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之类的事也有阶级,帝王的名起居注,由别人执笔,早年还是宫中的女知识分子。帝王的活动需要记,是因为确是影响大,上至群体的安危,下至某些人的祸福,都与他的心血来潮有关。这样的日记是为多数人。为自己呢,孔子在河边,慨叹过去的难得存留,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在京剧中以大白脸出现的曹阿瞒竟也有这种心情,《短歌行》中有句云:“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时间无情而人力有限,留不住,只好安于退一步,用纸笔记下来,以备日后翻检,像是还没泯灭。
比如真就记了,翻检,以常人为限,发现若干年以前,某月某日,想得一顶高职称的帽子,真就得了,某月某日,想看到意中人点头,真就点了头,以及下而又下,某月某日,被梁上君子拿走几张(因为仅有这一些)大团结,某月某日,被红卫英雄揪去批斗,往事如影,有笑有泪,总当很有意思吧?也就因为有意思,所以有不少人,依祖先老例应该日入而息的时候,却拿起笔,记当日的事,包括见闻,主要是自己的身心活动。这活动,依照各个人的多方面的不同,入记就难免有所偏重,如翁文恭之流偏重政务,越缦堂之流偏重学问;还有破格的,如鲁迅记洗脚(用文言,曰濯足),清朝某道学家记与老妻敦伦,以证事无不可对人言。总之,内容五花八门,就是别人翻检,也会发现,至少是有些地方,有意思。有意思还有个重要来由,是写了供“自己”日后翻检的(少数人例外),就容易掏出血心,说真话。说“容易”,不说一定,是因为世间是复杂的,比如就时间说,我们也可能躬逢伟大的时代,那就时时要准备红卫英雄之类来搜查;就空间说,如果有同室人,有时候,她或他也许有兴致看看吧?再有,如果诸多条件齐备,所记有问世的机会,则想到十目所视,也当为避免十手所指而笔下留情(自己之心情)吧?
但问世,终归是极少数。说起来这也是人间的一种遗憾,有印刷术以前无论矣,专说五代以后,如果李清照曾记日记,而有幸传下来,那就可以设想:一、其可读性必超过《金石录后序》;二、是否改嫁张汝舟的问题,也就不会直到今日还争得脸红脖子粗了。这位易安居士大概没记日记。据陆放翁《老学庵笔记》,黄山谷是记的,未能传世,推想其时还不觉得这也是可以让别人看看之文。这看法,直至后代也仍是只有小变而没有大变。这小变是极少数人,既人名高又文名高,记,也许落笔时就想到可能问世甚至希望问世,而真就问了世。至于绝大多数人,我们要用减法,先减去个最大数,不识之无因而也就不能拿笔的。
接着还要减去能拿笔而没有兴致甚至并未想到记的。这样一减,所余就都是记日记的,估计数量不会多。这不多之中,文值得看的,估计还是少数;值得看的,如果人无高名,问世也大难,因为刊印之前不能不考虑销路。这结果,与其他文体相比,市面的书架上,以及图书馆的书架上,日记就成为罕见。语云,物以稀为贵,也因为上面说的,容易说真话。多年以来,对于日记,我总是喜欢看。能不能举一种最喜欢的?如果不是比高下,允许说偏爱,我想说,那是李慈铭的《越缦堂日记》,小原因是学富,大原因是文高,通行说法是辞章好。辞章好,可以说是用意写的,因为一本写完,有借与人(如樊增祥)阅读之事;也可以说用意而没有离开本然,因为影印的传世本是稿本,并未誊清甚至重写。
不重写而可读,至少是我,读,就总是有高不可及之感。说不可及,发自肺腑,是因为我也写日记,看别人的,就难免反观乎己。反观,自知不可读;但家有敝帚,享之千金,关于写的种种,像是还无妨说说。我生于农家,很少机会亲近书香,因而直到中学阶段的后半段才想到写日记。为什么想到写?后来回想,大概是贵生从而有伤逝之情在作祟,舍不得,没办法,只好记下来,以期经历之事以及伴随的笑与泪能够留在小本本里。体例同于一般人,每日睡前写,记月日,记阴晴风雨,日常活动记大(如上课、上班)不记小(如漱口、洗脸),略常而详非常(如外出、来客等)。内容有偏重,是多写心的活动(后来有变,详下),分说,曰思想,即对什么有看法,曰感情,即对什么有爱憎。这样一来,所写就成为头轻尾重,头部像记账,尾部变为写文章。
