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也许还记得,在签订使我恢复自由的那些条款时,有几条我很不喜欢,因为它们使我看起来很像个奴隶,要不是当时万不得已,我是决不会屈从的。但现在我是帝国最高头衔的“那达克”了,再履行这样的义务未免有失身份。说句公平话,皇帝后来也没有提起要我做那些事。不过,时隔不久我就得到了一次为皇帝陛下效劳的机会,至少我当时认为我是立了一大功。一天半夜,突然有几百人在我门口呼喊,把我惊醒了,由于突然被惊醒,我心里有些恐惧。我听到有人不停地喊“布尔格兰姆”,有几位朝廷大臣从人群中挤了过来,恳请我立刻赶到宫中去。原来是一位女侍官不小心看传奇小说时睡着了,以致皇后的寝宫失火。我赶忙爬了起来,这时已有命令让众人给我让开道路,又因为这是一个月明之夜,所以我一路小心赶到宫中,一个人也没有踏伤。我看他们已在寝宫周围把梯子和水桶之物都准备好了,只是水源离这儿还有一段距离。这些木桶只有大针箍那么大小,可怜的人们以最快的速度把一桶接一桶的水递给我,但火势太猛,无济于事。本来我可以用我的上衣很容易地将火扑灭,不幸的是匆忙之中我只穿一件皮背心就跑出来了。事情很惨,看来已毫无希望。要不是忽然我想出了一条妙计(这种时候并不多),这么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是肯定要烧成平地了。前一天晚上我喝了大量的一种名叫“格力姆格瑞姆”的美酒(不来夫斯库人管它叫“福禄奈克”,但比我们的酒更好一点),这酒有很好的利尿作用。也很凑巧,我一次小便都还没有解过呢。我靠火焰很近,又在忙着将火扑灭,身上一吸热,酒就开始发生作用而变成尿了。我狠狠地撒了一泡,撒的也正是地方,结果3分钟火就整个儿被浇灭了,花了多少年心血建成的其他皇家建筑也终于免遭毁灭,被救了下来。
天已亮了,我没等皇帝向我道谢就回到了自己的家,因为虽说我立了一大奇功,但说不准皇帝对我这种立功的方式很反感。根据这个国家的基本法令,任何人不管其地位如何,如果在皇宫区内小便,一律处死。不过皇帝给我的一则通知又使我稍稍感到了一些宽慰,他说他会向司法部下令赦我无罪的,只是我没能拿到赦免证书。有人私下里告诉我,皇后对我的所作所为极其痛恨,她已远远地搬到皇宫的另一边去了。她坚决不让修复那被毁的寝宫,她再也不会去住了,在几个心腹面前,她发誓一定要报复我。
尽管我打算写一篇专门的文章来描述这个帝国的一切,但同时倒也乐意先介绍一点大概的情况来满足读者们的好奇心。由于当地人一般身高不超过6英寸,所以其他的动物、植物都有与之相称的严格的比例。例如,最高的马和牛身高是四五英寸,绵羊大约1.5英寸,鹅大概就只有麻雀那么大,依次往下推,一直到最小的种类,我是很难看见的。不过大自然使利立浦特人的眼睛已经适应了他们眼前那一切特殊的东西,他们能看得非常清楚,只是看不太远。我饶有兴致地看到一位厨师在一只不及普通苍蝇大小的百灵鸟身上挦毛,也曾看到一位年轻姑娘拿着根细得看不见的丝线在穿一枚小得看不见的针。这些都说明他们对近处的物体有着十分敏锐的视力。在他们那里最高的树木大约有7英尺,我指的是皇家大公园里的那几棵,我举起攒着的拳头刚好够得着树顶。其他蔬菜之类同样也有一定的比例,那些就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吧。
