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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喜欢

忙碌的大学生活又开始了。

素娅和心妍一起把学生会的工作辞了。大一刚入校,她俩一起竞选进了院学生会,现在,又各自从办公室主任和外联部部长的位置上辞了下来。素娅打算这学期多花点时间在英语上,因为还没过四级,没有人可以不在乎这个成绩的;心妍则准备过六级。

周心妍喜欢看书,喜欢读知者的心语,在阅读中解味智者的心境,在阅读中回味古人的生命状态,在阅读中体味学人的精神追求。所以她每天坚持晨读、上下课、晚自习的同时,也经常会在没有课的时候去图书馆看书。

她倾心于这样一种氛围:没有嘈杂的人语,没有混浊的空气,有的只是那轻轻的翻书声和那淡淡的书香味。走进图书馆,身边的喧哗便骤然消去,静谧得让人从容、淡定。在她看来,这种氛围,能让人在平静中品位淡淡的书香,在沉思中感悟文化的厚重。

在这汗牛充栋的图书馆里,她能找到一片心灵的港湾,这里,是真正的祥静之地。在这里,她没有烦恼、没有忧伤。

这就是她,喜欢读书的周心妍。

这天,周心妍在校报副刊上看到一篇文章,作者的名字经常出现,叫邓同,文章名是《感悟·喜欢》。

我叫邓同,看似很一般的名字,却被我那位是高中语文教师的爸赋予了很厚重的意蕴,取“天下大同”之意。我的专业是软件工程,但可能受父亲的潜移默化,从小我就喜爱看文学书籍,也颇得益处。诸如你们所见,我偶尔会在报纸和杂志上卖弄点文才小赚点稿费。我经常去校图书大楼的文学馆借书,偶尔我也会坐在那里的阅览室看书。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会经常坐在阅览室里看书,坐在那个靠窗的座位上——因为,我喜欢上了那个经常扎着蝴蝶结飘带的长发女孩。喜欢就是这么自然的事,我想,若是谁像我一样,在同样的时间和地点遇到了她,也会自然而然地喜欢上她的。

我曾经看到她刚刚洗完头湿发落在腰际的模样,很是楚楚动人。初次见她是在那一次,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似乎尽量要压低,却始终控制不住的兴奋的声音:“对,就是这样的嘛!”我转头一看,是她,牛奶般水润而白皙的脸,一头柔顺的笔直秀发。简单、自然,让我不由得想起李太白的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这是一个很秀气端庄的女孩子,眉清目秀的,鹅蛋脸,以现在的审美观来看,不能算是大美女,可是,绝对是个符合古典美的女孩。特别是她那淡而甜的笑容,在当时黄昏的夕阳的照射下,被勾勒出极为美妙的轮廓。她抬起头,看见我在看她,脸一红,羞赧地低下头去,继续看她的书了。我看到她右手边上有一本厚厚的笔记本,是打开着的,上面还有一支笔,我猜想,应该是她为随时记录自己的读书心得而准备的。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我看到了一个女孩的天真、可爱和羞怯。我,似乎就是这么喜欢上她的。

我知道她经常来图书馆,还发现几乎每个周末的下午,她都会按时出现在阅览室看书。所以,我也开始经常坐在这里看书了,因为很想看到她,喜欢看她耳朵里塞着MP3耳塞埋头看书时静静的样子,就像一朵莲花,淡淡的、优雅的,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静静地绽放着。一直很想更进一步的了解她,却又不想破坏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终于,有一天,趁着她去书架找书的间隙,我拿书起身,装作要去放书的样子,往她的座位旁边走过,顺便凭借我5.2的视力瞟了一眼她合着的笔记本,上面写着三个娟秀的名字。我记下了,真美的名字啊!如花般绽放的娇妍的心!

我心里念着这个名字,感觉很熟悉。哦,我想起来了,校报的文学专栏里,经常能见到这个名字!看着那些优美的文字,你会不由自主得联想到一个喜欢文字的、内秀的女孩。原来,就是她!果然,人如其名,文如其人。我不由得叹口气,亏得老爸还是语文老师呢,怎么不给我取个诸如晏殊、欧阳修之类的名字呢?再不然也来个秋雨、夏雨之类的啊?那样,我也能像她一样,写出那么美的文字,就能和她有更多共同语言了,当然,这属于一种漫天的胡思乱想了。

后来,我又发现了她很不同的一点。她好象很喜欢读理论类的书,特别是文学理论方面的。要知道,这文学馆里的读者大多是来读小说、看故事的。有一次,让我大吃一惊的是,她居然要拿《尔雅》这样一本大部头!这种大部头的书一般没什么人看,所以往往被束之高阁、放在书架的高层。她是个典型的南方女孩儿,小小的个头。看着她踮起脚尖,挺直了腰,伸手要去抽那本书、却始终够不着的着急模样,我心里一阵偷笑:“真是可爱啊!”这可是个“英雄救美”的大好时机,我当仁不让地赶了上去,利索地把书抽了出来,递给她,她腼腆地笑了笑,说了一声:“谢谢!”柔柔的声音,飘啊荡啊,流进我的心田,我报笑以回。

我告诉自己,这就是喜欢吧。亲爱的读者,你们觉得呢?

