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你这么说,他原来是有家的吗?”
“她也有牌子,当然是不是孤魂野鬼了。”
“牌子?”
他是什么有名企业的产品吗?
“就是这个。”
莲华一边解释着,一边把衣襟撑开一点,大概是类似项链之类的东西。
这种东西当然要仔细看看了,毕竟作为项链,上面的牌子肯定大不了,不仔细看的话,肯定会遗漏细节,所以我半倾着身体,运力于双目,争取不放过一丝细节,所以连项坠旁边的白色蕾丝花边也看得一清二楚,说起来这家伙真的是一身白啊,从上到下,从里到外。
正在仔细观察莲华口中的牌子的时候,一张脸越来越近,然后狠狠地和我的额头撞在了一起。
真是的,作为女生怎么可以把头当武器呢?一不小心破相岂不是很糟糕,我一边忍受着额头带来的剧痛,一边悄悄地向后退。怪不得都说男女要保持距离,距离才能产生美,虽然距离不能产生波。
话说回来,莲华终于把牌子拿出来了,金闪闪,看上去很值钱的样子,如果拿去卖的话,不知道能不能赚回一台电脑。
我满怀着失望之情开始观察这个牌子——长方形的整体,边缘的花纹很奇怪,是用一个个的正方体杂乱相接摆成的,而这一个个正方体的每一面又有九个正方形,看上就像是一个个的小魔方。正面是一个繁体“刘”字,空白的地方用花瓣点缀着,背面倒是很奇怪,是很多条交叉的锁链,锁链的边缘紧紧连着正面的四边的魔方。
“这就是有了家的灵体才拥有的东西,意思就差不多相当于合同书,我保护这个家,家给我提供庇佑。别看这个东西小小的,这东西可是这个家的灵气组成的,你也可以理解为,这东西就是用家主的灵魂弄成的。”
莲华这么解释着,但是我却吓得赶紧松开了住着牌子的手,喂喂,灵魂、灵气,这不就相当于是个鬼吗?人生第一次用手拿着鬼啊。
不过。
“那家伙有牌子,不是有家的吗?怎么还会变成这样。”
“所以才说她被抛弃了啊,那家伙身上的项链断了,家已经不承认她了,说起来,她也很可怜。”
“……怎么会这样?这东西还能坏掉的吗?”
“很简单,第一,就是主人毁掉供奉的肉体的象征——神像,这东西你小时候应该见过的吧?我就不解释了。”
的确,小时候曾经闯进去过那个最里面的房间,里面有个小小的神龛,那里面是一个用红纱遮住的神像。不过,你说我见过?难不成小时候我进去的时候,你就在一边看着我吗?
我打了个哆嗦,有些毛骨悚然。
“毁掉神像的话,意味着不再承认你的成员身份,不允许你在这里住下去,不过,这种方法太绝决,容易惹鬼不开心,很容易被灵体诅咒或者直接来害你。
“不想招惹鬼的话,一般人会用第二种方法,就是搬家,离开那里,没有人气的支撑,项链慢慢就断了。”
“咦?第二种的话,不是直接就可以有自己的家了吗?……想说什么直接说,你那看不起人的眼神是什么意思。”
“真是笨蛋,的确,就算空掉后,房子一时间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但是时间长了,要么另外有人来住,如果顺利的话,这家人也可能接受你,那你就可以继续住了,如果不同意,就会被赶出去。要么,直接变成鬼屋,一直没有人住,人气完全消失的房子,这种房子,是没有办法阻挡风的,你一个人住和两个人一起住,感觉一样吗?”
“……”
不一样,虽然一个人住的确很轻松,尽情地熬夜也没有人管你,看小电影也不用担心有人发现;但是,却很空虚,有时候我甚至会开着电视,自己却躲在一边打游戏,只是为了让家里有点人的声音,显得不那么空荡。
一个人住,和两个人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总觉得,还是有个伴好一点,哪怕只是互相沉默着依靠。
但这只是精神层面的想法,房子没人住,是很冷清的。
“所以说,能保护鬼的只有人类。我还是蛮幸运的了,这个家一直流传下来,没有断,让我也能一直住在这里。”
然而,那位来掐我的老兄就没这么幸运,被抛弃了,不管是被人用哪一种方法抛弃的,他都是最可怜的那个。
和养宠物大概是一个意思,既然养了,就要负责到底,哪怕每天残羹冷炙,但请不要抛弃,尤其是饱经沧桑,以为柳暗花明的那些。
“呐,莲华,我问你一个问题。”
“问吧。”
莲华头也不回地说着,似乎没有了电脑,开始把精神转移到小说上了。不过,你好歹说话看着我啊,这样我会很伤自尊心的好吗?