他们的学术已经十分发达,不知历经了多少代。这些就不用我说了。不过他们写字的方法很特别,既不像欧洲人那样从左到右,又不像阿拉伯人那样从右到左,也不像中国人那样自上而下,也不像卡斯卡吉人那样自下而上,而是从纸的一角斜着写到另一角,和英国的太太小姐们一个样子。
他们埋葬死人时是将死人的头直接朝下,因为他们持这么一种意见,就是:1万1000个月之后死人全都要复活,那时的地球(他们以为是扁平的)会上下翻个个儿;按照这样的埋法,死人到复活的时候,就该是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了。当然,他们中有见识的人也都承认这种说法荒诞不经,但为了沿袭世俗的习惯,这种做法仍在延用。
这个帝国有些法律和风俗非常奇特,要不是它们与我亲爱的祖国的法律和风俗完全相反的话,我真想替他们说几句辩解的话。但愿我们也能实行就好。首先我要提到的是关于告密者的法律,一切背叛国家的罪行在此均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但如果被告能在开庭审判时表明自己清白无罪,则原告将被立即处死,落个可耻的下场;同时无辜者还可以从原告的财产或土地中获得4项赔偿,这4项赔偿包括损失的时间,经历的危险,监禁的痛苦,以及全部的辩护费用。假如原告的财产不够赔偿的费用,则多半由皇家负担。皇帝还要公开对被告有所恩赐,同时颁发通告,向全城宣布被告无罪。
他们把欺诈看作比偷窃更为严重的犯罪,因此欺诈的人没有不被处死的。他们认为,一个人只要小心谨慎,提高警惕,再加上有点一般的常识,自己的东西就不会被偷掉,可是对于老奸巨猾的人来说,诚实的人是防不胜防的。既然人们需要不断地买卖,信用交易,如果我们允许和纵容欺诈行为,或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进行制裁,那么诚实的生意人就永远吃亏,流氓无赖反倒获利匪浅。我记得有一次,我曾在国王面前替一个拐骗了主人一大笔钱的罪犯说情,那人奉主人之命去收款,随后竟携款潜逃。我对皇帝说,这只是一种背信弃义的行为,希望能减轻对他的罪刑。皇帝觉得我荒谬到了极点,竟会将最能加重其罪行的理由提出来替他辩护。说真的,我当时无言以对,只好泛泛地回答说,也许是各国有各国不同的习俗吧。必须承认,我那时确实羞愧难当。
虽然我们把赏与罚认为是一切政府动作的两个枢纽,但除了在利立浦特之外,我还没见过有任何一个国家能真正实行这一原则。不论是谁,只要能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在73个月内一直严守国家法律,就可以享受一定的特权,根据其地位及生活状况的不同,从专用的基金中,领取相应的一笔款子,同时还可以获得“斯尼尔普尔”或“守法者”的称号,不过这种称号不能传给后代。我告诉他们,我们的法律只有刑罚没有奖赏,他们认为这是我们政策上的一大缺点。也正是如此,他们的裁判厅里的正义女神像塑有6只眼睛,两只在前,两只在后,左右还各有一只,表示正义女神谨慎周全。女神右手拿一袋金子,袋口开着,左手持一柄宝剑,剑插在鞘中,这表示她喜欢奖赏而不是责罚。
