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昊来到河西镇上时已是黄昏,他想把骆驼拴在客栈门前的木桩上,可是所有的木桩上都已捆上了牲口。他抬头四下张望,客栈里走出一个秃头彪形大汉,胸前挂着一张油腻的羊皮,是用来挡污渍的。
“住店啊?”秃头叼着一根雪茄,抽出一根火柴在胳膊上划燃。
秦昊抚摸着骆驼的额头,点点头。
“老娘们,”秃头回头大喊一声,“整天就知道对着一面破镜子打扮,快来招呼客人......”
“鬼叫什么呀,来了,来了,死秃子......”
一个打扮极其夸张的女人走出来,恶狠狠地瞥了一眼秃头,“杀你的马去,”随后瞥向秦昊,露出一排泛黄的牙齿,“哟,木桩都满了呀,让我来,”她拿过秦昊手中的骆绳,“后面还有木桩,我岂先把骆驼喂饱拴好,您请进屋喝杯酒润润嗓子。”她之所以如此殷勤,除了秦昊是个英俊的男人外,最主要的还是他那身派头。在河西镇上讨生活的人早已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眼前的男人极有可能是枪侠。
这年头宁可遇见魔鬼也不要遇见枪侠,但凡聪明点的人都明白这个道理。
这“老娘们”打扮确实夸张,脸上似抹了一层白面,唇上的口红快掉了下来。最要命的是全身上下都挂满了俗气的金制装饰,走起路来咣当响。一件绿色旗袍穿在身上,简直不忍直视。
秦昊走进客栈,眼前的情形瞬间引起了他的注意——秃头抡起斧子,一斧一斧地劈在一个煮熟了的马头上,斧子上沾满了灰白色的脑浆。他很认真,嘴里的雪茄似乎也忘了吸。
掏出烟盒点燃一支烟,秦昊在靠窗的桌子边坐下。这时秃头已将马头劈成了四块,随意扔进火炉上的一口土大锅里,水花四溅。
吐出一口浓烟,秦昊斜眼的余晖瞥见那老娘们扭扭捏捏地进来了,“哎哟,死秃子,你咋不招呼客人呢?”
“没见我正忙着吗?”秃头用一块麻布使劲搓着手。
“您想吃点什么?”老娘们挤出一丝熟练的笑容。
秦昊瞪着她,那凶狠的眼神让她顿起一身鸡皮疙瘩。他的手缓缓伸进上衣口袋,老娘们两腿发抖,担忧地瞥向正忙着加火的秃头。
手猛地从口袋里抽出,吓得老娘们一身抖索,待微微镇定细瞧时,原来秦昊掏出的是一张纸。见不是枪之后,老娘们一颗忐忑的心微微落地,“您要吃点什么?我们有......”
“就上那个吧,”秦昊指了指土锅。他铺开手里的纸张,露出一沓钞票、一张照片。见到照片老娘们又忍不住心里直哆嗦起来。
照片上的人正是剑客天羽。
“见过这个人吗?”照片顶在老娘们的脸上,她往后退了一步,以便看清、确认照片上的人。老娘们嘴唇打颤得厉害,说,“您刚到河西镇可能不了解这里的规矩......”她颤抖得厉害,眼睛恳求地盯着秃头。
“规矩?规矩是人定的,”他从那沓钱里抽出三张划到老娘们跟前,“只要你说了,这些是你的,你瞧瞧这身旗袍多么廉价呀,还有这口红,”他像一个牲口贩子打量牲口一样打量着她,“你能忍受这些廉价货糟蹋了你美貌的脸蛋......”
睁着眼睛说瞎话!
一口黄牙再一次露了出来,不过持续的时间只有几秒钟,“我......我还是先给您上菜......”欲转身,一声只有金属能发出的咔嚓声从秦昊的手里传来,老娘们如遭闷雷,惊恐的表情无以形容。银白色左轮枪正对着她的下身。
咣当一声一个木盆落在秦昊跟前,溅出水渍,冒出浓烟。木盆里装的正是他刚点的马头肉。
河西镇上没有摇尾乞怜的人,因为他们深知摇尾乞怜只会更快的被人踩在脚底下。若想有尊严的活着,只能变成凶残的野兽。
秃头一把扯开老娘们,瞪着秦昊,“到了河西镇要守河西镇的规矩,即便你是枪侠也不例外。”
“若我不呢?”秦昊跃跃欲试。
“你还是守了的好。”
“我想试一试!”
咚咚咚咚!
楼上响起一阵钟声,只见那老娘们正使劲拉扯着炉灶边上的一根垂吊麻绳,很显然,麻绳直通屋顶的那口铜钟,只要拉动麻绳,铜钟便会敲响。
屋外大道上传来一阵哒哒的马蹄声,在客栈门口驻足,片刻的功夫客栈被围了个水泄不通。
传来靴子踏在石板上的哒哒声,少顷,一个头戴黄色帽子,身穿黄色大衣的彪汉立在门口,身后跟着一群持枪的壮汉。
彪汉从眉头斜着鼻梁到颧骨上有一条醒目的刀疤,显得很狰狞,浓密粗黑的八字胡。他一步跨进屋里,咬咬牙,齿骨若隐若现,“河西镇只凭一条规矩存活,不管是哪路朋友到了这里都要遵守它!”
秦昊起身,木椅子在他身后晃了晃,他走到彪汉跟前,“世界是枪侠的世界,这点你该明白!”
