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妈妈的帮助下,李涛算了一笔账:如果每天可以卖出250份,面和饭各一半,一个月按25天来计算,结合妈妈前面所讲的知识,则一个月获利的计算如下:
开业费用暂不考虑,因为并非每月都有。
如果再多卖出一些呢,假如一天能卖出320份的话,厨房设备折旧的分摊就是每份400/(320×25)=0.05元,厨师工资就是每份4600/8000=0.575元,这样面的单位成本就是4 0.05 0.575=4.625元,饭的单位成本就是6.625元,平均的单位成本就是5.625元。一个月的获利就是:
真不错啊!如果……李涛越算越来劲,妈妈看在眼里,走过来给李涛提了个问题:如果你每天做320份面,可是只卖出250份,你算算看会怎样?李涛又专心地算了起来:
啊?不是15250、而是16343.75!
“你要知道,生产多少就会有相应的‘制造成本’,而只有已经卖出的货物的制造成本才构成你当期的‘销售成本’,才从本期的利润中扣除。这也是会计中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妈妈解释道。
难怪人家都说,只有销售才是公司赢利的唯一方法,李涛心里嘀咕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