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里的那双眼睛,时时带着忧郁,而这双眼睛却是内涵丰富,同样会说话一般。
他的手轻轻地放下去,看着白色铠甲上染上的血红,一时间竟然有些怔忪。这三年来,他整顿西北军,没日没夜的训练,东征西讨,终于不负父亲当年的功勋。
其实他这么拼命却也不单单是因为父亲,更多的是因为那个女子。那个将所有的悲伤都留在心底,为了他们拥有一个肆意洒脱的人生,宁可选择一人离去的女子。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每当身处荒野战斗之后,他都会想起那在阳光下,同他一起骑着马驰骋在咸阳大街上的随性女子。
这三年来,这个女子一直住在他的心底,他想忘也忘不掉。
“你可以松开了吗?”奚临风目光沉着的看着面前的黑瘦男子,或者说是女子。
秦明月大眼珠子瞪了他一眼,从鼻子里哼出一声,随即放开了奚临风的胳膊。眼角撇到奚临风被血染上污渍的白色铠甲,眼神闪烁了一下,随即恢复如常。
“堂堂奚将军竟然害怕我一个小小的平民百姓,实在是有损威严!”秦明月背着手,嘴角一撇,不屑的说道。
“你说什么呢?臭小子!”有士兵开始愤愤的骂道。
“真不想活了吧?”另一个士兵眼神阴冷的哼道。叽里呱啦,士兵们一阵群情激愤。看起来倒是十分吓人。
可是秦明月却一直咧着小嘴,露着一口洁白的小牙,挑衅的看着奚临风。奚临风眼锋一扫,周围立刻鸦雀无声。让秦明月不得不佩服,这奚临风治军的严谨的确无人可及。
“这样吧!只要奚将军将我带回苏州,我便告诉你明月公主的下落。否则,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说的!”秦明月不想让太多人知道自己的真实身份,毕竟千军一发之际,若是从她这里出了纰漏,那么这三年来的潜伏便失去了它应有的意义。
“我凭什么要答应你!”奚临风双手环胸,居高临下的看着秦明月,看她偶尔露出衣裳的肌肤白如玉雪,光滑细腻,绝对不可能是男子所拥有的。看着她一副鬼灵精怪的模样,不知怎么的对这个人竟然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就凭这个!”秦明月再次亮出那块玉佩,在奚临风的眼前晃了晃,待他伸手来拿的时候,却又嗖的收回了怀中。
“奚将军不会是怕我对你不利吧?堂堂朝中一品大员,大丰朝第一猛将,居然会怕苏州城一个小小的茶铺小二,说起来怕是会笑掉所有人的大牙!”秦明月再次重提,她这种斜着眼睛,不屑撇嘴的模样,虽然看不清五官样貌,还是让人觉得挺欠扁的。
尤其是跟随奚临风的将士们,此时已经是怒发冲冠,磨牙霍霍了。
奚临风想了想,觉得就算是带上她也没什么。若是心怀不轨的,留在身边也可早些防范;若是真的与公主失踪有关,丢了她怕是后悔莫及。
“好,你就跟着我们吧!钱副将给她一匹马。”奚临风说完,大步走向自己的黑马,一个翻身利落潇洒地坐在了马背上。
不多时,那位所谓的钱副将拉出来一匹高大的红马,看起来膘肥体壮,雄纠纠气昂昂的。居高临下的看着秦明月这个黑煤球,似乎眼神中还带着不屑。
秦明月看了看周围不善的目光,以及鄙夷的神色,不由得吞咽了一口口水。她当然看的出来这是一匹高傲的马,而凡是拥有高傲脾性的人或者动物,都是最难让人接近,也最难让人驯服的。
虽然她的骑术也算不错,可是毕竟也仅仅是不错而已。她要是还有那么一丁点聪明,就肯定不会跟这匹马较劲。
“奚将军,等一下!”秦明月快步跑到奚临风的身边,仰头笑嘻嘻的看着他继续说道:“我这人真不会骑马,我一路上为了帮公主送信,还是赶着牛车来的呢?你们这么多人不会是要护送辆牛车回苏州吧?”那可就笑死人了!
周围的士兵看了看路边那辆老牛车,都不由得大笑起来,显然是想到了他这个黑小子,再加上一辆黑牛车,实在是滑稽有趣。
奚临风皱着眉头看着秦明月,看她眼中似乎没有狡黠的光芒,沉吟了一会儿,便要开口说话。
可是秦明月却先一步,抓住奚临风的衣裳,踩着他的靴子,坐到了他的背后。未等别人开口,便手臂一伸,直接抱住了奚临风的腰。“坐在大丰朝战神将军的马背上,真是太有安全感了!我们这就走吧?”秦明月双腿一夹,那黑马吃痛,猛地窜了出去。
其余的士兵看着这滑稽的一幕,纷纷张大了嘴。奚将军可谓是他们心目中的战神,神圣不可侵犯,就算是他们也均是敬畏得多。可是如今竟然被一个邋里邋遢的黑小子抢上了马背,还没有被将军一脚踹下马来,实在令人费解。
殊不知,奚临风一开始心中的厌恶,待感觉到那柔弱无辜的身躯轻轻靠上来的时候,心中竟然猛地紧了一下。似曾相识的感觉霎时袭来,害他以为坐在身后的就是明月公主。
而最最可恶的却是秦明月坐在奚临风的身后也不老实,小手故意的环到他的胸腹间,先是捏了捏他的胸肌,感觉一阵硬邦邦十分性感。又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腹肌,一边摸着一边数着,在数到第八块的时候,猛地吸了一口凉气,心中佩服得五体投地。这奚临风锻炼的真是好啊!这要是在现代,绝对是偶像级的健身美男。
奚临风感觉着那双小手不老实的摸来摸去,竟然莫名其妙的没有感觉到厌恶,反而觉得心中有些痒痒的,不知道是难受还是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