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进行对比统计与实证研究中发现,几家全球知名大公司的年报全文,对于研发费用的自愿披露意识非常强,并且披露得充分、规范和成熟。它们把研发费用的披露作为宣传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强、竞争能力强、可以持续发展的一个平台,因而往往把研发费用的支出水平放在最重要、最醒目的位置,如对本年年报进行概述时首先就介绍本年支出的研发费用,然后才是按照证交所的披露格式列示相应项目。相比之下,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关于研发费用的信息披露程度相距甚远。笔者查阅了2003~2007年的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会笼统地宣扬一下自己的研发能力如何强,承接了多少高精尖项目,最近几年投入了巨额研发费用,但之后具体的数据的支持凤毛麟角。只有少数企业披露了具体的研发费用数据,其中大部分也是在披露相关项目时附带说明的。2007年1月1日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善,披露研发费用的企业绝对数增多,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笔者在这里将通过披露名称、披露方式、披露程度、披露内容、披露主动性五个方面将我国目前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对研发费用披露的情况同国外同类企业进行对比分析,以进一步探析背后的差异及其原因。
一、披露名称的比较
在笔者查阅的年度报告中,国外高新技术企业披露的研发费用都统一叫“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Expenditure”,而我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推行之前叫法不一,相对混乱:“研发费用”、“研究与发展费用”、“技术开发费”、“技术研究费”、“新产品开发费”等均可以在企业年报中得到体现。可喜的是,2007年1月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实施之后,将该项支出统一命名为“内部研究与开发费用”(本文简称研发费用),并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其中,研究阶段有关支出直接当期费用化,而开发阶段支出符合无形资产资本化条件的,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下面的“开发支出”项目中披露资本化的金额。因此目前我国该项名称已经较为统一。
二、披露方式的比较
1.国外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披露方式
笔者先后查阅了Intel、Nokia等几家国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年报,发现国外企业一般均将研究开发有关的信息置于年报的显著位置,不仅在财务报表中有专门科目予以体现,还在财务附注和业绩分析中对研发着重笔力加以阐述和分析、预测。可以看出,国外企业已经把研发费用的披露作为宣传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强、竞争能力强、可以持续发展的一个平台。笔者以Intel公司2006年的年报为例,发现企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披露研发费用有关的信息。
(1)在财务业绩中突出显示研发费用的支出情况。
年报一开始,Intel公司就以柱状图的形式将最近10年研发费用的支出情况同收入状况、每股盈余等重要财务指标突出显示。
我们很容易看出,Intel公司的研发费用支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从1997年的23亿美元上升到2006年的59亿美元。
(2)在“业务介绍”中详细分析研发活动。
在这部分,企业用大量笔墨描述研发活动的项目进展、支出状况和未来发展趋势。尤其在研发项目的介绍时,笔者发现Intel公司并不对其目前正在进行的精尖技术的研发有所避讳,而是作为企业研发能力和未来发展潜力的展示披露给投资者。
(3)在“选择性财务数据”中披露。
Intel公司在“选择性财务数据”中披露最近5年的研发费用并同其他利润指标做出对比,可见研发活动对企业的收入构成有重要作用。
并且,Intel公司还将这3年利润表中的重要财务和收入作了比较分析,揭示研发活动支出占收入的比例,如表5-4.
阎康年、吴乐斌和马诚(2004)总结国外和我国成功的经验,认为高新技术企业R&;D/Rev的数值不能低于5%,按此标准可以看出Intel公司属于绝对的高新技术企业。
(4)在“营业费用”的构成中详尽披露。
Intel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营业费用”一项下,详细披露了近3年研发费用的支出状况,并对其变动幅度、变动原因作了明细说明。
Intel公司明细说明中介绍:比起2005年来,2006年研发费用支出增加7.28亿美元,即14%;比起2004年来,2005年此项费用增加了3.67亿美元,即8%。我们可以看到,2006年此项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制造流程技术的开发,包括45纳米加工流程的新一代产品,以及Intel Architecture业务的产品开发和65纳米加工流程的进一步开发。我们预计2007年的研发支出将达到54亿美元。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披露方式
由于2007年1月之前,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还没有实施,因此我们可以将我国研发费用披露的方式划分为2007年之前与2007年之后两个时段进行考察。
(1)2007年之前,由于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没有强制企业对研发费用进行披露,因此企业披露研发费用信息的情况很少,披露的途径方式也比较混杂,不能统一。总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种披露方式:
①在会计报表附注的“管理费用”下披露。由于我国会计准则规定,股份公司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等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究开发活动所耗用的材料成本;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与股份公司研究开发活动相关的外部劳务成本;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如中创信测(600485)在2003年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如下:
管理费用较2002年增加了21.53%,主要是因为本年加大了研发投入以及人员增加的综合影响所致。
②在附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披露。由于我国会计准则规定,各项期间费用中除已经在现金流量表中其他项目反映过的以及非付现的,都应该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而且金额大的要单独披露。所以如果公司该项费用支出水平较高,就可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看到研发费用的信息。这一部分占的比例相当大。名称也是多种多样,有“技术开发费”、“技术研究费”、“新产品开发费”、“研发费用”、“新产品试制费用”等。应当指出,这一部分归集的并不是全部的研发费用,但也能看出该公司大致的研发费用支出水平。并且由于各年的数据来源一致,符合一贯性原则,不会影响数据的纵向可比性。
