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到了艺术较高的境界,关于艺术的原理法则无用说也无可说;有可说而且需要说的是在“疵境”与“稳境”。从前古文家有奉“义法”为金科玉律的,也有攻击“义法”论调的。在我个人看,拿“义法”来绳“化境”的文字,固近于痴人说梦;如果以为学文艺始终可以不讲“义法”,就未免更误事。记得我有一次和沈尹默先生谈写字,他说:“书家和善书者有分别,世间尽管有人不讲规模法度而仍善书,但是没有规模法度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书家。”沈先生自己是“书家”,站在书家的立场他拥护规模法度,可是仍为“善书者”留余地,许他们不要规模法度。这是他的礼貌。我很怀疑“善书者”可以不经过揣摩规模法度的阶段。我个人有一个苦痛的经验。我虽然没有正式下功夫写过字,可是二三十年来没有一天不在执笔乱写,我原来也相信此事可以全凭自己的心裁,苏东坡所谓“我书意造本无法”,但是于今我正式留意书法,才觉得自己的字太恶劣,写过几十年的字,一横还拖不平,一竖还拉不直,还是未脱“疵境”。我的病根就在从头就没有讲一点规模法度,努力把一个字写得四平八稳。我误在忽视基本功夫,只求耍一点聪明,卖弄一点笔姿,流露一点风趣。我现在才觉悟“稳境”虽平淡无奇,却极不易做到,而且不经过“稳境”,较高的境界便无从达到。文章的道理也是如此,韩昌黎所谓“醇而后肆”是作文必循的程序。由“疵境”到“稳境”那一个阶段最需要下功夫学规模法度,小心谨慎地把字用得恰当,把句造得通顺,把层次安排得妥帖,我作文比写字所受的训练较结实,至今我还在基本功夫上着意,除非精力不济,注意力松懈时,我必尽力求稳。
稳不能离规模法度。这可分两层说,一是抽象的,一是具体的。抽象的是文法、逻辑以及古文家所谓“义法”,西方人所谓文学理论和文学批评。在这上面再加上一点心理学和修辞学常识,就可以对付了。抽象的原则和理论本身并没有多大功用,它的唯一的功用在帮助我们分析和了解作品。具体的规模法度须在模范作品中去找。文法、逻辑、义法等等在具体实例中揣摩,也比较更彰明较著。从前人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语调虽卑,却是经验之谈。为初学说法,模范作品在精不在多,精选熟读透懂,短文数十篇,长著三数种,便已可以作为达到“稳境”的基础。读每篇文字须在命意、用字,造句和布局各方面揣摩;字、句、局三项都有声义两方面,义固重要,声音节奏更不可忽略。既叫做模范,自己下笔时就要如写字临帖一样,亦步亦趋地模仿它。我们不必唱高调轻视模仿,古今大艺术家,据我所知,没有不经过一个模仿阶段的。第一步模仿,可得规模法度,第二步才能集合诸家的长处,加以变化,造成自家所特有的风格。
练习作文,一要不怕模仿,二要不怕修改。多修改,思致愈深入,下笔愈稳妥。自己能看出自己的毛病才算有进步。严格地说,自己要说的话是否从心所欲地说出,只有自己知道,如果有毛病,也只有自己知道最清楚,所以文章请旁人修改不是一件很合理的事。丁敬礼向曹子建说:“文之佳恶,吾自得之,后世谁相知定吾文者耶?”杜工部也说:“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大约文章要做得好,必须经过一番只有自己知道的辛苦,同时必有极谨严的艺术良心,肯严厉地批评自己,虽微疵小失,不肯轻易放过,须把它修到无疵可指,才能安心。不过这番话对于未脱“疵境”的作者恐未免是高调。据我的观察,写作训练欠缺者通常有两种毛病:第一是对于命意用字造句布局没有经验,规模法度不清楚,自己的毛病自己不能看出,明明是不通不妥,自己却以为通妥;其次是容易受虚荣心和兴奋热烈时的幻觉支配,对自己不能作客观的冷静批评,仿佛以为在写的时候既很兴高采烈,那作品就一定是杰作,足以自豪。只有良师益友,才可以医治这两种毛病。所以初学作文的人最好能虚心接受旁人的批评,多请比自己高明的人修改。如果修改的人肯仔细指出毛病,说出应修改的理由,那就可以产生更大的益处。作文如写字,养成纯正的手法不易,丢开恶劣的手法更难。孤陋寡闻的人往往辛苦半生,没有摸上正路,到发现自己所走的路不对时,已悔之太晚,想把“先入为主”的恶习丢开,比走回头路还更难更冤枉。良师益友可以及早指点迷途,引上最平正的路,免得浪费精力。