看完文章,周心妍骤然想起,难道是那个男生?

这天,图书馆里,邓同一如既往坐在周心妍的附近。快到晚饭时间时,窗外突然下起了大雨。他心下一惊:惨了,没带伞。

看见周心妍收拾东西离开,邓同觉得四周顷刻寥落,于是也起身向外走去。雨持久地下着,虽然小了一些,却仍绵密如织。

邓同无助地站在走廊下,不知道如何是好。这时,周心妍从他身边经过,撑着一把淡紫色的雨伞。一如她,给人的淡淡的感觉。

周心妍看了看身边的他满是亟待帮助的眼神。

她轻轻问了一句:“这位同学,你住在几栋?我送你过去吧。”

“十一栋。”邓同不假思索地答应着。要知道,这可是他期待已久的时刻啊!

七栋至十一栋学生宿舍在同一个区间。从某种程度上说,11栋的男生一直都在别区的男生嫉妒的目光下生活着,因为11栋是这个区间唯一的男生宿舍,7栋到10栋全部是女生宿舍,住在11栋的男生每次往三食堂“长顺园”去“觅食”(即吃饭),都能往这些女生宿舍楼的门口顺路“打马”走过,看着女生们进进出出,大可趁机搜索心目中的完美佳丽。

两人共伞,伞自然是由邓同负责撑的。尽管邓同也觉得自己当时内心的想法实在庸俗难耐,但他还是想说,上帝,请原谅我吧,虽然庸俗,但感觉是真的。

“从图书馆到宿舍,有很长的一段路,这段并肩行走的路上,虽然两相无言,但我仍幸福得有些眩晕,我闻到了空气中氤氲着的淡淡的青草香,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和她,好想这条路能没有尽头,我和她能一直这样走下去,尽管她只是低着眉看着路,并不看我。”这就是邓同当时的内心语言。

到了七栋女生宿舍门口,周心妍停下了脚步,说:“我到宿舍了,伞你拿着用吧!”

邓同尚未回味完她那美丽的声音,只见她冲进雨中,向公寓跑去。邓同自然没反应过来,连“谢谢”也没来得及说。

“这可真是个奇怪的女孩,可以把我送到再返回来嘛!”回公寓的路上,邓同在心里直嘀咕。可他转念一想,哦,是啊,凭什么让人家送你进公寓,到时人家女孩被进出门口非一般的“善男”们异样地上下打量,那样,岂不是很尴尬吗?呵呵,这样想着,他也就释然了。

回到宿舍,室友王力看到邓同,说:“真巧,我刚要发短信问你在哪呢。你就来了!”

说完,王力像发现新大陆似的,盯着邓同手里的淡紫色花边伞,说道:“哟哟哟,这可是女生用的伞哪!怎么,有姑娘家怕你淋着,给你送伞了?”

邓同笑了笑,说:“是啊,要是能再遇到她就好了。”王力一脸的坏笑。

淡紫色折叠伞,放在走廊里阴干,细细地理顺每一道褶皱,被他小心收好。

第二天,邓同带着伞去图书馆,期许能遇见她,对她道一声“谢谢”,然后,看她那浅浅的笑。邓同怀着忐忑的心情等了一下午,才看了三页书,她却一直都没出现。

心,就这样被幽幽地悬起,似被千丝万缕缠绕。那夜,邓同失眠了,写下了那封近乎于告白的文章。

次日,邓同找到在文学院的哥们赵南,了解到周心妍是文学院有名的才女,现在大三,十八岁。性格安静恬淡,很少主动和男生说话,品学兼优。在院学生会当过两年学生干部,还得过“优秀学生干部”,听说工作时的她挺干练果断的,安排的井井有条,一点不像个小女生,还蛮有领导风范的。

听到她的年龄,邓同大跌眼镜,惊讶的想,这姑娘几岁开始上学的啊!

赵南听他打探,打趣道:“怎么了,对她有意思?”

邓同敷衍地笑着说:“哪儿的话,只是不知道在哪看到过这名字,挺眼熟的。”

他笑了,说:“校报和我们院刊几乎每期都有她的文章发表的,不熟才怪!我说小子,这姑娘可不太好接触,要追她,难!”

“这话怎么说?”

