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妈骨子里不是一个女强人,虽然大学刚毕业那会信誓旦旦一定要努力的出人头地,可是工作没两年自信就跨了一半。那个时候,哈妈的理想是当个行长,人五人六地在老家的家乡父老面前回给老爸长脸。可是刚毕业分到网点轮岗,在柜面收手电费就收了一两年,什么新业务,什么管理,统统和自己无关,偶尔有个知识竞赛去露个脸,对自己“当行长”的远大目标也没有什么作用,既没有关系又看不到希望,哈妈最后只好扔掉内地小城市“铁饭碗”,来到了深圳。
而结婚正好给了哈妈放弃的理由。沿海城市,的确努力就会有机会。可哈爸说:“老婆,你不要那么拼命,一个家有一个人努力就好了,你就专心把家庭经营好,我在外面辛苦就好了”,于是哈妈没事就看看书,听听音乐,做做家务,写日记或绘画,偶尔聊个QQ。那个时候还是比较流行聊QQ的,可哈爸一见就不喜欢,认为那个无聊的东西,而哈妈却认为哈爸这是代沟。那个时候哈妈正和大学同学聊的正开心呢,可被哈爸一盆冷水浇得不好意思了。后来爱学习的哈爸建议和哈妈一起学英语。
哈妈的英语是俄语老师教的。
那是哈妈一直的“痛”。
哈妈的时代还是初一才开始英语学习,哈妈当时也是一腔热血的少年,也是认真的学生。记得很清楚有一次英语课,那个俄语老师走到哈妈的身旁,看到哈妈在一个单词上标注了汉字就立即把哈妈的书收走,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读出来。“我给你们读读,XX同学是怎么学英语的,孩子的复数CHILDREN,她写的是‘跷菌‘,跷跷板的跷,细菌的菌’’,同学们发出一阵阵的哄笑声,哈妈也羞愧地无地自容。只听到老师还在持续嘲笑,然后让哈妈站着上了一节课。对于一个平常学习认真自觉的孩子来说,英语老师这一招无异于天大的羞辱,那一阵子哈妈似乎都害怕上英语课,从此以后再也提不起兴趣学英语了,这一门课始终不怎么样。所以英语就是哈妈内心的痛。
英语是哈爸最得意的地方,一直在外企工作,ABC说的六六的,所以从一开始哈爸提议说英语对哈妈来说就不公平。这就好比,一个似乎都能当母语说的人和内心一直有阴影恐惧的学习经历的人,能一样好好学习吗?!
哈爸要求每天在家对话必须说英语口语,每天坚持背诵一页英语段落。哈妈老实,每天临睡前都坚持做到这点,只是日常的口语交流,对哈妈来说真是辛苦。一来哈妈的工作也用不上英语,二来口语交际在家里总是觉得怪怪的。
本来哈妈话很多的人,现在一下子要把这些话都变成英语来表达,哈妈只能少说话或者不说话,但这对爱说话的人来说,真的憋得难受。
“COULD YOU HELP ME TO……”哈妈看着哈爸“TO”了半天也没“TO”出自己的意思。有时候想让哈爸刷个碗,那个刷碗是“WASH THE 什么?”算了,本来约好哈妈做饭,哈爸刷碗,可哈妈不知道怎么表达,最后刷碗这活最终还是落到哈妈身上了。哈妈现在严重怀疑哈爸是为了逃避家务想出来故意整哈妈的招数。可哈妈那个时候太老实,在哈爸这个狡猾的大狐狸面前只有认栽的份。
谁还不是个小公主了?哈妈委屈了五天,周六这天来了一些朋友,哈妈凭借着自己边上网查询边打电话问父母的方式做了一桌子饭菜。做好了哈妈也没有食欲了,就想上床躺着。于是叫哈爸刷碗,刚准备说出口“老公”,哈爸就提示要说“ENGLISH”.哈妈后悔没来得及查询一下刷碗的英语词组到底怎么说,也想不出表达让老公收拾一下厨房的意境,一着急兔子还咬人,我为什么要在这说英语?!哈妈快哭了,生气地说到:“我是中国人,我不要在家里说英语,你去刷碗,我不想收拾厨房,以后也再也不要说学英语的事情,我学不好!!!”……
哈妈发了一通火后,与哈爸此生以来唯一的一次“一起学英语”活动就这样夭折了。其实哈妈当时就应该提议哈爸“一起学画国画”,或者“一起做做饭”。可见这人生的第一次多么重要,也许按照哈妈的提议,哈爸也许现在就不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哈妈也不会像现在一样,一边做着家里最多最烦最累的活,一边在抱怨,说到底还是一开始就没有做好,这也难怪,遇到哈爸这个大狐狸,谁能斗得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