自己须经过一番揣摩,同时又须有师友指导,一个作者才可以逐渐由“疵境”达到“稳境”。“稳境”是不易达到的境界,却也是平庸的境界。我认识许多前一辈子的人,幼年经过科举的训练,后来借文字“混差事”,对于诗文字画,件件都会,件件都很平稳,可是老是那样四平八稳,没有一点精彩,不是“庸”,就是“俗”,虽是天天在弄那些玩意,却到老没有进步。他们的毛病在成立了一种定型,便老守着那种定型,不求变化。一稳就定,一定就一成不变,由熟以至于滥,至于滑。要想免去这些毛病,必须由稳境重新尝试另一风格。如果太熟,无妨学生硬;如果太平易,无妨学艰深;如果太偏于阴柔,无妨学阳刚。在这样变化已成风格时,我们很可能地回到另一种“疵境”,再由这种“疵境”进到“熟境”,如此辗转下去,境界才能逐渐扩大,技巧才能逐渐成熟,所谓“醇境”大半都须经过这种“精钢百炼”的功夫才能达到。比如写字,入手习帖的人易于达到“稳境”,可是不易达到很高的境界。稳之后改习唐碑可以更稳,再陆续揣摩六朝碑版和汉隶秦篆以至于金文甲骨文,如果天资人才都没有欠缺,就必定有“大成”的一日。
这一切都是“匠”的范围以内的事,西文所谓“手艺”(craftsmanship)。要达到只有大艺术家所能达到的“化境”,那就还要在人品学问各方面另下一套更重要的功夫。我已经说过,这是不能谈而且也无用谈的。本文只为初学说法,所以陈义不高,只劝人从基本功夫下手,脚踏实地循序渐进地做下去。
谈翻译
在现代研究文学,不精通一两种外国文是一个大缺陷。尽管过去的中国文学如何优美,如果我们坐井观天,以为天下之美尽在此,我们就难免对本国文学也不能尽量了解欣赏。美丑起于比较,比较资料不够,结论就难正确。纯正的文学趣味起于深广的观照,不能见得广,就不能见得深。现在还有一批人盲目地颂扬中国文学,盲目地鄙弃外国文学,这对于中国文学的发展实在是一个大障碍。我们承认中国文学有很多优点,但是不敢承认文学所可有的优点都为中国文学所具备。单拿戏剧小说来说,我们的成就比起西方的实在是很幼稚。至于诗,我们也只在短诗方面擅长,长诗根本就没有。再谈到文学研究,没有一个重要的作家的生平有一部详细而且精确的传记可参考,没有一部重要作品曾经被人作过有系统的研究和分析,没有一部完整而有见解的文学史,除《文心雕龙》以外,没有一部有哲学观点或科学方法的文学理论书籍。我们以往偏在注疏评点上做功夫,不失之支离破碎,便失之陈腐浅陋。我们需要放宽眼界,多吸收一点新的力量,让我们感发兴起。最好我们学文学的人都能精通一两种外国文,直接阅读外国文学名著。为多数人设想,这一层或不易办到,不得已而思其次,我们必须作大规模的有系统的翻译。
谈到翻译这并不是一件易事,据我个人的经验,译一本书比自己写一本书要难得多。要译一本书,起码要把那本书懂得透彻。这不仅要懂文学,还须看懂文学后面的情理韵味。一般人说,学外国文只要有阅读的能力就够了,仿佛以为这并不很难。其实阅读就是一个难关。许多大学外文系教授翻译的书仍不免错误百出,足见他们对于外国文阅读的能力还不够。我们常易过于自信,取一部外国文学作品从头读到尾,便满以为自己完全了解。可是到动手译它时,便发现许多自以为了解的地方还没有了解或是误解。迅速的阅读使我们无形中自己欺骗自己。因此,翻译是学习外国文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它可以训练我们细心,增加我们对于语文的敏感,使我们透彻地了解原文,文学作品的精妙大半在语文的运用,对语文不肯仔细推敲斟酌,只抱着“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态度,就只能得到一个粗枝大叶,决不能了解文学作品的精妙。
阅读已是一个难关,翻译在这上面又加上一个更大的难关,就是找恰当的中文字句把原文的意思表达出来。阅读只要精通西文,翻译于精通西文之外,又要精通中文。许多精通西文而不精通中文的人所译的书籍往往比原文还更难懂,这就未免失去翻译的意义。
严又陵以为译事三难:信,达,雅。其实归根到底,“信”字最不容易办到。原文“达”而“雅”,译文不“达”不“雅”,那还是不“信”;如果原文不“达”不“雅”,译文“达”而“雅”,过犹不及,那也还是不“信”。所谓“信”是对原文忠实,恰如其分地把它的意思用中文表达出来。有文学价值的作品必是完整的有机体,情感思想和语文风格必融为一体,声音与意义也必欣合无间。所以对原文忠实,不仅是对浮面的字义忠实,对情感、思想、风格、声音节奏等必同时忠实。稍有翻译经验的人都知道这是极难的事。有些文学作品根本不可翻译,尤其是诗(说诗可翻译的人大概不懂得诗)。大部分文学作品虽可翻译,译文也只能得原文的近似。绝对的“信”只是一个理想,事实上很不易做到。但是我们必求尽量符合这个理想,在可能范围之内不应该疏忽苟且。
