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冀本是个寡廉鲜耻而又奢欲无边的人。权势上的登峰造极,必然导致他对享乐的无止境的追求。梁冀每动一次心思、每做成一件事,几乎无不干犯国法、损人利己。
元嘉元年(151年),汉桓帝认为梁冀有拥立之功,想赐给他最高荣誉。经过公卿们的计议,由礼部大臣上奏:“梁冀可以比照萧何,入朝不必趋行,带剑上殿,朝谒皇帝不报姓名;比照邓禹,赠封邑四县;比照霍光,厚赐金钱、奴婢、彩帛、车马、衣服、甲第。以此表彰盖世功勋。同时可以享受朝会不与三公同坐、十天参预处理一次国事的特殊待遇。宣布天下,将此事作为制度确定下来,让后人‘追慕效法’。”
萧何、邓禹、霍光,都是汉朝绝代元勋,他们在创国、兴邦的过程中,屡立奇功,受人景仰。这些人身受隆恩殊荣,不敢自矜大功,一生谨慎,有始有终。用梁冀比照这些人,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满朝公卿,为了求得梁冀的欢心,极尽谄谀之能事,为梁冀献上了这么一出丑剧。
俗语说人心不足蛇吞象,梁冀竟毫无自知之明,“犹以所奏礼薄,意不悦”(《后汉书·梁冀传》)。一向以皇帝尊长自居的梁冀,是不会甘心做奉公守法之臣的。所谓“礼薄”,分明是现有的待遇与他奢望的殊荣还差一段距离。别人用鲜血、性命和毕生的辛劳、无与伦比的操守才能换来的荣耀,奉送到梁冀面前,却仅仅引来他的“不悦”,这根本就不是皇帝在给大臣施加恩宠,倒像是儿子对父母恩情的微不足道的回报。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名誉上不能满意,梁冀便在权力和物质生活上大逞其欲。他“专擅威柄,凶恣日积,机事大小莫不咨决之”(《后汉书·梁冀传》)。
上面微动涟漪,底下便大起波澜,梁冀的心事尽人皆知。朝中邪佞借机上书,声言大将军有周公的功德,诸子皆封,妻子也应赐以封邑。桓帝于是下诏,策封梁冀的妻子孙寿为襄城君,食用年收入五千钱的一郡地阻,地位与皇帝的姐妹相等。
梁冀在任期间,对居于官位的梁氏族人多加排斥,外示谦让,而实际上却在抬高妻族孙氏的地位。孙氏宗族中一些品才俱下的人,往往被保举为侍中、公卿、校尉、郡太守、郡府长史。他们同样是梁冀的亲信,这一办法使梁冀理直气壮,名利双收。
为了满足自己的物欲,梁冀在民间横征暴敛,巧取豪夺,地方官吏不敢过问,一时民怨沸腾。梁冀及其亲信对钱财的索求贪猛如虎,他们派出暗探,查访属地富户,随便构陷一种罪名,收入监狱,大肆拷掠,让他们的家人出钱自赎,财物少的人,往往被折磨致死,侥幸不死的人,也被远配他乡,同样没有多少活路。扶风郡有个叫孙奋的人,是当地首屈一指的首富。梁冀对他还算客气,先赠送一匹坐骑,然后开口向他贷五千万钱。孙奋自知有借无还,一念之差,只给了三千万。梁冀大怒,向郡县诬告,说孙奋的母亲原是梁家的婢扑,盗窃白珠十斛、紫金千斤后逃走。孙奋兄弟被收入狱中,拷打而死,孙家价值一亿七千万的钱财统统没入梁冀的府库。
官吏们深知梁冀的脾性,为了邀功,将国家四方调发的钱物,以及各地岁时进献的礼品务必先运入梁府,任梁冀择取,剩下的一部分和劣次品才能付诸公用。用钱财求官谢罪的官吏,更是络绎不绝,梁府内外,门庭若市。梁冀为求珍玩异宝,还派使者远支外国,出重金购买,或者以汉朝的名义索求。
梁冀用搜刮来的财富,大兴土木,广建宅第,他的妻子孙寿便在对街兴造,夫妻之间,互相夸耀。梁冀将方圆数千里的山林、草地划为自家的禁地,范围之大,连皇帝的林苑也无法相比。他在河南城西兴建的园林纵横十里,招募属郡民工修造楼台,经数年方始落成,从属地址集来的活兔,被打印上标志,若有人误伤或者打死,轻则判刑,重则处决。曾有一名西域胡商。不知禁忌误杀一只兔子,由此牵连致死就有10多人。梁冀的二弟梁蒙派人到上党一带偷猎,被梁冀侦知,派人捕抓梁蒙的宾客,当时被捕去的30多人,无一生还。他在河南城西建造的别第,专为收纳亡命奸徒之用,其中所用的婢仆,全是他强买良家子女所得,多至数千人,称之为“自卖人”。
梁冀的所作所为,已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物极必反,梁冀在权力和金钱贪欲无限膨胀,催着他一步步走上绝路,随着罪恶的积累,梁冀距离即将来临的恶报,相对而言已经去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