在选人任职方面,他们更注重优良的品德而非卓越的才能。他们认为,既然人类必须要有政府,那么人类的一般才能就可以胜任各种职务;上天从来就没有想到要把公共事务的管理弄得非常神秘,好像只有极少数杰出的天才才搞得懂,而这样的天才一个时代也难得有那么三个。相反,他们认为每个人身上都有真诚、正义、节制等美德,大家只要实践这些美德,加上经验和为善之心,就都能为国服务,不过还需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罢了。但是他们认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德行,那么他的才能再高也是没有用的,任何事务都决不能交给那些有才无德的危险分子去办。一个品行端正的人如果由于无知而犯错,至少也不会像那些存心腐败的人那样给社会利益造成致命的后果。这些人本事不小,能够加倍地营私舞弊,同时还能掩饰自己的腐败行径。
不相信上帝的人也同样不能为公众服务。利立浦特人认为,既然国王们宣称自己是上帝的代表,他所任用的人竟不承认他所凭借的权威,那就再荒唐不过了。
在谈到这些法律以及下面的法律时,读者应该明白我指的只是他们原先的那些制度,而并不是后来的腐败政治。由于人类天性堕落而导致这些人已经陷入腐败之中去了。读者要注意,那些凭借在绳子上跳舞而获取高位,在御杖上下跳跃或爬行以赢得恩宠和荣誉勋章等的无耻做法,最初是由当今皇上的祖父首先开始的,随着党派纷争的愈演愈烈,这些劣迹逐渐发展到了目前的地步。
以他们的做法来看,忘恩负义该判死罪,我们在书上读到其他一些国家也有这样的法律。他们的理由是这样的:无论是谁,如以怨报德,就应该是人类的公敌,不知报恩的人,根本不配活在世上。
他们关于父母亲和子女责任的一些观念也和我们的观念完全不同。男女结合是建立在伟大的自然法则的基础上的,为的是传宗接代,利立浦特人也该有这样一种结合。他们认为,和别的动物一样,男女结合的动机在于性欲,而对其儿女的怜爱呵护也是出于同样的自然法则。根据这一道理,他们绝对不认为一个孩子因为父亲生了他,或者母亲把他带到了这个世上,而必须对父母尽什么义务。想想人生的悲惨,生儿育女本身也没有什么好处,做父母的也没有想到要生儿育女,相遇相爱时,心思还用在别的上面呢。根据这些还有其他一些理由与之相似,他们认为最不应该让父母亲来教育他们的子女。因此,他们的每个城镇都办有公共学校,除村民和劳工以外,所有父母的儿女1~20个月被认为具备一定受教条件时,必须将他们送去学校接受培养和教育。学校有好多种,以适应不同等级与性别。有经验丰富的教师,他们训练孩子们养成一种与其父母亲地位相符同时又符合自身能力及爱好的生活方式。我先来谈谈男校的情况,然后再谈女校。
接收名门贵族子弟的男学校配有受人爱戴而又博才多学的教师,他们手下还有助教。孩子们的衣食简单朴素。他们受到荣誉、正义、勇敢、谦虚、仁慈、宗教、爱国等等方面原则性的培养教育,除了短暂的吃饭、睡觉时间以及包括身体锻炼在内的两小时娱乐活动之外,他们总有些事情要做。4岁以前男仆给他们穿衣服,之后则不管身份多高,都得自己穿衣。女仆们年纪相当于我们的50岁,只做那最粗贱的活儿。孩子们绝不准许同仆人交谈,只许一小伙或大群地在一块儿玩耍,还总得有一位教师或者助教在旁,这样他们就不会像我们的孩子那样幼年时代染上愚顽的恶习。一年中父母亲只准看望孩子们两次,每次看望的时间只有1小时,见面和分别时可以吻一下自己的子女,但那种时候总有一位教师在旁,他们不允许做父母的窃窃私语或对孩子表示爱抚,也不允许他们带进玩具、糖果之类的礼物。
每家必须交付子女的教育及娱乐费用,过期不缴由朝廷官吏征收。
在接收一般绅士、商人、做小买卖和手艺人子弟的学校里,也按照同样的方法相应管理。不过那些预备要做生意的孩子11岁就得放出去当学徒,而贵族子弟则继续在校学留到15岁(相当于我们的21岁),只是最后3年的管教比较松。