这样,由20年代晚期起,到40年代末止,记了二十多年,迎来另一个新时代。新之一是是非有了规定,带来的困难不小,因为忘掉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各是其所是,各非其所非,不容易。结果就只有两条路可走:要是非,说己之所信;不要是非,说己之所不信。新之二是是非的要求严格,带来的困难更大,因为卫冕的英雄无时不有,无地不在,如果说己之所信而不合规定的是非,而竟入卫冕英雄之目,那就后果不堪设想。幸而我还有保身的明哲,于是先是清飘扬于外之文,用的是古法,非礼勿言。紧接着就清只可自怡悦之文,用的是留头去尾法,即写日记,只记账而不再做大块文章,敞开胸襟给人看。想不到这先见之明真就有了大用,是文化大革命中,有革命性的人物来搜查了,日记当然要拿走,而不久就退还,推想是对于这样的写实文字,“某月日,星期几,小风,不热。准时上班,注解某篇课文。六时下班,返家,路上买扁豆一斤。”既无兴致看,又无兴致保存,发还可以心净。
这是日记引来的胜利,可以拍掌称快。但也不是没有麻烦。其一最难处理,是有些事,记不记,如果决心记,记到什么分寸,如何措辞,都要大费斟酌。我是常人,而且是庄子所说“其耆(嗜)欲深者其天机浅”的常人,身心的活动,有时就难免与传统的礼法,甚至心中的天理(用宋儒的说法),不能尽合,记不记?昔日的有些道学家,是自负为事(甚至包括梦的内容),无不可对人言的,他们是否真能做到,自然只有他们自己能知道。至于我自己,就认为,如果也求事无不可对人言,就要有大雄之心,我行我素,不顾传统,并少看四面八方。这不容易,以梦为例,情动于中不罕见,其中总难免有应该止乎礼义而未能止乎礼义的,也记吗?我则常是采用今世的保身之法,曰多说不如少说,少说不如不说。不说,即未记,即使事轻微,关系不大,有时想到古人说的愧于屋漏,终归是不能心安理得。
其二,除极少数有史料价值或文学价值,值得问世以外,日记都是备自己日后翻检的,而说起翻检,其中又会有不少酸甜苦辣。就我自己说,是几乎不翻检,主要不是因为昔日的生活苦,而是因为回顾过去,感到人生真是如梦,往者已矣,来者也不会有什么价值,而又不能不活下去,所以更是苦。这种感触,有时甚至使我想到,与其记了不敢翻检,还不如不记。但是又想到,万一有什么旧事需要翻检呢?所以还是保留生活旧迹的愿望占了上风,直到现在,不问有用无用,还是记。
还有个其三,是最后如何处理,也不好办。我自信,这多年的日记,七七事变以前的若干本,毁于战火,可以不计,还有几十本,确是没有传世价值,那么就学林黛玉,焚稿?困难不是来自理论,而是来自实际。比如说,决定焚,自己尚有力时,考虑到也许还有用,不好焚;自己已无力时,下一代可能看做家乘(黄山谷的日记即名家乘),舍不得焚。如果竟至留下来,又竟至有人(纵使是家门之内的)翻阅,看到不少不足为训的,会有什么感触呢?想到古人说的人死求速朽,不禁为之慨然。
但那终是身后事,不管也罢。至于身前,明月之事不可知;今日,以及以前,已定,可意也罢,不可意也罢,都是切身的,应该珍视,能有个比较明晰的痕迹,总比茫然一片好吧?这痕迹,我未必检寻,甚至未必敢检寻;不过知道有此痕迹,藏在那一堆本本里,终归是个安慰。而说起藏,忽然想到一篇早已想写而仍未能动笔的文章,“十年泉下”,也许终于不能动笔吧?那就能有个藏这样的人和事的地方也好。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所以我还是决定继续记下去,直到无力拿笔时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