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区流动人口概述
(一)流动人口的涵义
流动人口是指跨越一定地界范围而不改变常住户口的各类人口。在理解流动人口的含义时,要注意以下三点。
首先,流动人口必须是跨越了一定的地界范围并产生一种区域移位的人口,没有跨越一定地界范围而只在本区域内移动的人口则不能算做流动人口。
其次,流动人口的常住户口没有改变,即人走户不动而导致人户分离,那种跨越了一定的地界范围并且常住户口已发生变动的人口(即户随人走)则是迁移人口。
再次,流动人口包括流入和流出两部分,即流入某一地区但不具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各类移动人口和具有该地常住户口而流出在外的各类移动人口。
社区的流动人口同样也包括流入和流出两部分。由于流出社区的那部分人口涉及面广,地域分散,这里不做专门的研究解释,本书所说的“社区流动人口”是指以社区作为流入地而流入其中的那一部分人口,而不涉及流出社区的那一部分人口。
(二)社区流动人口的特点
社区的流动人口是自城市产生之日起就已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但是在不同的社会、不同的历史时期,社区流动人口的表现形式及其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却各不相同。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社区的流动人口出现了持续增长的势头,并呈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1.流动人口的流量大。我国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社区,特别是一些大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的社区,流动人口数量较多,流动人口的数量甚至已超过本地的常住人口数量。近年来,随着城市劳动力市场的逐渐饱和,同时伴随着就业机会的减少和在城市居住成本的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流量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并且出现了长期返乡群体(不再到城市长期发展)和长期居住城市群体(不再返乡或很少返乡)的分化。北京巿统计局的资料显示,北京市的流动人口达500多万。而截至2009年6月底,广州市的流动人口跃过600万大关,已达到616.76万人。
2.流动人口的流向呈单向性。即流动人口的流向一般由内地流向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开放城市,以及由农村流向城市或者由小城镇流向大中城市。我国的人户分离人口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且以农民为主,在跨县的人户分离人口中,有2651万进入城市,占73.48%。
3.流动人口的流速时快时慢。就流动人口在社区的滞留现实状况来看,既有“候鸟式”的定期流动人口(像一些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农忙时回家种地,农闲时进城务工,如同候鸟一样,具有明显的季节性),也有“钟摆式”的节律流动人口(像“元旦”、“春节”这样一些重要的节假日前后,许多进城的农村流动人口都有规律性地返乡或进城),还有无规律的不定期不定量的流动人口,如因开会、探亲访友、看病等而流动的人口,这样一些流动人口就具有很大的随机性。
4.流动人口的构成日趋复杂。从流动的目的来看,目前城巿社区的流动人口主要有务工经商、观光旅游、休假治病、出席会议、探亲访友、求职就读等几类人员,也有少量的无业游民。从年龄结构来看,社区的流动人口主要以18~50岁的青、壮年居多,约占70%,而18岁以下的青少年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相对较少。从性别结构来看,社区的流动人口中男性明显多于女性,男女比例约为4:1,但某些城巿社区中(如深圳市)则是女性多于男性。从文化素质来看,社区的流动人口中既有高学历人才,也有低学历的人员,但从整体看其素质都不高。从其从事的职业结构来看,社区的流动人口大多分布在建筑、环卫、服务等一些劳动强度比较大、技术要求比较低的行业,从事技术性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则相对较少。
二、流动人口不断增长的原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区的流动人口急剧增长,其流动出现了大规模、大范围、高速度、持续时间长等特点。出现这种现象绝不是偶然的,而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流动人口增长是改革开放和巿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新中国成立后的20年里,跨省流动的农民不到3000万,其中只有500万属于自主流动。这主要是因为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特别是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人口迁移、流动受到很大限制。改革开放使我国过去延续多年的封闭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开始变化,再加上劳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使流动人口的产生成为一种现实的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客观上也要求劳动力能够在不同社区、不同时间自由流动,使人力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和使用。由此可见,社区流动人口的产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流动人口增长是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交互作用的结果
我国农村有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是导致社区流动人口急剧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劳动生产率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使得人口与土地资源、劳动力与耕地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形成一种巨大的“推力”,迫使农村社区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城市社区转移。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社区通过改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加之城巿社区经济收入水平、文明程度等比农村社区高,对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强大的吸引力。正是农村社区的“推力”和城市“拉力”的相互作用,导致了城巿社区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也越来越快。2007年上半年,全国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16亿人,比上年同期增加867万人,增长8.1%。
