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痕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既然有机会体验军旅生活,虽然只是野营训练,可每当提到这一个月的时光时,他们都是非常骄傲与自豪的,这不仅仅是人生的一种体验,更代表了一种男人的血性,一起奔跑、一起前进、一起跌倒、一起哭泣、一起欢笑;人生有多少岁月能如此酣畅淋漓,能如此淋漓尽致的展现自我,除了青春,想必再也找不到这种濠情岁月了。
当其他人都跑远的时候,以景痕、秦天为首的七个人还在慢慢悠悠的前行,并不是他们想落后,而是他们七个人正在交流,虽然七个人刚来这里的时候,大家都有简单的了解,可从这一刻开始才是他们真正交心的时候,也是从这一刻开始他们的兄弟团里有增加了两位好兄弟轩赫和钱坤。
看着前方一帮人呼呼啦啦越跑越远的时候,这七个人怎么可能是轻易服输的人,说起来这七个人都是桀骜不驯,放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甘平庸的那种人,尤其秦天就像脱缰的野马,给他起的新外号叫瘪天猴,还不如说叫穿天猴呢,看着秦天迅速冲出,其他兄弟岂能落后!
“景哥,天哥真的是和你一起学计算机的吗?”钱坤和景痕在他们七个当中跑得最慢,两个人边跑边聊着;钱坤是轩赫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
“这娃想用一身横肉证明时代的发展,我等平庸之辈,无法阻挡啊!”
“景哥你太幽默了,听赫子说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什么故事不故事,兄弟我们打个赌怎么样?”
“赌什么!”
“秦天和轩赫,你赌他俩谁能第一个跑到。”
“轩赫虽然块头比不过秦天,但毕竟是在部队训练过。”
“那你的意思是赌轩赫第一了。”
“嗯,赌他赢比较稳。”
“好,赌注一顿酒,等这个月结束兑现!”
“没问题,景痕哥准备赌谁呢!”
“哈哈,我当然赌我自己赢,瞧着!”
“景哥,还带你这样玩的,你刚才可没说有你啊!”
说完后景痕也不再和钱坤慢慢悠悠的跑在最后了,匀步的提速,要是钱坤知道景痕在学校中跑步的战绩,一定会好好掂量一下怎么下注,景痕这家伙向来都是挖坑选手,当然他挖的坑埋下的是他们彼此深厚而又浓重的情义。
第一个跑到那是毫无悬念的,长跑本来就是景痕的特长,而且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停止长跑的锻炼;秦天他们六个人也相继到了终点,魔鬼陆悠闲的坐在吉普车的车顶,他很惊讶第一个到的人既然是景痕,秦天和轩赫紧跟其后;
他们七个人也都相继在一个小时内完成了近10公里的跑步,反而是先跑的一群人在之后陆陆续续到了,大部分人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中完成任务,还有一些人在中途就选择了放弃;接下来三天的训练和所有人所想象的都大相径庭,每天十公里越野,每天挖树坑,只是十天短短的十天从上百人变成二十个人,这就是社会上的残酷,很多人没有走到最后,不是因为能力不够,而是身体和心里的耐压程度不够。
景痕承认这是一种特别的考验,淘汰也相当残酷,据说被选中的两名有着非常优厚的待遇,这家巨头公司还会对选中的人进行重点培养,可以说如果被选中,那么今后在职业生涯中一定会平步青云,当然景痕对选不选中并不重要,这次来就是为了体验生活,不光是景痕,他们几个兄弟都是这种想法。
今天是第十一天,一大早魔鬼陆就夸奖了他们留下了的二十个人,听了魔鬼陆的夸奖还不如不夸,什么叫勉强达到草包的行列,真是让人郁闷的教官。
今天的任务是六百个树坑,平均每人三十个,听起来并不是很多,可是实际干起来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何况他们刚跑完十公里,本想倒地休息一会,可魔鬼陆说了,今天一天你们就两个馒头一壶水,挖完后十多公里的路原路跑回,如果六点回不了营地集体大喊三声我是草包,这些孩子有谁愿意当草包,平时都是牛气冲天的主,承认自己是草包,可不是他们的本性,所以他们没有继续耽搁。
按照魔鬼陆的要求,每个树坑直径五十公分,深五十公分,间距一米五,不符合标准就要返工。说完要求之后,魔鬼陆就跑车里睡觉去了,训练这些毛头小子,他心里郁闷啊!然而更郁闷的就是轩赫了,心想陆二五这个二百五,净搞一些另类的训练方法,天天训练大家挖树坑,变态的魔鬼陆。
可以说这十天的训练,没有一天能完成训练任务,很多人手上脚上都摸出了血泡,忍不下去的人已经都走了,留下的人还在忍耐,景痕他们七个没有一个走的,轩赫出生于部队,是更不可能走的,这次轩赫的目的就是进入这家巨头公司,因为这家巨头公司有着轩赫非常向往的网络研发团队。
