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评估与平衡作用已被现代企业确立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之一。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国有产权处于虚置状态,导致独立董事往往只成为一种装饰。因此,在占据中国证券市场主导力量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如果不努力推进国有股权的流动,不积极改变上市公司中国有产权虚置的状况,即使引入独立董事,也可能依然难以改变董事会失灵的问题。
建立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保持一个公司良好的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市场价值的基础。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董事会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在世界范围内,愈来愈多的研究报告揭示了董事会职能减弱的客观事实:一方面,基于专业分工的发展,公司不可逆转地朝着所有者与经营者相分离的方向演变,所有者的缺位使得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另一方面,资本多数表决制度使得中小股东对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望而止步,公司成为大股东斗法和牟利的工具,在这种状况下,董事会往往难以满足代表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利的要求,这就形成了所谓“董事会失灵”。于是,经济界开始关注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具有怎样的内涵,他的基本职能包括哪些,如何对独立董事进行合理规范,是本章讨论的重点。
积极的独立董事可以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为现代企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奠定基础。但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由于国有产权处于虚置状态,导致独立董事往往只成为一种装饰
(一)独立董事的引入
所谓独立董事,就是在其任职董事的公司中不同时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而且其在经济上或者相关利益方面与公司及其经理层没有密切的关系。与执行董事不同,独立董事不受制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他可以利用这一超然的地位考察、评估、监督公司管理层,从而制约控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利用自身的控制地位做出对公司和普通中小投资者不利的行为。同时,积极的独立董事可以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他能够带来外部的知识、经验和关系,使董事会能够独立客观地行使职权,促使知识的转移,并接触潜在的客户;独立董事可以提高董事会的透明度,使外部各方更容易了解其决策流程,吸引优秀的合作伙伴和潜在的投资者;独立董事还可以在一系列需要独立进行的重大决策(如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上发挥重要作用。
当前,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督、评估与平衡作用已被现代企业确立为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之一。
目前,我国对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在董事会人员结构方面有特定的要求(外部董事应占1/2以上,并有2名以上独立董事),并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范围做了规定,但对在国内 A股上市的公司董事会人员的构成并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不过,随着经济界对于公司治理结构认识的深入,在沪、深两地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均增加了董事声明及承诺内容;上市公司特别是科技类公司(如上海贝岭等),也逐渐把增加独立董事作为完善治理结构的重要手段。作为一种积极的探索,目前我国深沪交易所的多家上市公司都聘请了外部董事,如白云山、创智科技和小天鹅等。小天鹅公司 12 名董事中有一半是独立董事,而且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讨论重大决策时,实行3票否决制。而兰州黄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兼任总经理的董事的权力之争,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出我国独立董事制度所存在的一些缺陷。
正是基于对董事会失灵的认识,国际经济界对于在董事会中引入独立董事持非常积极的态度。那么,独立董事究竟应当担当什么样的具体责任呢?
国际知名的公司治理结构专家孟克斯先生在其新作《皇帝的夜莺——公司完整性的回归》中,以一种寓言式的笔法,阐述了公司治理结构理论以及独立董事的重要性。安徒生的《皇帝的夜莺》被孟克斯改写之后,已不再是轻松烂漫的童话了,而成为我们分析和把握董事会效率以及独立董事功能的重要指导。这则被孟克斯先生改写的童话显然是另一则“童话”,一个在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中讲述的童话:住在森林中的“夜莺”就是独立董事,是具有独立判断、良好远见、善良动机和行动能力的独立董事。“金制的夜莺”是作为点缀的独立董事,真正的独立董事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皇帝”是董事长,“宰相”是首席执行官,那些阿谀奉承的朝臣自然就是董事会的成员了。“乐师”可能就是为董事会服务的审计员或者会计。“渔夫”、“宫廷膳房内的老妈子”自然都是利益相关者。童话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是:董事会的成员都在董事会的范围内争夺自身的权力,都在逼迫甚至盼望董事长死去,惟有独立董事是例外。在“皇帝”弥留之际,“夜莺”飞至“皇帝”寝宫的窗棂,为“皇帝”歌唱,虽然唱的是“死亡之旅”,但是她令人警醒的歌唱,她的独立、善良的行动,却能够挽救“皇帝”的生命,能够挽救董事会的效率和公司的前途。