“嘿嘿,”彪汉轻笑,“河西镇是我们的河西镇,这点你也该明白!”
大眼瞪小眼,良久,彪汉说,“若朋友只是来吃吃饭、喝喝酒或顺带做点生意,我们欢迎。若朋友还像方才那般不懂规矩,里里外外、大大小小几十颗子弹都是你的!”
说罢,拍拍秦昊的肩膀,冷笑一声走出了客栈。
片刻,马蹄声走远了。
枪侠就是枪侠,他们的地位举足轻重。这档子事若是落在别人身上,只怕已此刻已经尸骨无存了。但秦昊不仅还活着,而且还活得好好的。
秦昊纵使是一只凶猛的狮子,但落到了狼群里也会忌惮。这世上没有一个英雄可以只身荡平河西镇,绝没有!秦昊明白这点,更何况他的目标本就不是河西镇。
老虎也有安静的时候,不是吗?
***
河西镇往西是一片戈壁,戈壁上稀稀疏疏长着许多坚硬挺拔的柳树。那柳树与内地婀娜多姿、随风摇摆的柳垂有着天壤之别。它们屹立在戈壁上,似英勇无畏的战士守护着最后的疆土,那气势给人以精神上的振奋。
天羽看着柳树上的烂木瓢,思绪回到了十年前——喝了这瓢水各自逃亡去吧,十年后的今天若有幸活着,在此相聚......
“还有两天,”一双目光一秒也没离开那被风霜侵蚀得千疮百孔的烂木瓢,“你们会来吗?”天羽喃喃自语,随即他有摇了摇头,“你们一定会来的......”
过了很久他收回目光,低头瞥向那堆黑色的腐湿泥。在很久以前这里本是个泉眼,后来无人打理渐渐被风沙埋了。说来也神奇,柳树下沁出的水源至今还未枯干。只要花点时间挖开淤泥,这里又会是一个泉眼,清澈甘甜的泉眼!
很显然,天羽也是准备这么干的。撸起袖子,慢慢拂开淤泥,他做得很认真像一位虔心朝拜的教徒。水慢慢渗出来,这时他笑了,笑得很天真。
天羽倚靠在柳树下耐心地等着泉眼沉淀、清澈,突然他的眼睛眯成一条缝,不是闭上,而是聚集光芒为了更好的看清楚远处。酷热的光似在戈壁上形成一层气流挪动起来,扭动的光影里隐隐约约闪现几个模糊的影子。
半晌,模糊的人影渐渐变得清晰起来。九峰骆驼,九个人,他们面朝河西镇,不难看出他们的下一站就是河西镇。因为方圆百里河西镇是离此最近的一个镇。
他们身穿清一色羊皮褂子,因常年在阳光下爆射的原因,皮肤黑进了骨子里,不是清水所能洗净的。骆驼背上醒目地挂着猎枪和皮革制口袋。皮革制口袋显出斑斑血渍,有些袋还露出一小截羊脚。
他们是猎人,专猎西部边陲昂贵的羚羊。
这些人大都都是狠角色,为了吃口包饭可以玩命的家伙。
砰!
一声枪响打破寂静的戈壁。
砰!砰!
九峰骆驼,七个人,三个坠下驼峰,不知死活。
枪声从凸起的小丘背上传来,是有人提前埋伏在那里,专等着他们的。
剑客天羽眼中闪过一丝杀气,只觉身子一抖,人已似鬼魂般飘了出去,速度之快只能用诡谲来形容。
狂风骤起,迷住了人们的眼睛。风沙中隐隐传来惨烈的哀嚎声。
尘埃落地,天羽冷漠地站在小丘之上,底下趴着三个捂着左手食指痛苦呻吟的男人。
开枪的食指被割掉了。
“大哥,走,”那三人噤若寒蝉,相互搀扶着欲要走。“还想跑,”砰地一声其中一个后脑勺被枪子儿打成了肉酱。
天羽回头凶狠地瞪着他,七人一阵毛骨悚然,吓破了胆。
剩下的那俩人肩扛着死去的兄弟愤恨地盯着天羽等人,“有种现在就杀了我们,不然我们一定回来杀你。”眼神布满血丝,凶狠得像野兽。
“走,”天羽毫无表情地说。
“大侠,决不能放了他们,”说话的男人露出两根长长的鼠牙,“他们可是毫无人性的土匪呀!”
天羽瞪了他一眼,鼠牙男人惊恐得缩了缩肩膀,不敢再言语。
“你以为你救的是什么好人吗?”那俩人回头讥讽道。
“大侠,”鼠牙男人掏出一根烟殷勤地献上,“我们......我们可是老实本分的百姓啊......”
天羽冷冷地瞪了他一眼,扔下他们徐徐向泉眼走去。
等天羽走远了,鼠牙男人碎了一口,“什么东西,”他把天羽不要的那根烟点燃一阵咒骂。
“三哥,”一个满脸赘肉的胖子凑到鼠牙男人跟前说,“你觉不觉着那人很面熟啊,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想不起来了。”
“唉,你倒是提醒了我,他用的是......”
“剑!”
“枪侠通缉的剑客天羽......”
“哦,对,对,我想起来了,三十万,他的人头值三十万......”
“可是他的剑术似乎很高。”
“不是似乎,是真的很高。”
“谁说杀人非得用真刀真枪......”
“三哥,你有注意了?”
“你们几个凑过来......”
一阵窃窃私语。
“啊哈哈......高,高,高啊,任那剑客是三头六臂也得见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