在女子学校里,高贵人家出身的女孩子所受的教育大致和男孩子差不多,不过替他们穿衣服的是整洁端庄的女仆,每次同时有一位教师或助教在场,一直到5岁她们可以自己穿衣服为止。如果发现这些女仆违反纪律擅自给女孩子讲一些恐怖、愚蠢的故事,或者玩那些我们的侍女所惯于玩弄的愚蠢把戏来给姑娘们取乐,就边鞭打她们边在全城游街示众三次,再监禁一年,最后终身流放到这个国家最最荒凉的地方。所以那里的女孩子和男孩子一样,都耻于成为懦夫和呆子,也鄙视一切不洁不正派的个人打扮。我并没有发现她们的教育因为性别的不同而有什么差别,只是女子的运动不像男孩子们的那么剧烈罢了。她们要学一些家政方面的规则,研究学问的范围也较小些,因为这里人的信条是,女人不可能永远年轻,贵族人家的主妇却应该永远做一个懂道理、和蔼可亲的伴侣。女孩子到了12岁,在他们看来就是结婚的年龄了,父母或监护人把她们领回家,对老师是千恩万谢;姑娘与同伴别离却都是泪流满面。
在较为低等一级的女子学校里,孩子们学习各种符合她们性别和不同身份等级的工作。打算当学徒的九岁退学,其余的留到11岁。
有孩子在这些学校里上学的小户人家,除每年要交低得不能再低的学费之外,还得将每月所得,缴一小部分给学校的财政主管,作为分给孩子的一份财产,所以父母的开支是受法律限制的。利立浦特人认为,人们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欲望,把小孩子生到这个世上,却要公众来负担教养,也未免太不公平了。至于有身份的人,也要根据各人的情况,拨一笔一定数量的资产留给每一个孩子。这部分基金将永远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绝对公平地管理和使用。
村民和劳工们则把孩子养在家里,他们的本分就是耕种田地,因此他们的教育对公众来说就显得无足轻重了。不过他们中,年老多病的人养老院会来抚养,因为这个国家中没有一个乞丐,也就是没有乞丐这一行。
我在这个国家住了有9个月13天,好奇的读者一定想知道我在那里是怎么过日子的。我天生长有一个具有机械才能的脑袋,同时也由于生活中迫切需要,我就用皇家公园里最大的树木给自己做了一套相当方便适用的桌椅。两百名女裁缝受雇给我制作衬衫、床单和台布,用的虽是最牢最粗的料,却还得几层相叠缝到一起,因为他们最厚的布和我们的上等细麻布比,还是要精细几等。亚麻布在他们那里通常是3英寸宽,3英尺长算一匹。我躺在地上给女裁缝们量尺寸,她们一个站在我脖子那儿,一个站在我腿肚那儿,各执一端拉直一根粗线,再由第三个人拿一根一英寸长的尺子来量粗线的长度。接着,量过我右手的大拇指后,她们就不再要量什么了,因为按照数学的方法来计算,大拇指的两周就等于手腕的一周,依次类推,她们又算出了脖子和腰围的粗细;我再把我的一件旧衬衫摊在地上给她们做样子参考,结果她们做出的衬衣非常合我的身。他们又雇了300名裁缝师给我做外衣,不过他们用另一种方法来为我量尺寸。我跪在地上,他们竖起一架梯子靠在我脖子上,由一人爬上梯子,将一根带铅锤的线从我的衣领处垂直放到地面,这恰好就是我外衣的长度。但腰身和手臂由我自己来量。这些衣服全是在我自己的屋子里做的,因为他们最大的房子也放不下这样大的衣服。衣服做成,看上去就像英国太太们做的百袖衣一般,只是我的衣服全身一种颜色罢了。
