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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同为女人 (3)

小三子成为开滦矿工的那一年,刚好二十岁。而二十六岁的王秀芬还待字闺中。当小三子推开王秀芬的房门,郑重地叫秀芬而不是姐姐时,她简直整个人都傻掉了。小三子是来求婚的。在小三子的心中,姐姐是全矿区最让他敬重的女人,最具女人味的女人。他从十二岁认识大姐,已经八年了。八年的时间让他从一个不谐世事的小孩子,长成了下井挖煤的老板子。八年的时光,他从姐姐这里得到的是母亲般的疼爱。有姐姐在,他的幸福生活就有保障,有姐姐在,他的好日子就触手可得。如果说几年以前他听姐姐说关于嫁人之类的话题时,还只是伤心的话,现在,他已经彻底明白自己心中的向往了。他最想得到的女人,就是姐姐这样的女人,姐姐这样的女人,才是他最爱的女人,他不觉得姐姐比自己大六岁有什么不好。他在一家杂志上读到过一篇文章,说的是女人各方面的素质都优于男性,寿命自然也比男性要长一些。要想夫妻二人做到白头偕老,要一个比自己大一些的妻子是比较理想的方法之一,而且六是一个多么吉利的数字呦。他和姐姐正好相差六岁,真可以说是天作之合呀。

王秀芬望着眼前的小三子,才忽然间发现他长大了,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在凄风苦雨中瑟瑟发抖的单薄瘦弱的小男孩了。他不再把自己当成姐姐,而是当成了女人。他身材变得魁伟,他目光有些深沉,他唇上长出了胡须,他的确是个大男人了。那一瞬间,王秀芬说不清楚自己的真实感受到底是什么,这个叫了自己多年姐姐的小三子,第一次让她羞红了脸,第一次让她心跳加快,第一次让她有了蠢蠢欲动的渴望。

她们就这样恋爱了。

她们没有想到的是,两家的家长异口同声地反对他们的婚事。特别是小三子的父母,这两位老人始终不理解,自己的儿子怎么会看上一个大女人,难道这个女人有什么出奇制胜的法宝,让自己的儿子着了迷而不能自拔?矿区有一句俗语:女大五赛老母,意思是说女人比男人更容易衰老,如果女人比男人大五岁,用不了几年,因为生育因为操劳,两个人走在一起,女人就会像男人的母亲一样地不般配了。大五岁已经赛老母了,何况是大六岁呢?不行,坚决不行!但是,无论两位老人怎么劝说,小三子就是不和王秀芬分手。更令老人生气的是,小三子竟然从家里搬了出去,租了一间房子和王秀芬住在了一起,过上了夫唱妇随的小日子。

老人总是疼爱孩子的。小三子的父母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量,发现王秀芬还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人,对自己儿子照顾的无微不至,让他们做父母的都觉得望尘莫及,除了年龄比小三子大六岁以外,几乎觉得这个儿媳妇无可挑剔。老人家认可了他们的婚事,为他们补办了婚礼,把他们接回家中一起生活,只可惜,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就在一家人冰释前嫌,一切重新开始的时候,小三子在井下出了伤亡事故。老人懵了,王秀芬也懵了。等到他们终于明白事情的严重性时,他们被巨大的痛苦击倒了。他们共有三个儿子,前两个儿子已经在地震时没有了,这最小的儿子刚刚成了家,好日子才开了个头,就出了这档子事,他们从此再也不会有儿子了,只剩下一个地震后拼了老命剩下来的小闺女。他们看到因为悲伤而苍老了许多的儿媳妇王秀芬时,忽然间认定,就是因为儿子娶了这个大女人,才会出了这样的事情,都是王秀芬惹的祸,王秀芬就是恶之源。他们对王秀芬进行了最恶毒的辱骂之后,把她赶出了家门,如果不是矿上及时给她安排了一室一厅的福利房,她就真的是无家可归了。

王秀芬和小三子的儿子降生以后,老人家又把儿媳和孙子接回了家。一家人看着这个酷似小三子的孩子,总是不由自主的要唤一声小三子。很奇怪的是,这个刚出生的小婴儿似乎特别喜欢人们叫他小三子。只要一呼唤小三子,孩子就会咯咯地笑起来,眼睛也会朝着发出呼唤的地方张望。王秀芬的儿子就这样叫了小三子。小三子这个名字即让一家人酸楚,又让一家人欣慰。毕竟,曾经被叫做小三子的一个人已经不在人世间了。而他留在世上的骨肉又被叫成小三子了,这是一种生生不息的血脉延续,也是他和他们家族的幸事。他们把小三子当成自己的生命一样地疼爱着,让王秀芬的心中宽慰了许多。

