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天梦之城
舒夏在城堡里住了两天。爱玛太太似乎对医药相当精通,城堡里有个简单的医疗室,放满了舒夏所不认识的种种器材与药片。
爱玛太太找到两片红色的药丸,用温水化开,加上蜂蜜调成浓稠的糊状,轻轻地抹在舒夏手上。几乎是立刻,火辣辣的疼痛得到了最清凉的镇压,舒夏舒服得叹了口气,“你真厉害,爱玛太太。”
“这是少爷的药房,我看得多了,多少会一点点。不过,也就只是一点点。”爱玛太太俏皮地眨了眨眼,“万一你的手指变成了红色,请一定要原谅我。”
舒夏笑了。手好得很快,第三天就已经不疼了。舒夏向爱玛太太打听了一下周围的情况,得知最繁华的就是离这里五十里远的天梦罗城,是整个阿莫昆的中心。爱玛太太听到她要去那儿找工作,非常惊讶,“为什么?为什么要工作?你就住在这里好了,和我做伴!”
“那怎么行呢?”她总得赚上回家的路费,虽然城堡里的一架烛台都可拿去换不少钱,虽然每次吃饭都盯着银质餐具发呆,计算它到底有多重,可是,她毕竟不是小偷。“相信我,我是占卜师,可以谋生。”
“真的吗?”爱玛太太感兴趣得很,“啊,那太好了,你的水晶球呢?帮我算算,我的儿子什么时候会来看我?”
舒夏让她找来六个金币,依次扔在桌上,三顺三反,是一副乾坤卦,正是万事皆顺心的卦象。舒夏把金币收起来,“这个星期之内,他一定会来。”金币沉甸甸地躺在掌心里,手感真好!舒夏暗自叹了口气,把金币还回去。
爱玛太太高兴极了,“那我得准备他最爱的松饼和烤鸡!啊,还要给他把房间收拾好!阿夏,你一定要帮我!”
舒夏当然愿意。只是,可是,但是……老实说,舒夏对于占卜这回事,真正的把握远不如外表所表现的那样大。虽然是靠这个混饭吃,但那真的是有很大的运气在里面。而爱玛太太竟然这样相信,倒令她有点不好意思,一边帮忙换床单,一面祈祷爱玛太太的儿子一定想起老妈,常回家看看。
而凑巧天随人愿,又或者,像江度说的,她身上真的流着大占卜师爷爷的血,她的占卜再一次成功了。第二天下午,城堡外来了一辆马车,马车里下来一对璧人,男的英俊斯文,女的娇俏可爱,手牵着手,向着爱玛太太走来。
爱玛太太高兴得热泪盈眶,向舒夏报之以于数个亲吻和拥抱。那天的晚餐丰盛得无以复加,爱玛太太的儿子埃克一面吃一面感叹母亲的手艺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爱玛太太大笑,然后道:“不要撒谎了,儿子,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正坐在你的身边,不是吗?”
约丽丝小姐微微红了脸,眼波与埃克一触,两个人都露出甜蜜的笑容。
饭后一对恋手牵着手去散步,爱玛太太叮嘱他们只在城堡的花园里走走,千万不要出去。埃克好脾气地答应了,并保证半个小时之后就会回来。爱玛太太依依不舍地看着他们走出视线,就好像他要去千万里之远,直到看不见了,才叹了一口气,到厨房收拾清理。舒夏已经在洗碗了。这是平时爱玛太太绝不允许她做的事,因为“女孩子的手是第二张脸,一定要好好呵护”,何况,她还是“客人”。舒夏听了笑笑就算了,能帮上的随手就做一些。城堡很大,清扫和整理工作其实相当庞大,不知道爱玛夫人一个人是怎么忙过来的,又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仆人。
但今天,爱玛太太竟然没有大呼小叫地把她赶到客厅去喝茶,反而是一脸怔忡,还打碎了一只杯子。舒夏过来帮忙收拾的时候,竟发现她的眼眶里含着泪水。
“爱玛太太,你……”
她的话没能问完,爱玛太太扑进了她的怀里,放声痛哭起来。舒夏错愕,完全不知道如何安慰。好在爱玛太太很快地止住了,“哦,你看我,我只是,只是……”眼泪又出来了。舒夏起身去拿酒,找到上次爱玛太太给她喝的果味酒,倒了一杯。爱玛太太接过来一饮而尽,舒夏再倒一杯。喝了三杯后,爱玛太太看上去好些了。
“我只是,只是太高兴了……”爱玛太太这样说,但泪水还是顺着她的脸滑下,“埃克,埃克有恋人了……”
“这不好事吗?”