约有300名厨师给我做饭,他们带了家人住在我房子附近很小的茅屋里。每位厨师给我做两种菜。我一手拿起20名服务员把他们放到桌上,另外的100名在地面上侍候,有的端着一盘盘的肉,有的肩上扛着一桶桶的葡萄酒和其他酒类。我说要吃,在上面的服务员就用绳索以一种很巧妙的方法将这些食物往上吊,就像我们欧洲人从井里往上拉水一样。他们的一盘肉够我吃一大口,一桶酒也够我喝一口的。他们的羊肉不及我们的好,但他们做的牛肉却特别好吃。我曾吃到一块牛腰肉,非常大,咬了三口才吃完,不过这种时候很难得。我像在我们国家吃百灵鸟的腿肉一样,将那些肉连骨头什么的一股脑吞了下去,仆人们见了非常惊讶。他们的鹅和火鸡我通常是一口一只;应该承认,它们的味道远比我们的要好。至于他们的小家禽,我用刀尖一挑就是二三十只。
皇帝陛下听说我的情形后,竟然有一天就提出要带皇后和年轻的王子、公主来同我一起同享吃饭的快乐(他喜欢这么说)。他们真的还就来了。我把他们放在桌上的御椅上,正和我面对着面。在他们四周站着侍卫。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手里拿着他那根白色权杖也在一旁侍奉。我发觉他不时从一旁酸溜溜地看我,我不愿多理会,反而吃得比平常还要多,一来为了我亲爱的祖国,二来也想让朝廷惊叹一下。我私下里总感觉皇帝的这一次驾临,又给了佛利姆奈浦一次在他的主子面前算计我的机会。这位大臣一向暗地里与我为敌,表面上却又表示爱我,就其阴暗乖僻的本性来看,他这么做是不正常的。他向皇帝报告说,目前的财政状况很不景气,往下拨款都得打折扣,国库券的价值比票面价值低百分之九才能流通。总之,我已经花掉皇帝陛下150多万“斯普鲁格”了(这是他们最大的金币,大约有我们缝在衣服上作装饰用的小金属片那么大小);从全局考虑,皇帝应该一有适当的机会就把我打发走。
在这里,我必须为一位品质高尚的夫人的名誉辩护一下,她因为我蒙受了不白之冤。财政大臣也真够可以的,竟会猜忌到自己的妻子身上。有人心怀不测,嚼着舌头跟财政大臣说他的夫人疯狂地爱上了我。这个丑闻一时在朝廷里传播开来,说她有一次曾秘密到过我的住处。我郑重声明这事毫无根据,纯属造谣,只不过是夫人喜欢用天真无邪的坦诚和友谊善待我罢了。我承认她常到我家来,但每次都是公开的,马车里也总是另外带着三个人,多半是她的姊妹、年轻的女儿和某个特殊的相识,可这在朝廷的其他贵夫人身上也是司空见惯的呀!而且我还要请我身边的仆人作证,他们什么时候看到我门口停着辆马车,却不知道里面坐的是什么人了。每次有人来,总是先由仆人通报,我则照例立即到门口迎接;施过礼之后,我非常小心地拿起马车和两匹马(如果是6匹马,车夫总要解下其中的4匹)放到桌子上;为了防止出事,我在桌子周围安了5英寸高的活动桌边。常常是我的桌上同时有4辆马车,里边全坐满了人,这时我就在椅子上坐好,脸朝着他们。我和一辆马车中的客人交谈时,马车夫就驾着其余几辆车在桌子上慢慢兜圈子,我就在这样的交谈中度过了许多愉快的下午。可是我要向财政大臣或者向他告密的那两个人挑战(我要说出他俩的名字,让他们看着办好了),这两个人就是克拉斯特利尔和德隆洛。我要他们拿出证据来,除了我以前说到过的瑞尔德里沙内务大臣曾奉皇帝陛下特遣来过以外,还有什么人隐姓埋名私下来找过我。要不是这件事和一位贵夫人的名誉密切相关,我是不会絮絮叨叨说这么多的,我自己的名誉受损也就算了。当时我的爵位是“那达克”,财政大臣没有我职位高,大家都知道他只是一个“克拉姆格拉姆”,比我要低一级,就像在英国侯爵比公爵要低一级一样。但是我承认,他在朝廷的地位比我的要高。这些虚假的谣言是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得知的,至于怎么得知的却不太好提;谣言曾使佛利姆奈浦一度尽给他太太脸色看,对我就更坏了。尽管他最终还是醒悟了,并与太太重归于好,但我却永远失去了他的信任。皇帝对我也很快越来越没了兴趣,他实在太受制于他那位宠臣了。