王秀芬的讲述,让唐小菡的眼中一次又一次地闪烁着泪光,。王秀芬的人生经历,比她想象的还要一波三折,而王秀芬竟然可以从容面对,波澜不惊。看来,每个女人的故事都是不一样的,每个女人的一生都可以写成一部耐读的传记。唐小菡好像有些读懂王秀芬了。王秀芬一个人行走在人生路上,苦苦挣扎也好,从容面对也好,岁月已经在悄无声息的流逝中,像一把刻刀一样把她雕刻的勇敢坚强,但是,唐小菡明白,王秀芬她不流泪,并不能说明她不疼痛,她沉默不能说明她没有呐喊的欲望,她只是习惯了用微笑来掩饰自己的伤痛,尽管这微笑后面的伤口还滴着血珠,甚至是她笑得最开心的时候,也是她痛苦最深的时候。这么多年来,王秀芬已经把遗忘的本领学习的炉火纯青。她让自己该遗忘的遗忘,该尘封的尘封。鲁迅先生不是专门为了忘却写过一篇文章吗?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学会遗忘。就像一道疤痕刚刚形成的时候,颜色深紫,痕迹清晰可见,赶上个雨天雪天还会隐隐作痛。可是随着时光流水一般地逝去,疤痕的颜色会一点点地变得越来越浅,痕迹也会越来越淡,然后慢慢地和正常的皮肤融为一体。

王秀芬的淡忘,就像这疤痕的印记一样,这是自然而然的东西。就像不远处开着的野花。几乎所有的花期都是短暂的,但是一年四季都会有鲜花盛开,因为这一季的花谢了,下一季的花会接着开。

唐小菡的日子

唐小菡看着因为酒力而变得面色红润且滔滔不绝的王秀芬,一种很想尝一口酒是什么味道的渴望,在她的心里鼓荡起来。她忍不住问王秀芬,你包里还有酒吗?王秀芬点头,说包里还有两瓶啤酒,是给自己留着解渴润嗓子用的。你想喝吗?唐小菡瞪大眼睛问道:你用啤酒解渴吗?王秀芬有些不好意思地说,喝了酒,就可以忘掉好多让人烦恼的事情。细细想来 ,好像也没有什么让人烦恼的事情,反正就是从小三子他爸走以后,自己也不知怎麽就喜欢上了这一口。啤酒口感好还养胃,外号叫液体面包,你喝口试试,挺舒服的。王秀芬说着从包里拿出一个易拉罐,砰的一声打开了。她把已经打开的一筒递给唐小菡,自己随后就把另一个打开了。她鼓励着唐小菡,让唐小菡勇敢的尝试一下啤酒的味道。

唐小菡试探着把一口啤酒含在了嘴里,但她马上就吐了出来,她一边吐一边喊道,王秀芬你这个骗子,这么难喝的东西你愣说好?睁着眼睛说瞎话,这酒就像泔水一样难以下咽。王秀芬被唐小菡的狼狈样子逗得笑起来,她说,我第一次喝啤酒,也觉得这黄汤子像中药一样难喝,可是喝着喝着就不一样了。三伏天下了班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凉啤酒喝下去,那叫一个痛快。唐小菡被王秀芬诱惑的又拿起来喝了一口。王秀芬赶忙说,咽下去。一边说着,王秀芬举起手中的啤酒一口气干掉了。她有些惬意地说,味道好极了。唐小菡这次没有把啤酒吐出来,她强迫自己啤酒咽进肚子里,紧接着是第二口、第三口。。。。。。。她把一筒啤酒喝光了,王秀芬拍着手为她鼓掌。并且问道:怎么样呀?才女?啤酒是粮食酿制的,你没喝出大麦的香味吗?慢慢体会一下,你就知道了,酒真是好东西,是饮品中的精华。没听说吗,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

这是唐小菡第一次喝酒。虽说酒是第一次喝,但是关于酒的诗词,她是读过挺多的。历朝历代的文人骚客几乎都把酒当成诗词歌赋的一个重要内容,更有以酒闻名的人,如李白,如刘伶,如阮稽。更有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的千古名句。据说李白写到酒的诗词就有三百多首,可见酒在人们的生活当中,占据着多么重要的位置。一罐啤酒下肚,胃里有了一种灼烧的感觉,渐渐地那感觉便到了脸上,肤色一直有些苍白的唐小菡,此时此刻竟然是面若桃花,灿烂出几缕妩媚。她竟然想起了许多与酒有关的诗词,特别是宋朝女诗人李清照。她想那李清照要是个男人,一定会象李白一样成为酒仙。