“当然,当然,这当然是好事,只是,只是我可能要失去他了,永远地……”
舒夏明白了。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马上就要成为别的女人所有了,也许全天下的妈妈在看到媳妇的第一瞬,内心都是这样的想法吧,“她要来带走我的儿子了!”
从此不再是儿子身边最亲的女人了。
“再也看不到他了……”爱玛太太哭诉,“再也看不到他,这是怎样一种痛苦?哦,不不,我不能这么想,如果他可以成为天使,我应该是最高兴的那个人啊!就是因为当初有天使这样祝福我,我才有了现在的人生,我的埃克,我的埃克,他就是天使,他会变成天使……”说着,她拉住舒夏的手,“阿夏,阿夏,你说,他和约丽丝,谁会先用天梦罗杯呢?”
这个问题让舒夏怎么回答呢?事实上,她这番话,让舒夏听得一头雾水,不过面对泪流满面的老母亲,舒夏还是得安慰:“只要他们相爱,无论谁先告白,都无所谓吧?”而且,看两个人的样子,肯定是早就挑明了啊。
“怎么能无所谓呢?用天梦罗杯的那个,会变成天使啊!”爱玛太太紧紧握着舒夏的手,“告诉我阿夏,你是如此优秀的占卜师,你告诉我,谁先用呢?”
这种事她怎么知道呢?不过,看约丽丝小姐那样说话都会脸红的样子,应该没有主动追男生这样的勇气吧?
“应该是埃克里吧?”
她的答案让爱玛太太整个人安静下来,是一种近乎静止的安静。慢慢地,爱玛太太拭干了脸上的泪痕,轻轻叹了一口气。
“是的,会是埃克里。埃克里是那样的人。他和他一模一样,他会成为和他一样的人,会成为天使。”爱玛太太拍拍舒夏的手,“请和我一起,为他感到高兴吧。”
“嗯。”老实说,舒夏并不太明白她所说的话,但显然现在不是追问的时候,她决定把话题慢慢引开,于是问:“埃克里和他父亲很像吗?我倒觉得更像你呢。”
“不,不是他父亲,而是,”忽然之间,爱玛太太脸上多了一种舒夏从未见过的温柔,她道:“而是,我的天使。”
“天使?”
“是的,给我祝福的那个人。此生最爱我也是我最爱的那个人。”爱玛太太语声温柔,“时间过得多么快,现在埃克里也要成为天使了。”
成为天使,什么意思?
舒夏还想再问,爱玛太太已经吸了口气,把她赶出厨房,“谢谢你的陪伴,阿夏,不过,这个时候你应该喝杯茶,准备洗澡睡觉。这里不是姑娘们应该进来的地方,给我乖乖出去!”
埃克和约丽丝在城堡住了五天,度过了他们月末的假期。埃克在天梦罗城做一份简单的文书工作,每月休息两次,一次五天。聊天的时候,得知了舒夏想进城找工作的愿望,埃克表示愿意帮忙。
“狂欢节下旬就要开始了,城里应该需要很多的人手。”埃克说,“你可以跟我们一起进城。”
“为什么要去城里的工作呢?实在不行,就在这里工作吧!”爱玛太太显然舍不得这个伴,“这里空气又好,又安静,又只有少爷一个人,很轻松。”
是啊是啊,这里的工作环境又好,包吃包住,客房比五星饭店还华丽,爱玛太太的手艺则比五星大厨更诱人,然而,令舒夏不敢留在这里的,恰恰就是因为这里有个少爷啊。
那样的人……惹不起我还躲不起吗?
“妈妈,城里当然更热闹,而且马上就是狂欢节,即使住在多罗里郡的人都要赶到城里去,何况我们就在城郊呢?”埃克说着,忽然望向拉了拉他袖子的约丽丝,“怎么了?”
