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日的城南,是盛世婚礼。娇嫩欲滴的玫瑰花铺遍在全城的街道,随处可见的炽红色浪漫是一望无边的蔓延。
世人说,这是城里这些年来最狗血的一天,因为在城北,还有另一处人群密集地。
那天,恰好也是戚洛风的演唱会。
台上,他身穿一件奶油白色的西装外套,和之前与米姐商量的黑衬衫完全不同,他的刘海垂在额头前,领子高立着,与往日不同,今天他清冷的气质莫名给人一种疏离感。
“大家好,我是戚洛风。”
纵然他只是简洁地和大家打着招呼,也不免得惹来粉丝几分钟的尖叫。
“风风!我爱你!”“风风我们一直在!”粉丝齐声呼着喊着,还带着各式各样的应援牌。
【只因为他是戚洛风。】
【岁岁年年,不忘初心。】
【守护全世界最好的戚洛风。】
戚洛风的应援色是深蓝色,应援牌和荧光棒都是那个颜色。
那一刻,他望着那边无垠的浩瀚蓝色,仿佛自己置身在一片星空,在这里,每一颗星辰都是为自己而生。
“第一首歌,《New Jersey》,希望你们可以喜欢,好吗?”
“好!我们都喜欢!”粉丝们齐声喊着,声音比用麦克风的他还要更大。
这首歌讲的是他在新泽西州长大的故事经历,从作词作曲到整首歌的编曲,全是他一个人独立完成的。
曾经有不少黑粉说,戚洛风只是靠脸出道,而在这首歌发布之后,现实便狠狠打了那些人的脸,无数奖项提名戚洛风以及他的这首歌。
歌曲的风格属于轻松而欢快的,他想用一种调皮欢脱的方式讲述自己的故事,带给大家力量,这也是他用这首歌暖场的原因。
……
唱完这首歌,如他所料,他已经进入了状态,粉丝们的情绪也逐渐高昂了起来。
趁着这股暖劲,他一直唱着。
这些歌里,有唱跳,酷炫的舞蹈燃炸全场,也有抒情的慢歌,让人陷入深思。
时间渐渐过去了一百分钟,他足足唱了一百分钟,没有休息,只是一鼓作气地在台上表演着。
他的唇微微有些发干,但是好在彩排了数次,体力还能跟得上。
粉丝们自然能看出自己家爱豆的状态变化,眼中满是心疼,但还是自私地想多看他一会。
很快,过去了一百二十分钟,距离演唱会结束仅有十多分钟。
粉丝们本以为他的第一场演唱会就要这样顺利结束时,众人完全没有料想到,就在这一刻,戚洛风居然翻车了。
音乐伴奏没有间断,而他,唱着唱着却忽然停唱,陷入沉默了。
眸子低沉,他那握着麦克的手也缓缓地放下,两只眼睛无神且迷茫地瞟在这片蓝色的海洋之中。
有点像一只受伤的小动物,找不到方向。
一开始,大家以为他是忘词了,还在齐声安慰着:“没关系,风风!风风加油!”
直到有细心的粉丝看到大屏幕上的他眼圈忽然通红,鼻尖也被带着一丝委屈的赤色,便有聪明的人联想到他唱的最后一句歌词。
“我不甘心把你还回茫茫人海里。”
……
戚洛风自嘲般得笑笑,他果然,还是那么在意。
时过半晌,耳返里不断传来经纪人、导演和现场指挥焦急的声音,但是他没有听,只是自作主张地摘掉耳返。
站在高高的台子上,他俯视全场,像个孤独的王子丢失了心爱的公主。
沉默了好久,他终于鼓起了勇气,再次拿起麦克风。
“加油!”“我们一直在!”
粉丝们的鼓励一直都在,戚洛风的手握紧了麦克风,沙哑的声音缓缓响起。
“今天,是她结婚的日子。”
提到那个字眼,眼睛忍不住得再次泛红,他那低沉的声音微微哽咽,不顾众人的眼神和跳动的闪光灯,他微扬着下巴,但是湿润的触感还是不听话地从面颊划过。
“我想祝她,永远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