那么,这个才华横溢的女子会是什么样子呢?三杯两盏淡酒以后,她就浓睡不消残酒?东篱把酒莫看后,沉醉不知归路?看来这也是个女酒鬼,最后只落得人比黄花瘦。唐小菡眯起眼睛看着王秀芬,看着看着,她竟然嘿嘿的笑了起来,笑得有些肆无忌惮。她一边笑一边指着王秀芬说,到底是老同学,你没有骗我,酒真是个好东西。我好久没读诗词了,今天却把平日读过的东西全想起来了。王秀芬大概没想到,一点啤酒就让唐小菡面红耳赤,她有些后悔让唐小菡喝酒。毕竟是酒量不均,饭量不等,她喝下半斤二锅头啥事没有,看来小菡还是真没有酒量。王秀芬喝酒是很隐秘的,她从不在别人面前喝酒,更不在公开场合喝酒,包括她的儿子小三子都没有见过她喝酒,她每次喝酒都是小三子被爷爷、奶奶接走的时候才喝。如果小三子在家里儿,她又很想喝酒,她就等到小三子睡熟以后再喝。她今天带着酒出来玩,纯属于为了给这次野餐助兴凑趣,唐小菡是第一次知道她喝酒的人,她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她的嗜好。

酒使两个微醉的女人额头上冒出了汗水,浑身燥热的唐小菡脱下外套盖在已经熟睡的孩子们的身上,经过一个上午的奔跑玩闹,两个小孩子累极了,他们躺在遮阳伞下睡得正香,两个女人也才有机会这么近距离地彼此倾诉。

唐小菡几乎从不提起自己的家庭生活,哪怕是和她的好朋友王秀芬,她也从未说过家长里短的话题,今天是个例外,在酒精的作用下,她打开了话匣子,说起了她和她的丈夫建国。她的第一句话就是,王秀芬你知道吗?我和你一样也是个寡妇。王秀芬惊愕地看着她,猜不透她一张一合的挺好看的嘴唇里,会吐出什么让她更吃惊的语言来。唐小菡并不理会王秀芬的表情与反应,她自顾自的说道,秀芬你守寡是因为你死了丈夫,而我守寡是因为我的心在守寡呀,你知道吗秀芬,我的丈夫看起来高高大大,却像一把仿真的玩具手枪一样徒有虚名,我们已经分居好几年了。

女人的心是敏感的,王秀芬早就从唐小菡他们的言谈举止中看出了端倪。他们两家曾多次在一起用餐,但她从未看见过唐小菡用爱意的目光凝视过建国,哪怕只是一个亲昵的眼神,一句热情的话语,都不曾有过,王秀芬知道这是很不正常的。谁都有窥探他人秘密的欲望。王秀芬也有,但她绝不会直接询问唐小菡的,她不会让好朋友难堪。她握住唐小菡的手 ,让她稳住情绪,这里天空湛蓝,艾草碧绿,野花飘香,有什么想说的话就说吧。

唐小菡生下儿子以后,思想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她甚至在产床上下定决心要和建国离婚。可是,当她把大鹏拥在怀里的瞬间,她离婚的念头便动摇了。她不想让大鹏还是小婴儿时就面临着家庭的破裂。她甚至开始为建国开脱,在丈夫身上寻找让她为之感动的闪光点,她告诉自己,我们都是凡人,是凡人就有缺点,是凡人就会犯错误。她看到建国对儿子那份疼爱,那份牵挂,她断定建国会是个好父亲,她让自己千万别意气用事,该理智的时候,就要理智一些,多为孩子想想。她让自己宽容一些,大度一些,忘记让她不愉快的事情,一切从头开始。

日子平静的过去了一个月,孩子满月了。按照矿区的风俗习惯,刚刚满月的孩子要到姥姥家去住一段时间,这叫挪臊窝,为什么这么叫,唐小菡也说不清楚,她只是按照习惯,带着大鹏回了娘家。挪臊窝的时间没有限定,三天五天可以,十天半个月也行,住几个月也没人管。回到娘家的唐小菡忽然感觉身心一阵轻松愉悦。结婚几年了,唐小菡很少在娘家住,由于两家离得不远,父母亲总是把她轰回婆家去,父母是善意的。这回,她带着孩子回娘家,父母自然就不好说什么了。其实,父母又何尝不愿意女儿在家里多住些日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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