下面叙述一下我是怎样离开这个王国的情形,似乎该把两个月来一直在进行着的,一桩针对我的阴谋告诉给读者。
到那时为止,对朝廷里的事情我一直都很不熟悉,我地位低微,也没有资格参与宫廷的事。关于君王和大臣们的性情脾气,我倒还是听过很多,书上也读过不少,但决没有想到对如此偏远的一个国家,它们竟然也会产生这么可怕的影响。我本来认为这个国家的统治原则与欧洲国家的原则是完全不一样呢。
就在我正要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的时候,朝廷的一位要人(他有一次大大地触怒了皇帝,我一度曾帮了他大忙)夜里忽然坐着暖轿十分隐秘地来到了我家。并不通报他的姓名,只说是要见我。他把轿夫打发走后,我就将这位老爷连同他乘坐的轿子一起放进了上衣口袋。我吩咐心腹仆人,要是有人来就说我身体不太舒服已经睡下了。我闩上大门,把轿子放到桌上,像平时一样,在桌子边坐了下来。经过一番寒暄之后,我发觉这位老爷一脸的忧虑,就问他是为什么。他说他希望我耐心地听他讲,这事与我的荣誉及生命有重大关系。他的讲话大意是这样的,他人一走我立即用笔记了下来。
“你要知道”他说,“为了你的事,国务会议的几个委员会最近召集了一次极为秘密的会议,皇帝两天前作出了最后的决定。”
“你应该清楚,差不多你一到这里,斯开瑞什·博尔戈兰姆(‘葛贝特’,即海军大将)就成了你不共戴天的敌人。他起初为什么恨你我不知道,不过自从你大败不来夫斯库之后,使他这个海军大将毫无颜面,所以他对你的仇恨就更加深了。这位大臣与财政大臣佛利姆奈浦(他因太太的事对你怀恨在心,这是尽人皆知的)、陆军大将利姆托克、掌礼大臣拉尔孔和大法官巴尔墨夫拟就了一份弹劾书,指控你犯有叛国和其他重大罪行。”
他这一段开场白听得我急不可耐,想要马上去打断他,因为我觉得自己只有功没有罪。但是他请我不要讲话,自己接着说了下去:“为了报答你对我的恩情,我冒被处死的危险设法探听到了全部消息,并且弄到了一份弹劾书的原文。”
巨人山昆布斯·弗莱斯纯的弹劾书
第一条
大皇帝卡林·德法·普鲁思陛下在位时制定过一项法令:规定凡在皇宫范围内小便者,一律以严重叛国罪论处。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纯公然违反该项法令,借口扑救皇后寝宫火灾,竟敢撒尿救火,居心叵测,忤逆不忠,形同恶魔。不经允许又擅自进入皇宫内院起卧,不仅违反该项法令,且有越权擅职之举。
第二条
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纯曾将不来夫斯库皇家舰队押来我皇家港口,皇帝陛下命其前往捕捉不来夫斯库的残余船只,把这个国家变为我国的行省,专派总督管辖。亡命该国的大端派及该国不愿立即放弃大端邪说者,一律斩尽杀绝,弗莱斯纯就像个奸诈忤逆之徒,以不愿违背良心去摧残一个无辜民族的自由与生命为借口,来抗拒洪福齐天尊贵威严的皇帝陛下,呈请免派他去执行上述任务。
第三条
不来夫斯库派来特使向我朝求和,当事人弗莱斯与纯奸诈忤逆之徒无样,竟帮助、教唆、安慰、款待该国使臣,而且当事人知道这些人是最近与我皇陛下公然为敌、公开宣战的敌国君王的臣子。
第四条
