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被一分为三:
本我: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原始的人”,遵循快乐原则。
自我: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是“现实的人”,遵循现实性原则。
超我: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是“道德的人”,遵循道德原则。
三者的冲突构成了人的心理问题。它们该怎样和谐相处?
相信对心理学有兴趣的人,都不会不知道心理学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他最为人所熟知的理论就是他关于潜意识和人格方面的理论。弗洛伊德把人格分为三个层次,即本我、自我、超我,本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原始的人”,它遵循快乐原则;自我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是在本我的冲动与实现本我的环境条件之间的冲突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是“现实的人”,它遵循的是现实性的原则;超我位于人格结构的最高层次,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是“道德的人”,它遵循道德原则,起着抑制本我冲动、对自我进行监控以及追求完美境界的作用。这三个层次相互交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当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时,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状态,当三者发生冲突无法解决的时候,就会导致心理的疾病。而这三者之间的冲突,也构成了意识与潜意识的冲突的主要内容。
弗洛伊德就在此理论基础上发展起了精神分析疗法(Psychoanalysis therapy)。精神分析疗法就帮助患者揭穿自我防御机制的伪装,认识到症状产生的无意识根源,将压抑化内心深处的痛苦和冲突释放出来,通过领悟代替压抑来消除疗状。
在开始治疗时,治疗者坐在他的侧后方,要求患者把自己想到的一切部毫无保留地讲出来,无论多么荒谬、可怕的、令人羞耻或厌恶的,都要讲出来,不能隐瞒。治疗者边听边做笔记,对所讲的一切要诚心接纳。让患者把心中的隐密说以来,可以使治疗向前迈进一大步。在自由联想时,患者时常提到留做过的梦。由梦的内容进行联想,可以引出许多无意识的材料。弗洛伊德过对梦的研究发现梦是被压抑欲望的变形满足,通过分析梦有助揭露患者症状的真实,因此梦的释义也是精神分析疗法的一个重要步骤,治疗者通过自由联想、梦的回忆、移情、阻抗等掌握了大量资料后,就要耐心向患者解释症状的无意识功机,这就是阐释,阐释是精神分析治疗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阐释的过程就是治疗。而使被压抑的心理资料得以源源不断地通过自由联想和梦的分析暴露出来。阐释是逐步深入的,病人也通过长期的会谈在意识中逐渐培养起一个对人对事成熟的心理反应和处理态度。只要感者对症状的原因有了真正的领悟,正视他所回避的东西或尚未意识到的东西,使无意识之中的内容变成意识的,症状就消失,不再出现。
可是要让患者真正自由地毫无顾忌讲出他想到的任何令人震惊或难以启齿的事情,是不容易的,在不能顺利进行随意联想时,就使用了催眠疗法,应用催眠技术使人进入特殊的催眠状态,在催眠的状况中让患者联想到那些被压抑的记忆、其他思想,或者梦境。让患者进入催眠状态,即介于觉醒和睡眠之间一种过渡状态,就避开“看守人”意识的监护,从而有效地影响患者的非正常状态。
另外一种关键的方法就是梦的分析。弗格伊德梦是人无意识的冲突或愿望的象征性的表现,揭示这种象征的意义有治疗价值。当患者叙述出梦境之后,也把前一天的情况说出来,以便分析理解梦的外显内容(梦的表面故事)及潜在的内容(该故事的象征意义)。例如:一位妇女梦见一个不相识的男人伤了她的汽车,后来死于车祸。这是外显内容。而梦的潜在内容是不清楚的,只有通过自由联想以及治疗者对患者某些人格动态的了解才能弄浦楚。当治疗者发现梦中不相识的男人可以看作是她的丈夫时,潜在的内容就清楚了。由此可分析出,这位患者并不十分了解她的丈夫(梦中出现的“男人”是不相识的),她的丈夫经常欺骗她(“伤了她的汽车”的梦意说明了这点),她对丈夫捉弄她的行为非常气被(“他死于车祸”)。然而,她自己却不能接受对她丈夫气愤的感情。她也不敢把这种感情表露出来,因为她怕丈夫会离开她。于是她的这个潜意识就从梦中被分析出来了。
弗洛伊德曾列举治疗实例来说明其观点。这其中他列举了一个患有强迫症状的女青年的例子。这个女青年有许多强迫动作的表现,其中包括睡前要使自己的卧室和父母之间卧室的门半开着,并在门放上障碍物。她床上的长枕头不能与床背碰到一起等等。她上床前的种种预备仪式即强迫动作可重复达1—2小时。在治疗过程中发现这个少女自己忽然了解到了她之所以不让长枕头与床背接触的缘故。她自己认为长枕像一个妇人,而直挺挺的床背像一个男人。弗格伊德指出,其强迫性仪式动作的目的在于阻止父母性交,并想借此仪式使自己代替母亲。因此,弗洛伊德认为,症状是被压抑到无意识中的欲望寻求满足的曲折的表现,是压抑与被压抑的两种势力相妥协的结果。被压抑的本能欲望既不能得到真正的满足,则以症状的形式得到某种替代性的满足:由于病人本身并不能意识到症状的真实意义,是无意识的,因此必须通过长时间的自由联想和分析,病人才能意识到。
顺便说一句,自由联想法甚至成为了刑事侦讯的手段。有一名罪犯在夜间作案时,将一支蜡烛插在一只牛奶瓶内照明,进行盗窃。但在被捕后拒不交待事实经过,于是对他进行联想测验。具体方法是检验者说出一个词,令他立即回答所想到的另一个词。开始时,先用一些无关的词,如“天”,答以“地”,“黑—白”,“父亲—母亲”,“漂亮—丑陋”等等。然后突然提到“蜡烛”,盗窃犯即答“牛奶瓶”。这样,通过如此联想测验终于侦破这一盗窃案。这表明被试者在被要求迅速联想时,往往会暴露出内心潜隐的思想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