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小孩子能够评判什么是“法律以外的自由”;我们是没有这么高的见解,这么大的魄力的。然而我们是真没有么?可怜呵!我们的见解和魄力,只是受了社会的熏染,因而失去的,而汩没了的。
四月九号上午,我在本校附设的半日学校讲授国文,讲到“自由”一课,课本上有“法律以内的自由”和“法律以外的自由”,我要使他们明了,便在黑板上画一个圈儿,假定它做法律;然后我拿着粉笔,站在黑板旁边,说:“请你们随便举几件事,是法律以内的自由。”他们错错落落的说:“念书。”“作事。”“买东西。”“洗脸。”“梳头。”我一一都写在圈里。以后我又请他们说“法律以外的自由”的时候,他们又杂乱着说:“打人。”“骂人。”“欺负人。”我也照样写在圈儿外。忽然有声音从后面说:“先生!还有打仗也是法律以外的自由。”这声音猛然的刺激我,回过头来,只见是一个小男学生说的,他仰着小脸,奇怪我为何不肯往上写,便又重说一句,“先生!还有打仗也是法律以外的自由。”
我无话可说,无言可答,迟疑了一会,只得强颜问道:“为什么打仗是法律以外的自由?”——可怜呵!我何敢质问这些小孩子,不过是要耽延时间,搜索些诡辞来答复罢了。
他们一齐说:“打仗是要杀人的,比打人骂人还不好。”我承认了罢,但是国家为什么承认战争?国家为什么要兵?为保护自己,是的,但是必有侵占才能有保卫,那方面仍是法律以外的自由,这些小孩子已经开始疑惑战争,更要一步一步的疑惑他们所以为的世界上一切神圣庄严的东西,将我前几天和他们接续所讲的“政府”、“国会”等都要根本的疑惑起来了;不承认罢,我可用什么话驳他们!
天真纯洁的小孩子呵,我愧对你们,我连写这两个字在圈儿外的勇气都没有,怎敢当你们“先生”两个字的称呼,又怎配站在台上拿着粉笔对你们高谈法律以外的自由?
惭愧迷惘里也不知说些什么话。这些小孩子的脑子云过天青,跟着我说到别去,也不再提战争了,我才定了神,完了课,连忙走了出来,好像逃脱一般。小孩子呵,我这受了社会的熏染的人,怎能站在你们天真纯洁的国里?
世人呵!请你们替我解围,替我给这些小孩子以满意的答复。若是你们也不能,就请你们不要再做惹小孩子们质问的事。直接受他们严重质问的人,真是无地自容呵!
一九二一年四月十日。
(原载1921年6月1日《燕大季刊》2卷1、2期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