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有多种流行病。这是指那些有大害或小害而自以为得意的花样,例子举不胜举,只说一种语文方面的,是不宜加重说而加重说。这也是古已有之,而且外亦有之。古,如韩文公的《师说》,既“嗟乎”又“呜呼”;外,记得50年代,大量苏联著作译文,其中磕头碰脑是“必须指出”,都是加重说,虚张声势。言归正传,说今和中的,也是同样很多,只举一点点例,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类。
直接,最典型的是“最”和“太”。先说“最”。记得多年以前,我看拙作的一本小书校样,是编辑大人已经校过的,发现原来的“什么什么之一”改为“最什么什么之一”。我删去“最”字,唯恐再加,旁边加个说明,是“我向来没有这样说过”。何以不这样说?理由是:一、把两种意思不能协调的说法合在一起说,不合理。“最什么什么”是只此一个,“什么什么之一”是不只此一个,合在一起说就成为,既是只此一个又不是只此一个,可谓莫知所云。二、事实是,这样说的所指都是不只一个,为什么要先来个“最”呢?是以为这样就抬高了身价。姑且假定可以收到这样的效果,可是不幸,接着就来个“之一”,一瞬间又降了价,成为可怜无补费精神。
三、只打个小算盘,假定既可以说“泰山是中国名山之一”,也可以说“泰山是中国最有名的山之一”,意思无别,那就还是用前一种说法好,因为可以削去三个字,既省时间,又省纸省墨,除非有理由证明,不加最的说法包括普陀山,加最,普陀山就落第了。再说“太”,现在大有成为否定说法中动词、形容词的前缀之势,如“不喜欢”,要说“不太喜欢”,“不漂亮”,要说“不太漂亮”。这有时使我感到惶惑,不知道这个“太”在这里是否起作用。比如有一次我问往某条小巷的路,那位答“不太清楚”。我理解为“清楚”,只是不“太”,就又问,希望能告诉个大致方向,那位发火了,说:“不是说了吗,我不太清楚。”还有更离奇的,是有一次听到这样的话:“坐车不买票,那不太好。”怨我胶柱鼓瑟,理解为“好”,只是不“太”,心里不免慨叹,语文的地面上也竟有这样污秽的垃圾。
加重说还有间接的,是加无用的修饰语以求壮声势。只举两个例,都是看电视时候听来的。一个是政场,说如何如何,解决了农民的“具体”困难;一个是足球场,说带球向前,“直接”射门。还有抽象困难吗?间接射门吗?可是还是要加上这类废话,好像不这样说,力量就不够。
也许在时风的大氛围中,就应该这样;至少是小节,用不着大惊小怪。我惊我怪,是因为有另外的想法,那是,一言一语,个头儿虽然不大,很可能与“风”(语风文风)有关;而这风,深挖,又很可能与心态有关。什么心态?可以挖出两种。一种是喜欢繁琐,不喜欢简洁,所以开口下笔,总是乐得加些无用的甚至有反作用的零碎。一种是喜欢浮夸,不喜欢平实,所以应该冲淡时,也惯于大声叫喊。就语论语,就文论文,我是推重简洁和平实的,认为那是高的境界,达到甚至接近都不容易;但总是应该心向往之。往,要做,放弃这类的加重说也许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