约丽丝微微红了脸,“我堂姐家里很缺人手,前几天还从我家借用了一批人,如果舒夏小姐愿意的话……”
“非常感谢。”舒夏立刻道,“请问是什么工作?”
“这个……我不太清楚,大概是协助堂姐布置房间吧,我可以请堂姐为你安排一份轻松些的。”
只是做家务听使唤问题就不大了。解决了生存问题,舒夏整个人轻松下来。第二天,跟着这对情侣一起出发,前往天梦罗城。
天梦罗,在莫拉语的意思,是最深沉的爱与祝福。这是整个阿莫拉的中心,无论是经济与政治。城堡位于城郊,距离有五十里。沿着昆莫罗河向南走,起初窗外俱是繁华秋色,苍翠山林里夹杂着殷红或淡桔色的树叶,在河中投下倒影,农人们扛着工具走在田野上,嘴里唱着听不清歌词的歌。两个小时后,人烟渐渐稠密,已经有些小城镇出现了,最后马车停下来,约丽丝说:“应该到了。”
舒夏猜也是到了。因为外面非常热闹,交杂着许多人的交谈。她掀开车窗上的帘子看了看,许多人正在排队,以缓慢的速度前行。在队伍的前方,是高大巍峨的城门,城门上方雕着巨大的徽章图案,是一个人的侧脸两只翅膀衔接着它。看上去有点眼熟,舒夏忽然想起来,城堡客厅天花板上的壁画里,中间那名天使的脸,好像就是这个样子。
马车只是停了一下,便越过人群,向最中间的城门进去了,守城人远远地还在脱帽向马车敬礼。驶入城门之后,感觉立刻不同,同样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却不再像城外那样风尘仆仆了,每个人都很悠闲。街边商铺林立,女人们穿着华丽的衣裙,打着小伞,手挽着手,向走过的某个熟人点头示意。一只雪白的小狗跑在前面,胖胖的小孩子走过来抱起它。穿着黑色短斗篷的年轻男子们不知道聊着什么笑话,一起走进了路边的咖啡店。街边有人兜售鲜花和各种假面具。路面极平坦,虽然马车已经放慢了速度——在天梦罗城,马车过快是要被开罚单的——但舒夏仍然觉得太快了,只一眼掠过,掠过的东西又太多,什么都没能好好看,就被马车带进了约丽丝小姐的家。
约丽丝小姐全叫约丽丝·格鲁达,她的家非常气派,管家与仆人们穿着统一的制服,进门去一间广阔花园,草坪修理得整整齐齐,如一块做工精细的绿毯。房子没有城堡大,但处处光洁透亮,沙发与茶几可爱得像甜点。事实上,端出来的甜点也相当美味,格鲁达一家的家庭人口简单,每个人都很亲切。第二天一早,约丽丝带舒夏去她堂姐艾莫达侯爵夫人家。
这次埃克没有来,约丽丝说,狂欢节马上就到了,所有有职务的人,都会非常忙。
真是爱享乐的世界。舒夏微笑着想,问:“狂欢节会有多久?”
“哦,成人们是九月二十六号到十月二十六号,但我们嘛……”约丽丝脸上难得地露出得意的欢喜,“可以一直玩到明年三月二十六号!”
七个月!这么久!舒夏被吓到了,而且——“成年人……”
“嗯,他们不能像我们这么轻松。”
“我是说……约丽丝,你今年多大了?”
“二十了,怎么?”
舒夏讶异,“还不算成年?”这边的年龄是怎么算的啊?
“是啊,还没有……”约丽丝的头低下去,转而又抬起来,脸上有了红晕,“不过,快了……”
“约丽丝,多大才算成年呢?”
约丽丝很奇怪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忽然像是明白了什么似的,带着一脸孩子得到装大人机会的正经,问:“阿夏,爱玛阿姨说,你是从遥远的地方来的,是吗?”
舒夏点点头。
“那么,天梦罗杯你知道吗?”
“知道啊。”
“知道了?”约丽丝看上去有点失落,“那就是了,当有人送你天梦罗杯,而你真心爱着那个人,那么,就可以完成你的成人礼了。”
意思是……要恋爱了才算成年?
