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二世皇帝二年(公元前208年)
是时,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无已。右丞相冯去疾、左丞相李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二世曰:“……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无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自杀,独李斯就狱。二世以属赵高治之,责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
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辩,有功,实无反心,欲上书自陈,幸二世寤而赦之。
……
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及二世所使案三川守由者至,则楚兵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高皆妄为反辞以相传会,遂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二世乃以赵高为丞相,事无大小皆决焉。
李斯给二世上书揭发赵高,李赵之间的矛盾激化,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极其普遍,朝中有两党、两派或两个巨头,彼此不和,互相攻讦。这时,皇帝居其间,有兼听之妙、裁决之乐。当然,皇帝必须是所谓“明君”,如果是昏君,要么误杀误判,要么两派争吵不休,使朝政长期处于混乱之中。
不管什么情况,皇权在政争中的裁判地位是十分重要的,裁判存在并有权威,政治就仍在轨道上运行;裁判不公,政治就会走向褊狭,最后导致危机;如果裁判连地位都不保,就是政局混乱,就会有乱臣贼子或野心家逐鹿问鼎,争夺裁判的位置。
李斯、赵高、胡亥正是处在这常见的三角逐力中。
李斯给二世上书,二世胡亥居然担心李斯杀掉赵高,这就很值得推敲:一是李斯在这个时间确实有“清君侧”的力量;二是胡亥发昏,对李、赵实力的判断正好颠倒了。如果李斯有力量干掉赵高,那么为什么他只使用“批判的武器”而不动用“武器的批判”,为什么光揭发而没有行动,看来李斯此时已没有操纵军、警的能力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形,那么赵高这个人就太深了,他在二世面前一直示弱,雌伏不发,一发即中。
李斯下狱,是因为和右丞相冯去疾一起劝谏二世停止重点工程,修正劳民伤财政策。二世这次明确地翻了脸。从正史的历史文本看,赵高并没有在其间下药。有意思的是,赵高当时对二世杀掉李斯并没有百分之百的信心,反而一直担心二世对李斯网开一面。于是赵高派了好几拨人到狱中,冒充二世的代表看望李斯,李斯自然要申冤,结果是更加严厉的审讯,直到李斯住嘴。这时,真正的二世的代表戏剧性地出现了,(是不是赵高拿捏准了,故意出这个主意,让二世派个信得过的人去探问李斯?)李斯面对皇帝的使者,果然不敢吱声了。
腰斩咸阳市的处决清晰地下达了。
李斯是被二世抛弃还是被赵高算计,或者两者皆备,已经不重要了。
政治人物在大的关节上还是要站稳立场,这样,即使失败,也能得到敌人的尊重。
对于二世,失去李斯,赵高就没有制衡了。这一点,做皇帝的杀重臣前一定要想透彻。
对于赵高,我们无话可说,这样的狠角色,最好不要在自己的人生当中碰到。
对于李斯,我们只能致以同情。李斯入仕前以仓鼠为榜样,临死前想到的是“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李斯是上蔡人,在上蔡的日子,在李斯心目中,或许是做厕鼠,今天以仓鼠挨一刀,比在老家做厕鼠何如?
司马迁状李斯,以鼠始,以犬终,岂是闲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