容……
会给孩子吃一种暂时让他昏睡的腰,不伤身……
衣服穿好了,清渺挑起门帘,两个人男的眼睛都盯着门口处,心里也都有着一些小雀跃,不知道到底能美到什么程度。
无争也很紧张,她感觉这件衣服很适合自己,一定效果不错,要是现场有点儿音乐烘托就好了,最好是万宝路进行曲,然后铺上一条红毯,自己就从红毯的一端慢慢的走进大家的视线,不时的驻足给大家照相的时间,哇哈哈。
清渺的一声咳嗽将无争从白日梦中惊醒,她才迈着步子款款的走出来,亦博尘看到无争后,觉得再长时间的等待都是值得的,她真是,是,真是太美了。
现在的无争只能用惊艳形容,白皙的皮肤,在大红色的衣裙的衬托下妩媚动人,金色的束腰,将她的盈盈一握的腰肢紧紧的束缚,错落但不相连的裙摆,一走路她皙长的腿若隐若现,如果再有一双8公分的高跟鞋,那简直就完美了。
面对如此惊艳的无争,莫要说男人,就是女人都只会崇拜,兴不起一分嫉妒。
亦博尘一时失去了语言能力,甚至咽了口口水,你以为她很美了,原来她最美的一面永远在下一次呈现给你,不论性格,仅仅是样貌她都总会给你各种惊喜,这样的女人,弱水三千也不及这一瓢。
再说方传岳,在他的眼里向来没有美丑之分,除了极个别的几个人,他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可是程无争绝对是个例外,现在想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例这个外的呢?大概、也许、没准、可能、八成儿、好像是从见到她第一面开始吧,她双手合十的祈祷,他并不是个肤浅的人,不会因为她样貌的美好就觉得她与众不同,现在同样,并不是因为她穿上这件衣服的美丽,他才会用这种痴迷的眼神看着她,那是因为什么呢?
除了这两个男人,对面的布料店中还有一个伙计,那眼神的灼热程度绝对不亚于无争面前的两个人。
无争低垂着眼眸,这火辣辣、直勾勾的眼神,看得她直心虚,“喂,被光看,给点儿评价呀。”
这还用评价吗?事实不就摆在眼前嘛,真的不好评价,这些庸俗的词语根本就没法形容现在的她,前一刻的她可以用容貌秀美,风华绝代来形容,那么现在,她完全是汇集了众生诸般色相,美的摄人心魄。
无争能看懂某人热烈而缠绵的眼神,但却看不懂某人似乎压抑和嫉妒的眼神,所以转向方传岳,“少侠,你觉得怎么样?”
方传岳收回视线,调动出一种漫不经心的表情,“衣服还不错。”
无争知道他的话有故意的成分,嘴里小声嘀咕着,“就只有衣服不错吗?女为悦己者容,我不在乎你怎么评价,哼。”
嘴上说是不在乎,但是心里却有些小失望,可她不会表现出来,在两位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一场角力赛正在进行着,谁比较不在话,谁就占了上风。
方传岳也明白,她再好,也不管自己的事,自己什么评价,别人也不在乎,有些事,有些人,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在乎了又怎样!
多少时候,多少人,因为得不到,假装不想要。
其实包括无争,大家都清楚,亦博尘和姜美思的婚事就是一个形式,谁也不会当真,所以,即使明天就是婚礼的正日子,王府内还是和往常一样,只是没有让谁单独值班,而是所有人都自觉地聚在一起,选择喝喝茶,下下棋,聊聊天,只是绝口不提婚事的事。
无争特意穿着她新置办的红色锦袍,衣服虽然是亦博尘送的,亦博尘也觉得非常好看,但是今天穿起来却怎么看怎么觉得讽刺,可不是嘛老公结婚,新娘不是我。
直到吃过晚饭,这几个人还腻味在一起,无争沉着一张脸下逐客令,“亦博尘,都这个时间了,你怎么也得去准备准备呀,一直呆在我这儿,不是让人家说我这个王妃善妒,容不下别人嘛,你快走吧,也省得我看见你闹心。”
亦博尘一副委屈的样子,“无争,我……”
“好了,什么也别说了,我不想听,走吧。”
其实,亦博尘也确实该走了,明天一大早就要去迎亲,估计现在所有人都在新王府上等着他呢,既然逃不过,值得希望明天快些过去,那么一切还会回到原点。
亦博尘走后,无争继续思考如何支开未央和方传岳,清渺就说今天晚上会将她们母子带走,可是也没说具体的方法呀,婚礼在新府举行,又不是在这里,想要趁乱出去的想法肯定是不可行了,这么个空空荡荡的院子,让两个人这么显眼的人离开,谈谈何容易。
亦博尘抱着孩子坐在一边,方传岳则是站在门口,真讨厌,什么话能够骗过这两个人精儿呢?她这几天几乎愁白少年头,也没想出一个可行的办法。
无争踱到书桌前,拿着毛笔开始话一些简单的卡通人物,什么机器猫、樱桃小丸子、蜡笔小新……反正画了好多张,“少侠,你快来看,我话得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