算了,不管她了,大不了,我也不看她就是了,于是,我怄气一般转过身去,继续问道。
“说起来,家里供奉的不是应该是神灵吗?”
“神灵?你想的话,我可以允许你称呼我为神灵。”
“为什么非要你允许啊?话说,你这不怕冒犯神灵,降下雷劫是小,劈了我家房子是大。”
“……你是不是小说看多了。哪有什么雷劫,都是唬人的,骗小孩的把戏。”
“和你比起来,我确实是个小孩子。”
拳风迎面而致,没想到,这是莲华视线转移到我身上的第一件事情。拳头迎面而来的感觉还真是可怕啊。
“真是无礼,不知道涉及到女性年龄的事情都是不能够谈的吗?”
既然如此,为什么你还要告诉我你从顺治二年就住在这里的事情呢?不过,我还是屈辱地道歉了,因为下一发拳头绝对不是吓唬吓唬这么简单的了。
“不过,你冒充神灵,不会被查水表吗?”
“查水表?为什么?查也应该查底下那个老头,关我什么事。”
貌似这个梗她还没有听说过啊,耶,扳回一城。但是,祸到临头,居然把责任推给别人,真是有够坏心眼的。
不过,莲华还是把小说正在看的那一页折起来,接着合上了书,然后对我说道。
“算了,解释给你听吧,不过,先把你脑子里的神话故事都给我删除掉。回答我的问题,什么是神灵?”
明明很简单的一个题目却出乎意料的难回答啊,并非不明白,而是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词汇来解释,总不能说,神其实也是人,只是做到了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情,所以就成了神,这类的话吧?
不过,大致应该可以概括为:“有很大的神通,有大智慧,可以造福人类,拯救人类的非人类吧。”
女娲不就是这样吗?补天,镇洪水,斩恶龙,拯救人类的人首蛇身的非人类存在。
“那么,鬼有神通,也不是人类,只要帮人类做点好事,那么自然就有人供奉,被称为神灵了,大智慧嘛,你觉得你的智慧比得过我?听好了,所谓神,其实就是鬼。”
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吗?不过,为什么我找不到反驳的点?听她这么一说,似乎的确是这样,本来相比于神仙,人类更加相信鬼的存在,就连我这个在唯物论的指导下长大的孩子,对鬼怪也有莫名的相信感。
“就当是如此,那么,莲华,一个家能不能供奉两个呢?”
听到我这么说,莲华惊讶地看着我,好像在说,你个逗O脑子秀逗了吗?
“大概可以吧,你不是准备让那家伙住进来吧?”
我理解为什么莲华这么激动,换句话说,我想让那个想要害我的鬼,住进来。就像,捅了我一刀,我去还要给他钱一样。
但是,总觉得那家伙好可怜,这并非是同情心作祟,只是感同身受。
“不行吗?”
面对我的疑问,莲华沉默了,抿着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不过还是给出了她的答案。
“……这是主人的自由,我没有权利决定。”
声音有一丝欣慰,也有种抵触的味道,大概就她自己也拿不出准确的决定,不过我认为,如果她是我的话,也一定会接受那家伙住进来的。
“那你能不能教我可以看到鬼怪的法术,这样就可以看到那家伙了。”
“那种东西我没法教的,能教你的恐怕只有道士了,不过现在这些道士怕也教不了你,作为封建迷信,他们也受了不少灾。”
同意。作为道士的本领,本就是用来抓鬼的,莲华不会也是必然的。
不过,我也并非完全看不见,只是看不清而已。
船到桥头自然直,被莲华的咒文攻击了一下,恐怕那家伙也没有再找我麻烦的心思,以后不知道有没有再一次见面的机会了。
我看着大白腿一抬一抬的莲华,心里突然想到,这家伙虽然为人凶悍,不过,却给我一种更像家人的感觉。
“呐,莲华?”
“又怎么了?你知不知道你今晚很烦啊,是不是要吃我一记拳头?”
莲华恶狠狠的声音传来,不知为何,我却完全没有退缩的想法,心里想着,哪怕吃下无数拳头,也一定要问下去。
“你不是说,鬼最大的梦想是有家吗?”
“我是说过,有什么问题?你准备赶我走吗?”
“当然不是。我只是想问,已经实现了这个梦想的你,如今的梦想是什么?”
“……”似乎没有料到我有这样的问题,莲华圆圆的眼睛诧异地看着我,“你怎么会想问这个?”
对我还是不信任吗?
不过没关系。
“没什么,只是觉得,如果可以,请让我助你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