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所谓“必读书”,开书名目录的是学者,是给学生用的。笔者此地所说的“凡是中国人都该翻一下的书”是另一回事,此书是指清代人彭遵泗所写的一部野史,叫做《蜀碧》(四川人的碧血)。其内容主要是写张献忠如何屠杀四川人。鲁迅先生很重视此书,他在《病后杂谈》一文中说:“不但四川人,而是凡有中国人都该翻一下的著作。”他并不是要我们都去研究此书,只不过是希望大家都能略“翻一下”,知道其主要内容,使中国人都能正视血淋淋的历史,正视我们国民性中某些劣根性,从而警醒、觉悟而已。
在中国历史书上,虽然免不了隐恶扬善,免不了为尊者讳,但是对暴君杀人的记载还很不少,这大概是劣迹昭彰,想“讳”也“讳”不了的缘故。在农民起义领袖的杀人记载中,最有名的两位是黄巢与张献忠。“黄巢杀人800万,在劫难逃”在民间流传已久,成为谚语。张献忠究竟杀了多少人,则缺少数据。民间传说他把四川人杀光了,所以后来才有“湖广(人)填四川”的说法。
要说把一个大省的人杀光,别说是古代,现代也不容易办到。但是从许多比较可靠的史料(例如官书与地方志中的人口数字、田赋数字)看来,四川人口在明末清初那一段时期中的大起大落则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人口的骤然减少(十剩一二)并不等于说这十之八九的人都死掉了。他们可能是死了,也可能是逃了。即使被杀的人确实很多,也不能把账全记在张献忠的头上。与张献忠作战的先是明军,后是清军,他们也会杀人。还有,李自成也到过四川,也打过成都,其他一些农民军也在四川活动过。杀人的事,可能大家有份。不过在一切公私记载中,指明是张献忠所为的要占绝大多数,这些记载与民间传说亦多吻合。不管从哪个角度来分析,张献忠大杀四川人一事都是铁板钉钉,推翻不了的。
张献忠为什么要大杀四川人?鲁迅先生作了很中肯的分析。他分析张献忠杀人的心理变化,在前期,是出于报复心理;在后期,是出于做不成皇帝而倒行逆施的变态心理。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一文中说:“官兵压制平民,民之和平者忍受之,不和平者便分离而为盗。”张献忠正是这种“不和平者”,对于官府豪强的欺压,不肯忍气吞声、逆来顺受,而要找机会奋起反抗,进行报复。报复杀人,起初是有对象的,那就是贪官污吏,地方豪强。虽然也常有“白狗吃屎,黄狗遭殃”或者波及无辜的情况,但是总的来说,并非滥杀。《蜀碧》中也承认“献初破武昌,有大志,不甚残杀”,“未若入蜀之酷烈也”。到了后来“入蜀”之时,张献忠出于一种变态心理,杀人极为“酷烈”,正如鲁迅《记谈话》一文中所说:
先前我看见记载上说的张献忠屠戮川民的事,我总想不通他是什么意思;后来看到别一本书,这才明白了:他原是想做皇帝的,但是李自成先进北京,做了皇帝了,他便要破坏李自成的帝位。怎样破坏呢?做皇帝必须有百姓;他杀尽了百姓,皇帝也就谁都做不成了。
张献忠最后的疯狂杀人,既然出于这种变态心理,那就不仅仅是仇恨、是报复、是嫉妒、是发泄,而且是追求一种强烈的刺激,希望从中得到一种畸形的满足,这当然就极其可怕,不是一般常人所能理解的了。民间传说的“七杀碑”故事,说张献忠曾经立了一块碑,碑文曰:“天生万物以养人,人害万物以逆天,杀杀杀杀杀杀杀!”这是在借“天”的名义来谴责老百姓,为杀人找借口。他认为人人有罪,个个该杀。抱着这种歪歪道理去杀人,他当然就觉得自己的杀人是理直气壮的了。综观300多年前明末清初这一段历史,实在是一场民族的大悲剧。从农民起义的本意来说,他们是想推翻暴政,创建新朝,能让老百姓的负担减轻一点,日子好过一点。但是打来打去,兵连祸结,造成两败俱伤,国力耗尽,致使汉奸引狼入室,坐收渔人之利。老百姓十室九空,肝脑涂地,大家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结果暴政依然,不仅专制流毒丝毫未去,还更加上了一层沉重的民族压迫。这实在令人痛心,令人扼腕,令人长叹息。正是:
两败俱伤事可悲,
渔人得利社稷危;
大厦已倾嗟何及,
衣冠易制悔难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