“本来我可以推荐你去堂姐身边当女官,可是,我没有成年,你也没有,我们没有资格。”约丽丝不无无奈,“我们还只是孩子,只好委屈你做些使女的工作。”
“那埃克……不是工作了吗?”
“那是因为他突出的能力,他能记住他所见过的任何东西,所以,他所在的部门所有的文件都不用担心遗失了,只要有埃克在就行。”说起男朋友,约丽丝的脸上有淡淡的光芒,“只是,他还没有成年,不能晋升更重要的位置……不过,没关系,快了。”
快了……充满希望的语调,显然,在这里,要举行过成年礼,才算得到了走进社会大门的钥匙,才能真正参与这个世界。
坐在马车上,路边的街景一览无余,一只风筝落在树梢上,树底下一群孩子正在那儿急得欲哭无泪,一个年轻人路过,忽然纵身一跃,取下风筝递给孩子们。
舒夏从车窗探出头去,怀疑自己眼花了。
约丽丝不解地看着她,“怎么了?”
“我刚刚看到,一个人……跳得好高……”
约丽丝也探头出去看了一眼,“哦,是罗特斯家的人,他们家的运动能力都很惊人,另外就是,每个男人都很花心。妈妈说过,天梦罗杯哪怕送给红图郡的农民,也不能送给罗特斯家的男人。”
正是清晨过后,初秋最美丽的时光,阳光温柔,温度适宜,却有一丝莫名的凉意从指间到心间,让舒夏无由地觉得不安,问道:“每个家族的能力不一样吗?”
“当然,同样的血液会带着同样的能力,血脉不同,能力当然也不同。越高贵的家族,能力越强大,所以,有些尊贵的家族从来不和边远的外族通婚,以免影响了血统。”
这句话多么耳熟,江度的声音仿佛就在耳畔:“用吸血鬼的话来说,同一血脉的人,身上也一定有着同样的能力。”
吸血鬼……
舒夏摇了摇头,把这荒谬的念头甩出去。爱玛太太怎么可能是吸血鬼?约丽丝怎么可能是吸血鬼?埃克怎么可能是吸血鬼?唯一像的唯有那位少爷,可是,他正在阳光下骑着马无比悠闲呢。
这怎么可能会是吸血鬼的世界?
地球那么大,这只是她所不了解的某一处罢了。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未解之谜,就是由于不够了解也造成的。也许这里的人都有一些奇特的能力,比如跳得很高,比如过目不忘,比如,一个吻就可以教给人一种语言……不不不,不要再想了,思绪伸展到这里,舒夏立刻像被什么蜇了一下,坐立难安。约丽丝看她神情变化,有些好奇。舒夏连忙接上话题:“那么你呢?约丽丝,你的能力是什么?”
“我我我没什么能力……”约丽丝立刻脸红了,“我最没有用了……”而就在这个时候,马车一顿,约丽丝向外看了一眼,“到了,到了。”
艾莫达侯爵的家更忙。狂欢节即将到来,无论大小的家庭都很忙碌。昨天在约丽丝家里,约丽丝的母亲就和使女们一起缝制过节的衣服,然后又给家具换上新的装饰品。但在艾莫达侯爵家里,约丽丝家里那种忙碌只能算嬉戏。从大门进来开始,每个人都行色匆匆,高声呼喝与交待的声音里,混着说笑声。管家阿茉太太更是异常忙碌,见到约丽丝的时候,一边迎上来一边打发站在她身边的使女,“叫库特先生联系罗杰先生,明晚之前那一批面具必须做好,必须!还有,那个谁,米那,桌布好了吗?没有?那你弄那些扇子干什么?!快去,快去!”