如国光电器(002045)在2006年的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
③在附注中“专项应付款”中披露。由于有的行业比较特殊,如医药行业,研发经费的来源是相关部门的拨款,那么相应的支出就不再计入当期损益了,而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专项应付款要说明款项的来源和使用情况,所以在这个项目中也可以发现企业研发费用的支出水平。
如达安基因(002030)在200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如下:
专项应付款:本公司2004年共收到科技三项费用等专项经费8笔,共计588万元。专项经费使用969.86万元(其中:使用以前年度拨款687.69万元,使用2004年收到的拨款282.17万元),期末余额1086.83万元。
④在附注中“所得税”项目下披露。根据我国相关税收法律规定,企业支出的研发费用可以据实扣除,如果符合相关规定,还可以加扣50%,这样有的企业在披露所得税的相关信息时,就自然披露了有关研发费用的情况,这部分占的比例不大。
⑤在其他项目中披露。极少企业会在其他项目中,如专项应付款、递延收益、预提费用、待摊费用等科目中披露有关研发费用的信息。这部分披露比较分散和零星,但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2007年之前我国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状态是比较零散和混乱的。
胡立新、齐帅星在《高新技术上市公司R&;D信息披露抽样分析》(2007)一文中,对深市随机抽取了106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分析。结果发现,2005年样本对研发费用披露的方式主要分布如下:
新会计准则出台之前,我国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披露处于比较自由和凌乱的阶段。
(2)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规定,企业应当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究开发支出金额。并且设置“开发支出”项目,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这一统一规定,使得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的披露时有依有据,也有助于投资者节约信息获取的成本、有助于监管部门的统一管理。
笔者选取了78家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2007年披露的年报,对其研究开发费用的披露情况做出统计分析。
但是,笔者在查阅2007年的样本时,依旧发现了不少新问题:
①披露方式依然存在不统一的状况。准则规定,研发费用予以费用化的部分应当计入管理费用科目中,但是,由于诸多企业并没有将管理费用的明细情况予以披露,因此,体现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科目下的研发费用情况仍然较多,并且名称依然不统一,“试验费”、“科研费”、“技术开发费”等较为混乱。还有少量企业将其记录在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下。
②“开发支出”科目利用率不高。虽然新准则规定企业须在资产负债表中设置“开发支出”科目,以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但是从2007年企业财务报告实际情形来看,样本企业真正资本化自创无形资产的比率仍在少数。并且笔者发现,企业对开发支出科目披露的附注信息的内容和格式也不尽相同,仍然需要进一步统一。
③记录研发费用支出的来源科目不一。笔者在调查中发现,许多高新技术企业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得到政府或者政策上的研发支持,而企业在记录这样的支持来源时科目也不同,记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和“其他流动负债”科目中的状况都存在。
三、披露程度的比较
通过查阅国外几家典型的高新技术企业,笔者发现外国投资者非常注重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这一指标(即研发投入强度 R&;D/Rev),查阅的几家国外企业都可以轻松找到研发费用的信息,但我国企业披露此项费用的数量却不多。我国研发费用披露程度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
1.行业差别明显
不同行业由于基础不同,因此,创新进展的程度也不同。高新技术企业由于其自身研发能力较强,因此创新活动强度比较高。如2005年,在制造业内的29个工业大类行业中,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交运设备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和通信设备、计算机制造等行业的研发投入强度明显高于其他行业。
2.研发费用披露程度逐年提高但仍有局限
从横向的行业方向来看,高新技术企业有着基础行业不可比拟的创新优势,同时,从纵向的年度脉络上分析,近年来高新技术企业对研发费用披露的程度也在逐步提高。张若如、许敏(2007)通过对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83家信息技术企业年报3年的跟踪调查,证实企业进行研发费用披露的比率正在缓慢上升。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强度较其他行业明显突出,近几年披露研发费用的程度也缓慢提高,有逐步加强的趋势。但是从披露公司所占比例来看,披露程度仍然有局限,不进行披露的企业仍占据多数。
四、披露内容的比较
相比较而言,笔者发现,国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披露研发费用的整体概况、历年支出情况、变动幅度及原因分析、研发项目介绍及进展情况、研发费用支出同其他重要利润指标的对比分析等内容。而我国,在这方面还相对欠缺,披露的内容也比较简单。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推行之后,企业对研发费用的披露也基本仅限于计入研究支出或开发支出的数额,普遍缺少更加明细的文字分析。而详尽阐述企业研发活动,或是对研发进行财务指标分析的情景更是几乎不存在。可见,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研发活动的信息披露上,还同国外同行业企业有着较大差距。
五、披露主动性的比较
纵观笔者选定的近3年财务报告样本的状况来看,在披露的主动性方面,外国公司主动,我国公司较为被动。这从两方面可以说明:一是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普遍披露,我国公司少数披露;二是外国公司年报中会有一部分以“研究与开发”为标题,专门披露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的情况,而我国公司年报中目前并不存在专门以此为标题的阐述,而仅是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有关项目如管理费用等进行说明时顺便提到。这就说明中外企业经营者对研发活动和研发费用的态度截然不同。但同时,我们也可喜地看到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正在愈加重视对研发的投入和宣传,2007年笔者查阅的78家样本企业中,在公司治理方面对研发能力进行专门阐述的企业共有26家,占总样本量的1/3.可以说,随着国内研发技术水平的提高,我国对研发信息的披露主动性一定会逐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