当事人昆布斯·弗莱斯纯是个不履行忠顺臣民天职的人,仅是皇帝陛下口头答应了,就准备前往不来夫斯库帝国。借此口头允诺,该当事人背信弃义,意欲前往辅助、安慰、教唆不来夫斯库皇帝。向前边说的那样,该国皇帝就在不久前还公然与我皇为敌,向陛下宣战。
“还有其他的条文,但就这几条是最重要的,我已扼要地念给你听了”。“在这宗弹劾案的几次辩论中,应当承认,皇帝陛下有不少宽大为怀的表现,他不止一次强调你为他建立的功绩,想帮你减轻罪行。但是财政大臣和海军大将却坚持要将你处死,他们要在夜里放火烧你的房子,让你极其痛苦地死去,落个可耻的下场;陆军大将率两万人用毒箭射你的脸和手。他们还要秘密命令你的几个仆人将毒汁洒到你的衬衣上,这样你自己就会把皮肉抓烂,受尽折磨而死。陆军大将也都赞成这些意见,所以有很长一段时间多数人都是同你对立的,倒是皇帝陛下决定尽可能地保全你的性命,最后争取到了掌礼大臣。”
“关于此事,皇帝还令内务大臣瑞尔德里沙发表看法。内务大臣一向自认为是你忠实的朋友。他说了,从他发表的意见看来,你对他印象不错还是有道理的。他承认你罪行重大,但尚有可以宽恕之处,而宽恕是一个君王最值得人赞美的美德,皇帝陛下也正以胸襟宽怀而天下闻名。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你和他是朋友,所以尊敬的阁员认为他是在偏护你。不过既然皇帝要他说,他也就愿意坦率地谈谈自己的看法。假如陛下能念你的功劳,慈悲为怀保你一命,他可以下令只把你的两只眼睛弄瞎。他说依他的看法,用这一个办法可以相对满足公正的要求,全世界都会交口赞颂皇帝仁慈,有幸做陛下阁僚的人也是办事公正而大方。你眼睛虽然没了,但并不会影响到体力,一样可以为陛下效命;再说盲目可以增加勇气,因为你看不到危险;当初也就是因为你担心眼睛被射瞎,再没有第二次拉回敌人的剩余战舰。所以你以后由大臣们来替你看也就够了,伟大的君王就是这么办的。”
“这个建议遭到全体阁员的坚决反对。尤其是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都控制不住了,怒气冲冲地站了起来,说他觉得奇怪,内务大臣怎么胆敢随随便便主张要保全一个叛徒的性命。从执政者的一切实际理由来考虑,你所建立的那些功劳只能加重你的罪行。你既然撒泡尿就可以将皇后寝宫的大火扑灭(他提到这事惊骇不已),那么用同样的方法,下次你就可能带来大水泛滥,把整座皇宫淹没。你能把敌舰拖来同样也可以把敌舰再拖回去,如果你不高兴的时候,他还有充分的理由认为,你骨子里是个大端派。叛逆开始总是先在心里盘算,然后才公开行动,因此他指控你是叛徒,并坚持要把你处死。”
“财政大臣的意见同他是一样的。他指出,你的生活开支巨大,皇家财政已经到了十分窘迫的地步,如果再这样下去,很快就要供不起了。内务大臣提出弄瞎你的眼睛远不是消灭这一祸害的良策,说不定反会使祸害加重;从弄瞎某类家禽的一般情形来看,很明显,这些家禽眼瞎之后吃得更多,很快发胖。神圣的皇帝和阁员就是你的审判官,他们凭着各自的是非心完全可以认为你有罪,这就足以判你死刑,并不需要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正式证据。”
“但是皇帝陛下拿定主意反对把你处死,他仁慈地说,既然阁员们觉得弄瞎眼睛的刑罚太轻了点,以后还可以加其他刑嘛。这时你的朋友内务大臣谦恭地要求再次得到发言的机会,来答复财政大臣提出的反对他的理由:皇帝为了维持你的生活耗资巨大。他说既然阁下有全权处理皇帝的财政,不妨逐渐减少你的定量,这样这个祸害很容易就可以得到解决。吃不到足够的食物,你就会因身体而昏死过去,没有胃口,结果是很快你就会被饿死。到那时你的体重轻了一大半,尸体发出的臭气也就不会有太大危害了。你一死,五六千个老百姓两三天就可以把你的肉从骨头上割下来,用货车运走,埋的远远的,免得传染,留下你的骨架作为纪念,供后人瞻仰。”
