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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饭勺王

“啥都有学问呐!”这句满带感叹的话,是我最新座右铭。

看别的杂役在吃饭中的表现我就忍不住自卑。土匪和学徒们没走之前,好多杂役们在用精湛的演技表演吃饭——明明没吃多少下等饭菜,可看上去却在狼吞虎咽,又绝不会比尊敬的土匪和学徒吃的更快。待土匪和学徒们一走,杂役们便宣告演出结束,开始眼疾手快地抢夺——当最后一个学徒迈出饭堂,转弯的瞬间,杂役们会倒掉、吐掉猪食,迅速起身,悄无声息地涌向上等剩饭。

剩下的上等饭菜并不多,不可能按人头分配,只有分工协作、心狠手辣才能吃到。而且不能动静太大,被学徒听到就要狠狠打骂。

小周介绍说,在这里抢饭,以前有个规矩:只要抢到饭勺便叫做“饭勺王”。十把勺子,按照抢到的数量,从多到少,排队前去,给自己从容舀满,拿着勺子回座慢慢享用,等最后一个“饭勺王”离开大锅坐回去,将饭勺往桌上一放,“咔嗒”一响,其他杂役才可以发起第二轮争食,但因为没了勺子,往往搞得满地汤水。

“这是老规矩,”小周挑拣着碗里的猪食,并未下嘴,高深地说,“现在不这样了。”到底咋样,他让我自己看。

据我观察,抢饭勺的杂役,不再各自为政,而是形成两大派别——“土豆”屋对“白菜”屋。同住一屋,自成一派,各有十人。抢勺子的时候,两派各出九人互相牵制,剩余两个轻巧腿快,直奔饭勺。按道理,最后一个饭勺“咔嗒”一声之后,别人是可以去抢饭的,但两大派早把大锅刮得不用洗了才放勺子。所以另三间屋的废人们都跟好吃的大锅饭无缘,众人早已默认如此。

称那三间屋子的为废人,并非胡说。

一间是身残志灭,打仗丢了胳膊腿的,只能干点轻活,但无功劳有苦劳,经赵军师批准留下,混吃等死,叫做“南瓜”屋。

一间是乌合之众,有老有小,或初来乍到,或沾亲带故,但都没啥特长,例如我和小周、哑巴远亲等,叫做“大蒜”屋。

一间是书呆子,从文化牢里放出来,文不成武不就,搞不得学问,当不得土匪,但也肯留在山上出点力,叫做“小米”屋。

这三间屋子的人,抢饭勺的战事打响之后,除了我这种新来的还看一看,其他人都只顾埋头慢慢吃自己的猪食。拿废人们自己的话说,现在是新规矩的时代,咱跟大锅饭无缘。

这五个屋子的名称,是迷茫山第一文化人——赵半山赵军师亲自取的,含义极其丰富。“土豆”意取量足、实在之意,住这屋的是身强力壮的农户子弟;“白菜”意取实惠、新鲜之意,住这屋的是城里来的青壮后生;“大蒜”意取配合、调剂之意,住这屋的人临时乱凑,反正是配料,没什么地位,例如我;“南瓜”意取敦实、厚重之意,说这屋的人是迷茫山战史的活见证,我却觉得是在暗示住那屋的人已经没有战斗力,不算个菜,凑活熬点稀饭得了;“小米”意取仔细、丰富之意,说这屋的文人们心思细密、学富五车,我却认为是赵军师在讽刺同行,说他们只能搞点稀汤寡水,跟残废一样上不得桌面。

小周虽然身为大蒜,但凭着他爹老周的关系,两派抢饭之后,都会给他装满。小米屋的酸腐们也对小周特别照顾,他们觉得,老周是大厨,将来小周也是大厨,用心拉拢,迟早得益。我说去他妈的,这可不见得。我爹文山跟黄寨主一起混过江湖,后来又是绸缎庄老板,可他的儿子却都成了乞丐盲流,来到山头也不受重用。我这么说,文人们还是坚持认为,小周将来一定是大厨。

不看长远看眼前也该瞧出好歹,小周天天有好吃的,却不给好朋友文有智分一点。我呢,绝不向他开口,不然老子真变成要饭的啦。

……

就这样,足足吃了两个月的猪食。清汤寡水,淡出鸟来。连雄心壮志都快磨平了。渐瘦的身板在发出警报——再不有点动作,我文有智恐怕难有出头之日!难道要眼看着茜茜嫁给张明达那个衣冠禽兽?

每天给自己鼓劲,每夜让自己觉醒。洗菜的时候喊口号,擦地的时候背名言。渐渐的,对命运的不服,战胜了骨子里的懦弱!老子决定不再苟且,必须跟那帮孙子斗智斗勇。

又思谋了几日,今天饭间,我终于坐不住了。质问自己:“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别人能分上等剩饭,凭啥我不能?大鱼大肉,老子也吃得!”今天,就是今天,现在,就是现在,老子也要当一回“饭勺王”!

于是我坐在一个面对大锅、道路笔直的位置。我不擅长表演吃饭,也不打算表演,早早把猪食倒掉,死死盯着土匪和学徒碗里的肉,让饥饿和嘴馋激发潜力,以便在那一瞬间,以最快的速度冲到大锅前。我要冒着一挑二十的风险,出其不意打响本土匪的名号!

