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他抱着我哭了整整一晚上,最后竟在我怀里睡着了,依偎的像个孩子。
他在我眼里本就是个孩子,我比他大了整整五岁,这是我最忌惮的地方。
我离开的时候是第二日凌晨,我把他安放在沙发上,清理了屋子后把那些大补汤热了一边,在便利贴上写了“记得吃”三个字后便匆匆离开。
生物钟已溃不成军,回家关了门就倒在沙发上准备昏昏欲睡,奈何翻来覆去也睡不着,眼一黑便满是陶铭哭了的画面。
我在心底暗暗骂了自己着魔了,拖着疲惫不堪的身体到了浴室,磨蹭着洗了个澡,换下了带着酒气的外衣,又折回床上。
身体终于听话了一次,在闭眼不久便进入了沉睡。
我醒来时,闹钟里的时钟已经转到了四点,脑袋有些浑乱,手脚酸痛的不像话,无疑我昏睡了一整天。
我一如既往是这样,睡觉从来都是昏昏沉沉,大概就是别人口中的死睡吧,以至于之前陶铭在我熟睡时淘气的在我脸上乱画我也不知,还傻乎乎的出了门,被别人笑掉大牙。
现在想来,他一定后悔当时动了心,就像我对陶泽动了心一般。
念城的昼夜温差极大,如同水火不容般。
我裹了件外套,刚踏出门,迎面来的冷空气从落空的袖口涌进身体,不禁把脖子缩了起来,黄晕的灯折射处道影子,看起来像极了孤寡驼背的老年人。
我走进了一家杂事店,店里开着暖气,暖色灯如同阳光般撒下来,店主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大叔,穿的朴素,却也干净,他笑起来和蔼,拿出塑料袋帮我装东西。
我煮了鸡蛋面,吃完后又陷入了无所事事的地步。
像我这种年龄的皆是,可像我这种年龄单身还不工作的也许少有了吧。
我爸做菜手艺名震芋城,而我妈又是颇有名声的作家,而他们就我一个女儿必然视为掌上明珠,当然不舍的我工作了,所以我也算是半个啃老族了,为了不再遭闲话,他们给我介绍了洛泽不断的对象,但我没有一个满意,毕竟心已经飞了。
这不,牵红线的又来了。
我在电话铃响起半分钟后才慢悠悠的嗦了一口面接起,懒到直接把手机放桌上开了免提,声大的可以震碎玻璃,于是我才讪讪想到,我妈的嗓子不需要开免提。
“哎呦,你怎么半天才接电话啊,你爸那新来了个徒弟,那手艺,快赶上你爸了,将来肯定是走大路的孩子,明天安排你们见个面,好好整理整理自己啊,别又坏事了。”
我喝完最后一口汤,拉长了声音。
“哦——”
随即一阵唠叨声传来,我拿出了新买的瓜子,抖着腿看着没放音量的电视。
要是把这声音录下来放在床头当催眠曲应该很有作用,我想。
于是,我真的拿出了录音笔录了音,整个晚上,我妈在我的梦里乱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