“就这样,多亏你与内务大臣建立了伟大友情,整个事情才得到了折中的解决。皇帝严令:一步步将你饿死的计划必须在秘密中进行,不让别人知晓,但弄瞎你眼睛的判决却写在弹劾书中。除海军大将博尔戈兰姆之外,大家一致同意。博尔戈兰姆是皇后的奴才,皇后陛下一直让他坚持把你处死;自从你那次用可耻而非法的手段扑灭了她寝宫的大火,她对你一直怀恨在心。”
“三天后,你的朋友内务大臣就会来你家向你宣读弹劾书,随后还要向你表明皇帝陛下以及阁员们的宽大与恩典,正是仰仗这宽大与恩典,你才仅仅被判处弄瞎眼睛。皇帝陛下十分相信你会感激涕零、低声下气地接受这一判决。之后将有20名御医前来监督,保证手术顺利进行:你在地上躺着,他们将十分尖利的箭射入你的眼球。”
“你要采取什么对策你自己去考虑吧。为了不引起人怀疑,我得像刚才来的时候那样赶紧偷偷地回去了。”
这位老爷走了,我心中疑惑不解,一片茫然。
这位君王和他的内阁采用了一种惯例(有人跟我说,这种惯例和从前的做法大不相同),就是,每当朝廷颁布一项严酷的判决,不论那是为了替君王泄愤,还是为了替宠臣报怨,皇帝总要在全体内阁会议上发表一通演说,表明他如何宽大、仁爱,说他这些品质是天下闻名,举世公认的。演说很快刊行全王国。再没有比歌颂皇帝仁慈那样的话让老百姓更害怕的了,因为大家看得出来,这样的颂词越夸张越强调,刑罚肯定更惨无人道,而受害人也就更加冤枉了。拿我自己来说,我得承认,无论是我的出身还是所受的教育,我都绝没有做朝臣的资格。但我觉得,这一判决对我没有任何宽大和恩典可言,而且是苛刻得不能再苛刻了。有时我想,就去受审吧;弹劾状上说我的那几条事实我不否认,但总希望他们还能容许将我的刑罚再减轻一点。但是我一生中也曾经仔细阅读过许多由国家提出起诉的政治案件的审判,我发觉到头来都是由判官自以为是的结案了事。这种关头,面对如此有权势的敌人,这样危险的一个决定我怕是靠不住的。我一度又极力想反抗;我现在还有自由,这个帝国整个的力量用上也很难将我制服,只要用些石块,我就可以轻轻松松地把京城砸得粉碎。可是,一想起我对皇帝曾宣过誓,回忆起他给我的恩典,以及授予我的“那达克”的崇高荣誉,我马上就惶恐地取消了这样的念头。我也没有这么快就学会朝臣们那种报恩的办法,于是安慰自己说,既然现在皇帝对我这么严酷,以前那一切应尽的义务也就拉倒吧。
最终,我作出了一个决定。这决定也许要招来某些非议,那倒也不一定没有道理,因为我承认是由于我草草行事没有经验,才保全了双眼,获得了自由。因为,要是我那时就知道帝王与大臣们的性格(这是我后来在其他许多朝廷里观察得来的),以及他们对待罪行比我轻的犯人的手段,我一定会心甘情愿地服从这么便宜的刑罚。可那时由于自己年轻急躁,又有皇帝的许可,准我前去朝见不来夫斯库皇帝,我就利用这个机会,趁这三天还没有过去,发了一封信给我的朋友内务大臣,表明按照我已得到的许可,决定当天早上就动身前往不来夫斯库。还没等大臣回复,我就来到了舰队停泊的海边。我抓了一艘大战舰,在舰头拴上一根缆绳,拔起锚,脱掉衣服,将衣服连同腋下夹来的被子一起放入船中。我抱起船,半涉水半游泳地到达了不来夫斯库皇家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