(二)在我国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必要性
独立董事之所以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引起广泛关注,是因为当前上市公司中治理结构效率低下、忽视中小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失灵等问题相当严重。现今中国的上市公司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组而来的,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国家还控制着公司的主要股权,国有股权的虚置使得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相当严重,国有股权的代表在缺乏有效制度约束的状况下,可能会运用国有控股权为局部团体牟取利益,从而损害国有股权和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于是,经济界希望通过引入独立董事,发挥其独有的监督作用来逐步改变这种状况。
但是,在国有产权虚置的状况下,国有股的代表常常是企业的主要经理人员,他们完全有可能运用手中的控股权来牟取局部的利益。在这种状况下,独立董事的“歌唱”可能是难以发挥作用的,因为其作用常常被皇帝忽视甚至有意忽视,也有可能被皇帝操纵和欺骗。股权的(其中主要是不能流通的国有股权)过度集中导致大股东在事实上控制了董事会,在董事会的人员结构上表现为内部董事的人数占绝对优势,结果很容易产生“内部人控制”现象,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治理几乎没有任何贡献。这一现象与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英美国家企业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1999年11月6日,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同一家上市公司,在同一天时间,在不同的地方召开了两个董事会会议。一面是兰州黄河的董事长在兰州召集董事会会议,另一面是兰州黄河的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在北京召集另一个董事会会议。随后,公司大批董事辞职、违法事件曝光引得市场沸沸扬扬。事后,有人认为兰州黄河事件的根源之一是:非出资人董事过多,致使董事会被操纵。我们认为,与其说非出资人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无所作为,不如说非出资人董事本身就被有意虚设,因为在整个董事会的设置过程中,董事长控制了整个董事会结构的设置,当然也就包括独立董事的设置。兰州黄河原先7位非出资人董事中的多位基本上都是由公司总经理推荐任命的,最后公司董事会大换血,又似乎是由董事长一人说了算,这样任命董事的过程本身就显示出严重的董事会失灵和国有产权的虚置,独立董事的引入自然难以发挥积极的作用。
因此,在占据中国证券市场主导力量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中,如果不努力推进国有股权的流动,不积极改变上市公司中国有产权虚置的状况,即使引进了独立董事这样的夜莺,依然难以改变董事会失灵的问题,因为此时皇帝可能同样没有足够的动机来认真听取独立董事这只夜莺的歌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独立董事往往只成为一种装点而已。
独立董事发挥其监督、评估和制约功能的动力是出于对自身声誉的维护,以及必要的经济激励。但是,由于精力、经验和信息来源问题,制约了独立董事作用的全面发挥
正如大家所认同的,独立董事对于建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选择独立董事的关键,是应当从与公司存在“无利害关系”的人士中产生。但是,如何保证独立董事在公司里没有重大的经济利益,却同样能够产生足够的监督管理层的积极性呢?换言之,如何能够保证夜莺有足够的动机来清醒地歌唱呢?
一般认为,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动力来源于其维持自身声誉的努力,因为一旦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中表现出应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无形中将极大地保护和提升他们的声誉,并拓展他们的未来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独立董事与执行董事之间的“合谋”。
但是,独立董事也是现实的经济人。在激励不足的情况下,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利益相关甚小的独立的外部董事,可能会因缺乏激励而不能发挥上述各项作用,特别是那些非股东外部董事,他们不像内部董事,作为经营班子成员可以获取公司经营的业绩报酬。因此给予外部董事一定的董事费是必要的。但是,现代公司治理中对董事责任诉讼的增加,可能会促使独立董事进行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如果他不愿因过失而承担法律责任,他就可能放弃独立董事的职位,放弃歌唱的权力——有时更多的是一种责任。
即使我们能够较好地解决独立董事的激励、选拔和独立性等问题,我们依然面临着一些难题,会影响到夜莺唱出清醒的歌声。
首先,独立董事一般都具有相当的社会声望和地位,常常在其他公司担任高层管理的职务,因而无法保证有足够的精力顾及本公司的实务。
其次,独立董事了解较多的是其他企业和部门的经验,但是他可能对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的详细情况难以把握清楚。如果他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并通过各种渠道建立和加强与公司之间的密切关系,又可能导致他们在得出不偏不倚的看法时丧失最为关键的独立性。在这个问题上,独立董事面临两难的冲突。
其三,独立董事如何才能获得充足、及时、全面、准确的公司信息?显然,经营管理层是董事会和独立董事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但是,经营管理层可能会在提供信息时有目的地误导、歪曲、掩盖和混淆真实的状况,也可能提供不全面的信息,这就必然影响到独立董事做出清醒的判断。
因此,独立董事制度对于改进董事会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无疑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是,要使独立董事这只“夜莺”真正有效、独立地唱出令人清醒的歌曲,还需要多方面的配套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