“不清楚,我都跟她同班两年了,这都第三个年头了,才跟她说过三句话,每句话都没超过二十个字!遇到见面也只是淡淡的打个招呼,我都怀疑她认不认识我,感觉很内向、很冷淡。可是看她跟女生交往,又挺开朗活泼的样子,搞不懂她。”

邓同心里想,这姑娘确实很奇怪。

周日下午,心妍和素娅两个人呆在宿舍里,老大和老三逛街去了。房间里,音乐轻扬,心妍伏案写着文章,素娅在书桌前看书。

坐了两个多小时,心妍伸了个懒腰,扭了扭脖子,“哎呀,累死了!”说着,走向窗口,托腮,仰望天空,轻轻地跟着音乐哼唱了起来。

看到心妍起身,素娅也放下手中的书,说:“心妍,写完了?”

“还没呢。腰快酸死了,站着歇会儿,还差一点点,不急。”心妍望着蓝蓝的天空,看着空中大片大片飘移的白云,听着远处体育馆传来的大一新生激昂的对歌声,想到了自己飘逝的年华。

她想到了刚开学那天晚上素娅的话,说:“对了,素素,你和男友怎么样了?那晚问你也不说。”

“唉,挺烦的。两人的距离太远了,他现在大四,开始考虑工作问题,说毕业要留陕西,意思是要我也回去。”

“唔?既然喜欢他,为什么不能为了他回去?”

“喜欢又能怎么样?这是现实问题。我全家现在都搬到广州了,我再跑回去,我爸妈知道肯定不会同意。”

素娅和心妍的情况差不多,都是在老家读的高中,上大学后每年都回广东。素娅父母在广州打拼了多年,终于有了一片自己的天地,大二那年,她家买了一套复式楼房,花了六十多万,户口也已经落在了广州。心妍妈妈在深圳,素娅家在广州,寒暑假自然一起回家。

心妍想素娅说的确实有道理,就问:“那,他不能为了你在广州找工作吗?”

“他啊。说不清楚,他们家就他一个儿子,出身农村,没什么背景,对他来说,能留在西安就很好了。他父母也更希望他留在西安。我跟他这恋爱谈的也真是,就这么通通话、聊聊天,放了长假才能见个面,一个在南一个在北的,隔着这么远呢。有时候看着那些朝夕相处的情侣,不自觉的有点落寞,心里就会想,我们这谈的算哪门子恋爱啊,干脆分了吧。”

“你呀!想的多了,古人都说了,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素娅笑笑说:“等你恋爱了,你跟你喜欢的人长时间的分开试试?说距离不是问题的人啊,都是说瞎话呢。暑假在家的时候,我也想了很多,想带他去见父母吧,又下不了决心。昨天我跟他打电话说想分手。他没答应,也没说不答应,只说要来看我,我让他国庆长假的时候再来。”

“哦,你说,你们俩这是爱吗?都不愿为对方舍弃,那这还叫爱吗?”

“有句话不都说了吗?喜欢是淡淡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我也说不清楚自己的感觉,只是,说出要分手的时候,满心的歉疚感,怕伤了他。另外,自己也挺难过的,高中的时候我们是最好的朋友,确定关系的这两年,我们也给了对方很多支持和鼓励。”

“爱,到底什么是爱呢?”心妍低声地自言自语着,像是在问素娅,也像是在问自己。

素娅耸耸肩,不置可否,苦笑了一下。这个千年永恒的问题,又有谁能解释得清?

心妍转过身,又望着窗外,看着楼下一对对看似甜蜜无间的恋人经过。她想:他们会永远在一起吗?她自言自语:“永远,永远又有多远呢?”是啊,即便永远,又能有多远?

她想到了妈妈,想到了那天满眼恐慌的、把安眠药撒落在地的妈妈,想到妈妈的那句“妍儿,我不能再原谅他了”。想到那天母女俩相拥而泣的样子,然后,她又想到了那个已经影象模糊的,四年多来未见过一面的父亲了。她使劲地摇了摇头,想把他从自己的记忆中甩开。可是,怎么甩得掉?就像之于妈妈而言,她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刻在妈妈的心里,成为一个永远的烙印,是不可能被抹掉的,无论这个烙印是携带着爱还是恨,都无法抹去。

那个不堪回首的场景,那个男人——她的父亲,他伤害了母亲和她,使她失去了一个少女该有的欢乐活泼,甚至丧失了爱人和被人爱的权利。因为,她开始不相信爱情,不会去爱,也拒绝被爱。

不幸福的家庭生活只需对年少的生命轻轻地推上一把,偏离微小的角度,就足以使其在日后产生与其他孩子无法想象和估量的差异。在大人们看来,周心妍是个很听话的、值得妈妈骄傲的女儿。实际上,她也躲不了家庭带来的劫难。她虽然没变成坏孩子,可是,父母的事情却给她造成了巨大而深重的阴影——她不相信爱情了,而不相信这么一个美好的事物,是件很可悲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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