经过长期的观察体会、认真思索、熬夜分析,我发现两大派的二十个人基本形成了默契,谁跟谁赛力,谁跟谁竞速,都是老对手杠老对手。“白菜”屋的城里青年有个脑子好的,学过田忌赛马的典故,挺会安排人手,让己方最弱的缠住对方最强的,巧妙布置,弥补劣势。“土豆”屋的农夫们则没什么策略,都是些蛮牛,能凭膀子就不靠脑子,谁瞪就干谁。因此,双方保持了一种平衡,两国之间的交往,逐渐形成雨露均沾的稳定局面。而这种一成不变,恰恰就是我的机会!

当战斗开始那一刻,我的血沸腾了。“土豆”跟“白菜”两队各自有九名壮汉,钉铆相合,扭在一起;剩下两个轻巧的,互相牵制着冲向大锅。饭堂足够大,这群人早已练成一身激烈迅速而不碰翻桌椅的绝世本领,其打斗很有观赏性。尤其“猴子偷桃”一招,能攻敌之不救、伤敌于无形,是大家惯用伎俩。但用得太多,互相熟悉套路就难见成效了。其中俩人太了解对手,一打照面,均是左手护裆、右手偷桃。他们身姿优美,默契非常,实乃高手中的高手!以往我都会忘记吃饭,由衷叹赏。但本土匪今天要抢饭勺,不再留意这些。

战场局势,瞬息万变,我瞅准空隙,飞速离了板凳,直奔大锅,从两位偷桃高手身旁掠过,又轻松地过了几对蛮汉,顺利冲到大锅前。

两个轻巧的家伙,已经抢走排成一行的十勺之四,腋下夹着勺子,还各用一只手互相揪扯,阻挠对方。我从第五个锅开始,蜻蜓点水般,小跳着把剩下的六把勺子抢走了!

……

(哈哈哈,当时太精彩了,现在想起来都激动不已,虽然因此蹲了牢,但老子依然心潮澎湃!)

……

当时的饭堂里,“土豆白菜”、“南瓜大蒜小米”,都呆住了,撕扯的纷纷罢手,吃饭的忘了下咽,见妖怪一样盯着我。我哪有空端详他们的表情,怀着大丰收的喜悦,喜滋滋地拿起饭碗,准备把六口锅里的肉渣捞个痛快,捞完不着急回座,等另外四把勺子分完饭菜,我要当最后一个“饭勺王”,迈着胜利的步伐走回去,向那帮强人们炫耀炫耀,且要发出“梆梆”巨响,给那些吃惯猪食的废人们敲敲钟,让他们学习我积极拼抢的人生态度。

心里的小算盘哗啦哗啦拨弄着,手里的六把勺子叮叮当当碰撞着,正探头探脑往大锅里看,突然发现“土豆”和“白菜”把我围了起来,互相偷桃的两大派,撒开不共戴天的手,用同心同德的眼狠狠瞪着我。

我一阵发憷,汗毛直立,心说:“敌不动我不动,我就不信这群人敢打我,他们可以不遵守老规矩,我难道就不能打破新规矩?只要人生有态度,谁都可以立规矩!”

可惜规矩是给有实力的人破坏的,我搞混了——态度跟实力是两码事。我还没来得及说话,也还没听见问话,眼前忽然一黑,不知哪个孙子从背后用我的后衣摆捂了我脑袋。短暂而剧烈的一阵拳雨过后,我趴在地上,后脑勺和脊背让打麻了,似乎背了个壳,感觉自己是个乌龟。我挣扎着从龟壳里伸出头,悲惨地发现,勺子已经不见了!

“饭勺王”变成了“饭勺王八”。口里一阵血腥味涌出,恶心欲吐,眼前发黑。我甩甩脑袋爬起一看,那帮孙子已经散开,正没事儿一样,在老子的六口锅里分肉渣呢!

我日你妈!这能忍?我的眼睛呼呼充血,火气蹭蹭上冒!二话不说,出门左拐走到隔壁厨房,右手提了一把厚背菜刀做兵器,左手举了一顶混铁锅盖当盾牌,周身披了一张陈年牛皮为铠甲,顶上扣了一口短柄小锅当头盔,深吸一口气,冲回饭堂。一进门我就护住全身,免得中了埋伏。却发现所有人都在吃自己的,完全没注意到我文有智已经甲胄在身,准备大开杀戒了!

我怒吼一声:“干你大爷!刚才,哪个王八蛋暗算老子?哪个王八蛋打老子的头?哪个王八蛋踹老子屁股?哪个王八蛋猴子偷桃?给老子站出来!”

众人轰一声笑了,连“南瓜”和“小米”甚至老子同屋的人都在笑!

“笑你妈!”我大吼一声,扬起大刀朝团结成一桌的“土豆”和“白菜”砍去!

……

被砍那几人我也不认得,当时怒火中烧,下手比较狠,粗略估计不死也得残。砍了仨人,血溅饭堂,众人见出了大事,一拥而上制住我,连瘸着一条腿的都来帮忙夺刀。其实我还能再砍几个,只不过我见血清醒,没再动手,算他们走运。

夺刀擒拿,抬人救治,众贼齐心协力,场面感人。小周飞跑去报信,一会功夫来了几个专司刑事的土匪,头上裹着黄头巾,领头的是刑堂高堂主:“文有智,小周都告诉我了,你啥也不用说,我啥也懒得问!来人,卸了他的锅碗瓢盆,给我绑走!”

……

(于是我再次坐了牢。天色不明,得停笔了。想起那六锅肉渣剩菜,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也不知道这次要关多久,幸好我随身带着游记本。老子是宁可吃纸噎死都不会再吃那些泔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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