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影提出的问题,木骨他们都没什么体会,自修成人形以来,也没有遇上过什么危险,毒虫猛兽有灵性,又怎么会自寻晦气来碰他们?躲都躲不及呢!
作为普通人,夜影说的问题可就是大问题了。别说各种妖怪猛兽什么的,就算是吃喝,自己一个人在野外也是个大问题,更何况,云娘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她又靠什么养活自己?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大家想明白以后,就都看着云娘,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
云娘本不是巧言如簧之人,谎言更是说不惯,被大家这么看着,只好说出了实情。
原来,云娘从继父家出逃之后,是被一富商所救。富商带着她回到了自己的家,让她做一名丫鬟。过了几年,年龄大了之后,就去做洗妇。由于富商的庄院在两界山以外,大唐的律法也不怎么严,所以云娘一直不愿许配人家,富商也就由得她。
直到一年多前,庄子上突然出现了一名壮汉,力大无比,并且对富商之女爱慕甚深,扬言非她不娶。
由于不知这壮汉的来历,问他又不说,富商如何敢把女儿许配与他?可壮汉也没有用强,只是把庄子上的力气活一个人全包了,看意思是想用自己的诚心打动富商。
过了几个月,富商确实被他打动了。并且有别处来说媒提亲之人都被他打跑了,女儿看来也只能嫁给他了。
只是有一点,这个壮汉十分丑陋,一张脸长得三分像人,七分倒像豚,小姐看见十分厌恶,宁死不从。
壮汉还是没有着恼,一如既往地在庄子里卖力干活。富商对此一点办法也没有,这壮汉又惹不起,女儿又不愿相逼,愁得富商头发都白了许多。
云娘做丫鬟的时候,就是伺候小姐的,小姐对她也很好。也知道这么下去不是长法,就想让云娘代替她嫁给壮汉。云娘虽百般不愿,却也无法拒绝小姐的提议,因为小姐平时对她太好了。
正当准备喜事之时,庄子上来了两个自称是去西天取经的和尚。一个长得比小姐怕是还要美上三分,一个却是一副猢狲样貌。二人自称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报酬只是留二人在庄子上住宿一晚。这还有什么不愿意的?
木骨听到这里,脸色铁青着问道“那猢狲模样的可是叫孙悟空?”
木骨到现在死过两次,一次是被灼武的爆炎所伤,一次是被孙悟空所伤。灼武那次算是意外,孙悟空那次却是刻骨铭心,因为那是木骨第一次面对死亡。
云娘点点头“原来那壮汉也不是人,而是一只猪妖。后来被两个和尚收服,一同西天取经去了!那猪妖去时留下话,取经归来还要娶小姐为妻。老爷害怕,便举家迁移,不想半路遇上强盗,众人失散,奴家没有办法,身上钱花完之后,只好卖身到这里!”
这么说的话,夜影就找不出疑点了。看向木骨,看他怎么决定。却看到木骨黑着脸,似乎十分愤怒。自认识木骨以来,夜影还没有见过木骨如此表情,忙问木骨怎么了。
木骨摇摇头“这个孙悟空是我的仇人!”
众人没想到,木骨还有仇人,不管于治南和云娘,纷纷问木骨什么情况。一边的于治南早就听傻了,这怎么又是猪妖又是猴妖的?这群人听到这话怎么一点也不害怕啊?
木骨却不想多谈论孙悟空,跟云娘说道“好了,你们的故事我很感动,所以我决定成全你们!”
夜影刚才看木骨,其实就是心里也想成全他们了。其他三影对这事兴趣不大,小鹿完全同意木骨的决定,所以这事木骨决定就算成了。
木骨索性好人做到底,不仅把云娘的卖身契撕了,还让青娥给她办了一张户籍,从此以后,云娘又恢复了平民的身份。木骨还送了他们一些钱,也好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
于治南和木骨自然是千恩万谢,幸福美满的走了。夜影这边也没那么无聊了,他第一次发现,木骨竟然还有他不知道的秘密。
“木骨,你和那孙悟空有什么仇,说说呗!”
木骨沉着脸“就是他无缘无故杀了我一次。”
夜影不解“无缘无故?不能吧?”
木骨摇摇头“后来我才知道,是镇元子祖师的两个小徒弟招惹了他,他不敢杀人,就拿我出气了。我那时候还没有幻化人形,一点办法没有。你想啊,我好不容易拥有了灵识,却只能眼睁睁看着他打死我,换作是你,你能不生气吗?”
夜影沉吟道“也是啊!你当时是怎么活过来的?”
木骨说道“镇元子祖师说,是他逼着孙悟空请来了观音菩萨,用她净瓶玉露才使我复活,并且还让我幻化的人形。此事说来,我能幻化人形,这个孙悟空倒有一半功劳。所以镇元子祖师也不想我找他报仇。”
夜影点点头“原来是这样!这事还真没办法说。福祸相依,大抵就是如此了!”
木骨也同意“虽然我现在想到这事还是恨得牙痒痒,可心里已经有些原谅他了。好了,不说这个了,说不定,我们和天庭决战的时候,和孙悟空的恩怨也能一并解决。还是先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你们最好也勤加修炼,两年的时间虽然不会有什么长足的进步,但强一点总是好的。并且我和小鹿要和濯龙他们组成五蕴阵,到时候无法照顾你们。天庭人数众多,我怕你们会受到伤害。”
夜影说道“你们自己去就好了,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躲起来。倒是你和小鹿要小心一点,我总觉得濯龙他们不可能是天庭的对手。”
木骨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不说别的,天庭有那么多人,濯龙他们只有三个人,这和他们所说的话就自相矛盾。可是话又说回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濯龙教我们法术的事情,好处可是实实在在的,我们总不能出尔反尔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