一面已经到了约丽丝面前,“我亲爱的约丽丝小姐,您来了!天,看看这里都忙成什么样了,只有三天了,人手又太少了,实在是受不了!侯爵夫人正在客厅看刚送来的红酒,您请跟我来。”
“不用了,阿茉太太,你忙着,我们自己进去就可以了。”约丽丝微笑着说,然后带着舒夏穿过重重忙碌的人群,来到客厅。
客厅的人也不少,不过相对安静些。沙发前的长茶几上放了一排酒杯,每杯里面斟了大约五分之一的酒。一名金发女子正端着一杯酒,迎着门口的光亮去观察它的颜色,忽然透过杯壁看到了约丽丝,放下酒杯,一笑,“约丽丝,你怎么来了?”说着,含笑站了起来。
她的身姿高挑颀长,腰肢纤细得仿佛一掐就断,胸脯却饱满润丽,敞口的上衣露出胸前大半肌肤,如脂如玉,脖子上戴着一条祖母绿的项链,是全身上下唯一的重色。其他的,包括眼珠的颜色,都是温温浅浅的蓝。
这无疑是个出色的美人,然而让舒夏瞳孔放大的,不是因为她的美丽,而是因为——
她见过这张脸的!
几千米的夜空下的惊鸿一瞥,她看到了一张美得令人难以忘怀的脸,那张脸,除了眼睛与头发的颜色,就和她一模一样。
现在,这张脸的主人正向两人走来,宽大的裙摆几乎没动,姿态优美得宛如飘过来的一朵行云。她走过来握住约丽丝的手,同时微笑着望向舒夏,“哦,谁能为我介绍这位小美人?我很久没有看到这样漂亮的黑头发和黑眼睛了,约丽丝,这是哪家的小姐?”
“是我的朋友舒夏,阿兰达堂姐。”约丽丝挽着舒夏,将她拉到前面一点,“她从遥远的地方来,我想她可以帮上你的忙,所以就带她来这里了。”
“真的吗?”阿兰达很高兴,“那太好了,我简直恨不得把整个阿莫昆的人都拉来帮忙,这些天真是让我头疼,舒夏,谢谢你。”
“是我应该谢谢您。”舒夏静静地说,跟着牵起裙摆,用阿莫昆的方式向她行了个简单的礼节,“我愿意为您效劳,侯爵夫人。”
“你是约丽丝的朋友,请叫我阿兰达。”阿兰达让两位女孩子坐下,“来,帮我选一下,这里的酒哪些好?”
约丽丝先笑了,“阿兰达,我们都不喝红酒,我们只喝果味酒。”
“哦,我真是忙糊涂了,忘了你们还是孩子。可惜不能请到艾诺鲁达斯公爵来,不然他一定可以告诉我哪种酒是最好的。”
“艾诺鲁达斯公爵会喝酒?”约丽丝讶异,“我听父亲说,他滴酒不沾。”
“呵呵,约丽丝,你跟埃克去了趟乡下,错过了城里的大事呢。就在前天,祭司大人已经将公爵的爵位传给了撒卡寻少爷,现在,这个城市最懂得美酒的人,就是新任艾诺鲁达斯公爵了。”阿米达说着,终于决定了节日要用的酒,下人们把酒具收起来。
约丽丝好奇道:“为什么?撒卡寻少爷和埃克一样,并没有成年啊。”
“也许,祭司大人认为今年的狂欢节,新公爵可以找到他的天使吧!”阿兰达说着,微微叹了口气。
舒夏不知道她为什么叹息,说到天使的话题,脑子里的雾水就会有逐渐增多的趋势。何况,她实在好奇另一个问题。在约丽丝临走的时候,舒夏送她到门口,终于忍不住问:“阿兰达有没有姐妹?”
约丽丝有些迟疑,“有是有一个,但是……她已经被打入地狱了。”
地狱?
舒夏不解,“什么?”
“她想强行把天梦罗杯送给别人,被祭司大人判了重罪,已经没有在阿莫昆生活的资格了。”约丽丝叹了口气,“阿夏,不要在阿兰达面前问起这个,她会很伤心的。”
舒夏点点头,目送她远去。
疑问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解答,但新的工作已经来临了。因为她是个新手,而且是未成年(ORZ),所以被安排在最简单的岗位,即打扫卫生。
原本打扫的人手被抽调去了明珠庄园,那才是狂欢节真正的重头戏。艾莫达侯爵家的明珠庄园,是每年狂欢节的最热闹的地方,那儿永远有最香醇的美酒,最优美的音乐,最大方的主人以及最盛大的狂欢。
人们都说,没有到过明珠庄园,便不算过过天梦罗城的狂欢节。
最后几天了,几乎所有的人手都集中到了明珠庄园,除了像舒夏这样留着看家的人。到了狂欢节当天晚上,阿兰达让人来找舒夏,要带她一起去明珠庄园,但一看到舒夏,立刻失笑,“我的孩子,你就准备这样去吗?”