“信”最难,原因甚多。头一层是字义难彻底了解。字有种种不同方式的意义,一般人翻字典看书译书,大半只看到字的一种意义,可以叫做直指的或字典的意义(indicativeordictionarymeaning)。比如指“火”的实物那一个名谓字,在中西各国文字虽各不相同,而所指的却是同一实物,这就是古字典上所规定的。这种文字最基本的意义,最普遍也最粗浅。它最普遍,因为任何人对于它有大致相同的了解。它也最粗浅,因为它用得太久,好比旧铜钱,磨得光滑破烂,虽然还可用来在市场上打交易,事实上已没有一点个性。在文学作品里,每个字须有它的个性,它的特殊生命。所以文学家或是避免熟烂的字,或是虽用它而却设法灌输一种新生命给它。一个字所结的邻家不同,意义也就不同。比如“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和“骏马秋风冀北,杏花春雨江南”两诗中同有“江南”,而前诗的“江南”含有惜别的凄凉意味,后诗的“江南”却含有风光清丽的意味。其次,一个字所占的位置不同,意义也就不同。比如杜甫的名句:“香稻啄残鹦鹉粒,碧梧棲老凤凰枝”,有人疑这话不通,说应改为“鹦鹉啄残香稻粒,凤凰棲老碧梧枝”。其实这两种说法意义本不相同。杜句着重点在“香稻”和“碧梧”(香稻是鹦鹉啄残的那一粒,碧梧是凤凰棲老的那一枝),改句着重点在“鹦鹉”和“凤凰”(鹦鹉啄残了香稻粒,凤凰棲老了碧梧枝),杜甫也并非倒装出奇,他当时所咏的主体原是香稻碧梧,而不是鹦鹉凤凰。这种依邻伴不同和位置不同而得的意义在文学上最为重要,可以叫做上下文决定的意义(contexualmeaning)。这种意义在字典中不一定寻得出,我们必须玩索上下文才能明了。一个人如果没有文学修养而又粗心,对于文字的这一种意义也难懂得透彻。
此外文字还有另一种意义,每个字在一国语文中都有很长久的历史,在历史过程中,它和许多事物情境发生联想,和那一国的人民生活状态打成一片,它有一种特殊的情感氛围。各国各地的事物情境和人民生活状态不同,同指一事物的字所引起的联想和所打动的情趣也就不同。比如英文中firesea,Roland,castle,sport,shepherd,nightingale,rose之类字对于英国人所引起心理反应和对于我们中国人所引起的心理反应大有分别。它们对于英国人意义较为丰富。同理,中文中“风”、“月”、“江”、“湖”、“梅”、“菊”、“燕”、“碑”、“笛”、“僧”、“隐逸”、“礼”、“阴阳”之类字对于我们所引起的联想和情趣也决不是西方人所能完全了解的。这可以叫做“联想的意义”(associativemeaning),它带有特殊的情感的氛围,甚深广而微妙,在字典中无从找出,对文学却极要紧。如果我们不熟悉一国的人情风俗和文化历史背景,对于文字的这种意义也就茫然,尤其在翻译时,这一种字义最不易应付。有时根本没有相当的字,比如外国文中没有一个字恰当于我们的“礼”,中文没有一个字恰当于英文的“gentleman”。有时表面上虽有相当的字,而这字在两国文字中情感氛围,联想不同。比如我们尽管以“海”译“sea”或是以“willow”译“柳”,所译的只是字典的直指的意义,“sea”字在英文中,“柳”字在中文中的特殊情感氛围则无从译出。
外国文学最难了解和翻译的第一是联想的意义,其次就是声音美。字有音有义,一般人把音义分作两件事,以为它们各不相关。在近代西方,诗应重音抑应重义的问题争论得很剧烈。“纯诗”派以为意义打动理想,声音直接打动感官,诗应该逼近音乐,力求声音和美,至于意义则无关宏旨。反对这一说的人则以为诗根本不是音乐,我们决不能为声音而牺牲意义。其实这种争执起于误解语言的性质。语言都必有意义,而语言的声音不同,效果不同,则意义就不免有分别。换句话说,声音多少可以影响意义。举一个简单的例来说,“他又来了”和“他来了又去了”两句话中都用“又”字,因为腔调着重点不同,上句的“又”字和下句的“又”字在意义上就微有区别。做诗填词的人都知道一个字的平仄不同,开齐合撮不同,发音的器官不同,在效果上往往悬殊很大。散文对于声音虽没有诗讲究得那么精微,却也不能抹杀。中西文字在声音上悬殊很大,最显著的是中文有,而西文没有四声的分别,中文字尽单音,西文字多复音;中文多谐声字,西文少谐声字。因此,无论是以中文译西文或是以西文译中文,遇着声音上的微妙处,我们都不免束手无策。原文句子的声音很幽美,译文常不免佶屈聱牙;原文意味深长,译文常不免索然无味。文字传神,大半要靠声音节奏。声音节奏是情感风趣最直接的表现。对于文学作品无论是阅读或是翻译,如果没有抓住它的声音节奏,就不免把它的精华完全失去。但是抓住声音节奏是一件极难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