秦天一定是他们二十个人中身体素质最好的,但是他想不通景痕为什么非要坚持,可听景痕说如果这点苦我们都承受不来,慢慢人生路还有几十年,我们还能干什么大事。一项心比天高的大天,听了这话后在没有任何牢骚了。
六点钟全部挖完,并且跑回营地这样的目标他们显然是完不成了,致使已经训练了十天,他们依然完不成,返回营地的时候天色已经漆黑如墨了,二十个人就像斗败的公鸡,三三两两的看不到一点青春的朝气,不仅仅是劳累与疲惫,还充满了饥饿感,可是魔鬼陆并没有放过他们的意思。
“自觉的排好队,都给我大声喊三边我是草包”魔鬼陆毫不留情的说到,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并没有让他太气愤,气愤的是从他们身上看不到一点青春的斗志,比斗败的公鸡还要垂头丧气。
“我是草包——我是草包——我是草包”
“我看你们根本不是草包,压根就一怂包,既然还有人哭,完全没有断奶的表现,继续给我喊,我是怂包,喊到我满意为止。”
也不知道喊了多少遍,至少不下于二十遍,魔鬼陆算是良心发现了,既然喊停“现在去吃饭,五分钟吃饭的时间,十分钟洗漱的时间,然后就寝,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五公里越野”还好大家都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没有人像在学校里那样散漫了。
躺在床上,大家好像都睡了,秦天怎么也睡不着,忍不住对上床的景痕说到:
“瘪痕,睡了没!”
“没!”
“你说这无脑训练,到底有什么意义。”
“你他娘的天天问这个问题烦不烦。”
“不找点话题,难受。”
“天,那年我们一起扛木头,你也说过这种话,最后不是坚持下来了吗?”
“那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
“反正就是不一样。”
“我看你是受不了被陆二五折磨吧,心底不服气。”
“没错,就是看不惯他,奶奶个腿的,他才是个怂包。”
“谁的人生不是从怂包开始的,也许你真心的认可自己是个怂包的时候,说不定就开始慢慢的不再怂包。”
“景哥的领悟很深刻啊!”
“钱坤,你也没睡!”
“我在想,我到底是不是个怂包!”
“愚蠢,喊了几声怂包就自认怂包了,别让我瞧不起你。”秦天骨子里的桀骜不驯那是赤裸裸的。
“天哥,你这性子明天一定还会被虐。”
“认同,睡觉。”景痕知道秦天的性格,要不打住,这天不知道还要聊多久。
景痕睡了,秦天怎么会放过钱坤,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得还挺投机,青春的情感,本就是一种最好融合的感情!钱坤和轩赫是发小,同样高中毕业后没有上大学,本来钱坤可以无忧无虑的去上大学,过着和普通人一样的生活公式,可是在高中毕业那年,母亲患上了乳腺癌,高额的治疗费用,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就这样父母也要坚持让他上学,让他不要为上学的钱顾虑,父母一直说家里有钱。可就在他准备上学的前两天,他看到了父亲低三下四借钱的画面,那一刻他的内心就像被猛猛的敲了一闷棍一样,说不出来的疼痛。
拿了父亲给的学费后,离开了家乡,他并没有选择上学,他一心想去挣钱,他知道只有挣钱、挣更多的钱,才能给母亲治病,才能让母亲活的更久,才能给两鬓斑白的父亲减少负担。
出来的这两年,钱坤并没有放弃学习,在轩赫的指引下,钱坤也是一边打工一边完成自考科目,和轩赫一样都通过了专科自考。同时钱坤也在这两年挣了点小钱,但始终只不过是打工,达不到钱坤内心的目标,离治好母亲的病差的还很远很远,在迷途中,轩赫把他拉来体验一下军旅生活,然后从新定位,从新努力。
每个家庭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这本经决定了每一个人的青春故事,青春的故事正是因为这本经书的千姿百态,从而变得各不相同。青春从家起航,亦回归与家庭。有了这一次交心,从此景痕的生命中又多了一个兄弟,钱坤。
景痕的性格身边的朋友很多,但能成为兄弟的在景痕的生命中也就他们几个人而已,很多人都觉得有兄弟是一定能把后背交给对方的,或者是要能两肋插刀的,可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时候需要这种情况呢,兄弟这两个字在景痕心中他代表着一颗炙热的心;钱坤正是这样的,不知道未去上大学这条路是否正确,但是为了母亲,他的故事让景痕心中敬佩这个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