舒夏打量一下自己,“阿茉太太说过,使女要穿制服的。”
“不,不,你不是使女,你是约丽丝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来,我们来换件衣服。”
“不,谢谢你,不过不用了。”舒夏不是爱热闹的人,微笑着拒绝了,“我觉得穿着制服更方便些,阿兰达,请尊重我的工作。”
阿兰达无法,只好道:“那至少要打扮一下啊!”看到花瓶里的新鲜插花,折了两朵,簪上舒夏挽着的发髻里,又找出一对珍珠耳坠,却发现舒夏没有耳洞,忍不住叹气,“阿夏,你再这样下去,是没有人送你天梦罗杯的!”
我不需要天梦罗杯,我只需要回家的路。舒夏默默地在心里道,不过闻言还是笑了,“没关系,我可以送给别人。”
阿兰达也笑了,这时有人在门外道:“美丽的夫人,请问您和您的小使女打扮好了吗?明珠庄园的狂欢者们,可等着我们呢!”
说话的正是艾莫达侯爵,他是个高个子,长相普通,但性情和蔼。阿兰达带着舒夏走出房门,将手递给他,一起出发前去明珠庄园。
街上的气氛已经完全不同了,所有的灯都亮着,到处是喧闹而欢乐的人群,人们脸上有的戴着面具,有着画着脸谱,有人穿着从头黑到脚的长袍,只露出两只眼睛,有人穿得异常热辣,简直就像是准备去跳草裙舞。
在这一天,没有贵族,也没有平民,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如果不是主动招呼,人们一定认不出,旁边这位打扮成一位小丑的家伙,就是隔壁那个常常因为喝酒而挨老婆骂的老头子。在节日里,人们可以做一切自己想做的事,当然了,并不是所有人都在放纵自己,就在人群里,还有三三两两穿着制服的卫士们在走动,他们脸上没有戴面具,表示正在值勤中。想要闹事的话,还得先看看这些大人的脸色。
马车穿过几条街,一直驶入明珠庄园的正门。庄园内的热闹还没有真正开始,贵族们的狂欢节开始得稍晚一些,直到深夜之后,来的人才陆续多了起来。埃克和约丽丝也来了,看见舒夏没有戴面具,约丽丝嗔怪阿兰达作为雇主太过苛刻了。舒夏笑道:“我不会跳舞,光是看你们玩已经很好,而且,戴着面具不是不方便吃东西吗?错过了厨师经心准备的点心多可惜啊。”
庄园的每间房间都可以供客人休息,并且,只要客人吩咐一声,就会有侍者或使女将他们所需的任何东西送上门。这也是明珠庄园一直成为狂欢盛地的原因之一。此时,一楼极大的客厅里灯火通明,一支银质烛台从天花板直垂下来,数百支蜡烛在上面点燃,将客厅照得如同白昼,客人们的装饰华丽的面具都在烛光下闪闪发光。第一晚是历年来例行的舞会,乐队隐在精致的屏风后面,曲调很轻快,跳舞的女孩子不停地发出清脆的笑声,因为与她共舞的男孩子总是猜错她的身份。
侍者托着酒在人群里穿行,托盘里空了之后再回来拿,舒夏的任务是将酒一杯杯倒好,方便侍者来取。这里好像没有鸡尾酒,只有红酒和果味酒,红酒也有浓淡之分,舒夏要做的,就是把不同的酒,倒入相应的杯子。倒酒的间隙,她站在柱子边上,看着热闹的人群,觉得自己像一个观众,远远地观看着这一切。
这一切,确实离她很远。再也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清醒,也比现在更恍惚——这不是她的世界。
如果她能够看到这些,只应该在电视里。
事实却不是,她离他们如此之近,他们手上端的酒,就是由她从酒瓶里倒入。
梦境一般的荒谬感,让舒夏从心底深处生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无力,她端起手里刚倒好的酒杯,仰首喝下去。是浓度很高的红酒,只有酒量极好的男士才会取用。她大口地喝完了它,压抑住了想咳出来的感觉,跟附近的使女说了一声,转身走向楼梯,想到二楼找个安静点的地方静一静。
有人从舞池里离开,越过她往前去。一个女孩子拎着裙摆急步追来,“艾诺鲁达斯先生,艾诺鲁达斯先生,请等等我!”
