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日早晨,我以代表的名义,到审判庭去听北大学生案件的公判。我们一共有十一个人,是四个女校的代表。那时已经有九点多钟,审判庭门口已经有许多的男学生。以后陆续又来了好些。我们向门警索要旁听证,他们说恐怕女旁听席太仄,不过有一条长凳子,请我们举四位代表进去。我们谁也不愿意在被摈之列,就恳切对他们说:“地方如实在太仄,我们就是站着,也愿意的。”他们无法,就进去半天,又出来对我们说:“只限你们十一个人了,再来的代表可真是没有地方了。”我们就喜喜欢欢地进去。可怜那些后来的代表,真是不幸望门而不得入了。
开审以后的情形,虽然我也有笔记,但是各报纸上都记载得很详细,便不必我再赘了。
旁听证后面写着各条的禁令,内有一条是“不准吸烟吐痰”,但是厅上四面站立的警察不住的吐痰在地上。我才记得这条禁令,是只限于旁听人的。
刘律师辩护的时候,到那沉痛精彩的地方,有一位被告,痛哭失声,全堂坠泪,我也很感动。同时又注意到四位原告,大有“踌躇不安”的样子,以及退庭的时候,他们勉强做作的笑容。我又不禁想到古人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唉!可怜的青年!良心被私欲支配的青年!
审判的中间审判长报告休息十五分钟。这个时候,好些旁听人,都围在被告的旁边招手慰问,原告那边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我想被告的自有荣誉,用不着别人的怜悯,我们应当怜悯那几个“心死的青年”。
自开庭至退庭一共有八个钟头,耳中心中目中一片都是激昂悲惨的光景。到了六点钟退庭的时候,我走出门来,接触那新鲜清爽的空气,觉得开朗得很。同时也觉得疲乏饥渴,心中也仍是充满了感慨抑郁的感情。
晚饭以后,我在家里廊子上坐着。墙阴秋虫的鸣声,茉莉晚香玉的香气,我也无心领略,只有那八点钟的印象,在脑中旋转。
忽然坐在廊子那一边的张妈问我说:“姑娘今日去哪里去了一天?”这句话才将我从那印象中唤出来,就回答她说:“今天我在审判庭听审。”随后就将今天的事情大概告诉她一点。她听完了就说:“两边都是学生,何苦这样。”又说:“学生打吵,也是常事,为什么不归先生判断,却去惊动法庭呢!”
我当时很觉得奇怪,为何这平常的乡下妇女,能有这样的理解。忽然又醒悟过来,不是她的理解高深,这是公道自在人心,所以张妈的话,与刘律师的话如出一辙。
我盼望改天的判决,就照着他们二人所说的话。因为这就是“公道”,这就是“舆论”。
(原载1919年8月25日《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