“对不起,您认错人了。”那位男子答道,从身边的侍者手里取了一杯果味酒,递给女孩子,道:“您也许有些累了,该休息一下。”说罢转身往前,女孩子还要再追,不远处的阿兰达走来,拉住了她,“这位小姐,那真的是艾诺鲁达斯公爵?”
“当然,当然,”女孩子抽泣起来,“我怎么会认错,我连他纽扣的样式都记得!他只用有蔷薇纹章的纽扣!”
“也许他更换了纽扣呢?这也很正常。狂欢节应有的是快乐,而不是眼泪。”阿兰达拍着她的肩,让使女送她回房间休息,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向男子离开的方向走去。
舒夏看着这一切,没有人发现站在柱子之后的她的存在。但她比谁都能肯定,前面那个男人,一定是撒卡寻。因为,她再也没有听过比那更好听的声音。而阿兰达的表情,她也看得清清楚楚,那一瞬,这位美丽的侯爵夫人脸上掠过极复杂的神色,然后追了上去。
前面看来是是非之地,舒夏从另一侧楼梯上去。二楼也有不少人,有男女亲昵地在走廊地聊天,或者相拥,即使有人经过也毫不顾忌。二楼的蜡烛比一楼少很多,光线非常朦胧,只能从女孩子领口露出的光泽肌肤里看出她惊人的年轻。舒夏快步走过,她大概听一起工作的使女说过,每个房间都是为客人准备,但有一个地方一般没什么人去,那就是书房。
之所以会说起这个,是她向人打听侯爵府的书房在哪里,她转了几个圈,竟然没找到。然后才被告知,侯爵府没有书房,因为在阿莫昆,除非从事相关的工作——像埃克那样——否则很少人会看书。阿莫昆据说有久远的历史,但一直安宁如同深秋的早晨,所有的人,经过爱的洗礼后成年,从而深明生命真正的意义。这里从来没有战争,人们严格执行着成年的筛选仪式,一旦有人“不守规矩”——那位使女的原话——就会被打入地狱。
地狱,在这里仿佛真的存在。
但,没有人知道地狱在哪里。所以,舒夏想,也许只是监狱的别称。也就是说,这里的统治者其实很专制,一旦觉得哪个人不对劲,就关起来。
她想找书房,就是想多了解一下这里的历史与风俗,看看到底生活在怎样的环境里。而且,哪怕这个国家再闭门造车,总会有些外国的消息吧?使女告诉她,天梦罗城只有两座书房,一座在祭司大人的圣殿里,那里面无所不有,但只有极少的人有资格进入。而另一座藏书虽然不多,她却有机会去看,因为,它就在明珠庄园。
书房里很安静,很少有人进来。这里之所以会有一间书房,是因为上一任侯爵曾经发下过的宏愿:世间所能找到的一切,在明珠庄园都可以找到。可是,天梦罗城爱看书的家伙太少了,他们所学的东西不需要书籍,而是由本家长辈代代相传。于是这间屋子成为整所庄园最冷清的地方,现任侯爵与其他人一样,觉得书籍只是一种可有可无的装饰品,只在这间屋子里点了一支蜡烛,以便哪个酒鬼实在醉得走不动,推门进来可以视物。
书不算少,两架书架占了房间大部分位置,剩来的地方放了张书桌,一把舒适的椅子。再边上一点还有两个单人沙发,一小张圆形的小茶几,蜡烛正放在上面,旁边是新鲜的花束,养在玻璃瓶里,正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舒夏把蜡烛拿起来,走向书架,在两架书架之间站住,然后开始找书。文字很奇特,字母与符号混合在一起,明明是天书,却通过视线毫无阻碍地进入大脑。这本身也是一件很荒谬的事。舒夏深深吸了一口气,把蜡烛搁在书架上,然后坐下来,背靠着书架,翻开了手中的书。
这里的书都是大部头,拿在手里沉甸甸。所以说,这两架书看上去数目庞大,其实,绝对不会超过一百本。她手里的这本还算简单,只是木质封面,书名用黄金镶嵌——《当你遇上最爱的人》。
不,这不是爱情小说,里面写的全是诗,当然,从名字看也知道,是情诗。情诗是大部分书籍的主要内容,舒夏没有找到除此以外的任何一种书,小说传记游记,什么都没有。天梦罗城的人们真是太过浪漫了。
情诗写得很优美,感情真挚,以大量排比的句式歌咏着为对方奉献一切的爱情。舒夏合上书,失望地叹了口气。
“怎么了?”忽然有声音这样问,“鲍尔的词句难道不够打动你吗?我的孩子。”
声音竟然就在这个屋子里,舒夏吓了一跳,在另一架书架后面,一个穿着白色长袍的人走了出来。面具遮住了他的容颜,不过,声音已经有些苍老了。他走过来,出于礼节,舒夏站起来向他行礼,被他制止了,“狂欢节是没有上下之分的,尤其是对你这样的孩子。”他从她身后找出一本书,点点头,“明珠庄园总算不负虚名,这种玉石版本连我也没有见过。会唱这些歌吗?”
“这是歌词?”
面具之后的眼睛看了她一眼,“你不知道?”
“我以为是诗。”
“阿莫昆没有诗,我的孩子。我们只写歌,为爱而写,为爱而唱。为爱而生,为爱而死。这就是我们的宿命。”白袍老人看着她,“你的父母没有教过你这些吗?”
“我没有父母。”舒夏照实答。
“那么,我来教你吧。”
他将手中的书翻到某一页,上面是一首简单的歌,不如其他的歌漫长。
我知道,人生总有尽头,事情总会过去,春天总会来临。
我知道,热情总会烧尽,激情总会消逝,爱情却能永存。
我知道,天地总会荒老,海石总会枯烂,美丽却能永远流传。
我知道,蔷薇总会开谢,蝴蝶总会飞走,而我,将永远留在你的心间。
我知道你爱我,一如爱这世间的一切,
我知道你爱我,因而更爱这世间,
我知道你爱我,你比我爱你,更爱我。
那么,代替我活下去吧!
爱这世俗凡尘,爱这朝露霞晖,爱这熙熙攘攘,爱这人生的长路,
就像,爱我一样。
“这是格鲁达家族一位小姐,在化身为天使时,留下来的歌。格鲁达家族是灵魂的歌者,这首歌,许多人都会唱。不过,已经没有人记得住当时的曲调了,所以只剩下过路人所记下的歌词。孩子,在这个世界上,你终会遇上一个人。看见那个人,你便会微笑,看不见那个人,你便会思念。你的情思扎根于对方身上,再也不能抽离,于是,你愿意将自己的一切献上,成为他的天使。”他的语调很低,声音仿佛有种魔力。
舒夏怔怔地看着他,“成为天使?”
“是的,那时,你的翅膀可以带你飞翔,一直飞向最高的天空,停留在爱人的心里,直至永远。”
“翅膀?”
“感觉不到吗?”老人伸手抚向她的肩胛,往下一点,“就在这个位置——”他的声音猛然顿住。
屋子里寂静了五秒钟,舒夏陡然感觉到一股难以言喻的压迫力。
老人再开口时,声音不再像刚才那么温柔慈爱,而是充满了一股高高在上的冷漠:“你是什么人?”
舒夏不由自主,后退一步,背心抵上了书架,“我是侯爵家的侍女。”
“请诚实些。”老人在烛光下,看起来已经万分遥远,再不复刚才温柔模样,“狡辩对你没有任何好处,只要我愿意,我可以读取你的全部思想。”
他不是威胁。
不是。
舒夏整个人打了个激灵,因为酒意而微微散漫的神思迅速收拢来,“读取全部思想”,听上去多么不可思议,但她知道,他做得到。
这里的人,本来就不可思议。
她应该早点发现的。
这确实,不是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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