三、流动人口给社区带来的影响
流动人口作为一种比较活跃的人口群体,对城市社区的经济发展、市政建设、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各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既包括积极的促进作用,又伴有某些消极的阻碍作用。
(一)流动人口对社区的积极作用
第一,流动人口促进了社区的繁荣。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动人口是城乡社区之间相互联系的桥梁,没有流动人口就没有城市社区的繁荣与发展,流动人口的数量也是衡量一个社区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正是由于流动人口的增长,为社区带来了各种信息,给社区注入了新的活力,使城乡社区之间和各个社区之间的经济、技术、人才、文化、信息得到了充分的交流,促使城市社区由过去的封闭状况迅速走向开放与繁荣。
第二,流动人口促进了社区第三产业的发展。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到来方便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在社区中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大多是从事一些居民急需的服务行业工作,诸如餐饮、蔬菜及小商品销售、环境保洁、废品收购、货物运输、保安、送奶、送水、家庭服务等,这些看起来不怎么起眼的工作,却和社区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根据媒体报道,每年春节期间,包括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巿在内的许多城市居民都感到生活很不方便:早晨打开牛奶箱,里面空空如也,因为送奶的人都回家过年了;出门买早点,热气腾腾的早点摊少了许多甚至不见了,因为炸油条的人返乡团聚去了;家里的老人、孩子没人照料,饭没人烧,地面没人打扫,因为保姆也回家过年了。总之,城里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许多家政项目,以及那些比较辛苦的工作岗位,都由于外地人的回乡而出现了空缺状态。由此可见,流动人口为城市社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和方便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确实作出了卓越贡献。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的到来,活跃了城市的消费市场。流动人口是社区中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也是社区商业和服务行业的重要消费人群,流动人口的平均消费水平通常也要比城巿社区常住人口的平均消费水平高,从而为社区提供了巨大的消费市场,有力地促进了社区市场经济的繁荣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第三,流动人口为社区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社区建设和经济繁荣都需要有一定数量的劳动力资源,除了一部分由社区人口的自然增长和机械增长来满足之外,流动人口是填补劳动力资源缺口的重要人群。可以说,流动人口是社区劳动力资源的“蓄水池”。尤其是占流动人口中很大一部分的农民工,已成为社区中那些工作条件比较差、劳动强度比较大的部门(如建筑、环卫、修理、运输、纺织、化工等行业)不可缺少的主力军,许多艰苦的、城市居民不愿干的工作大都由他们来干。据估计,社区中建筑业和环卫部门中80%左右的从业人员是外来的农民工。所以说,流动人口解决了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为社区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第四,流动人口为我国城市化的加快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做了准备。流动人口中一部分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在促进社区经济发展与繁荣的同时,也接受了现代城市文明的熏陶,使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发生了很大改变,许多人逐渐地适应了城市社区的生活,并成了社区的常住人口,从而促进了我国城市化发展,也有利于缩小城乡差别。
(二)流动人口对社区的消极影响
1.流动人口的增长进一步加重了社区中已经超负荷运转的基础设施的负担。我国许多社区的基础设施本来就比较薄弱,承受力有限,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使社区的交通更加拥挤,住房更加紧张,水电供应更加不足,人均公共绿地明显减少,环境污染更加严重。总之,流动人口的迅速增长使社区本来已经捉襟见肘的基础设施更加短缺,加剧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尤其是一部分流动人员没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已经严重影响到社区的公共卫生。
2.流动人口的增长使社区的治安管理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形势。由于流动人口来自各个不同的地方,构成结构比较复杂,难免鱼龙混杂;同时,流动人口的活动范围非常广泛,流动性强,组织性差,再加上一部分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素质较低,也增加了社区治安管理的难度。据统计,外来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比例占整个社区违法犯罪案件的70%以上,违法犯罪活动涉及诈骗、盗窃、抢劫、贩毒、绑架勒索等多种形式。所以,流动人口的增长给社区治安带来了更多不安定因素。
3.流动人口的增长使我国的计划生育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冲击。尽管社区的流动人口中女性比例低于男性,但其数量仍然可观,而且处于生育力旺盛期的育龄妇女所占的比重也较大,出现了流向复杂、迁移频繁、家庭式流动等新特点。一些人利用城乡社区都管不着的机会,偷生、超生,特别是那些拖家带口在社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往往是“前门生财、后门生孩”,使社区出现了众多的“超生游击队”。因此,流动人口的增多给我国的计划生育管理和人口统计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
四、加强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的措施
流动人口在对城市社区建设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对社区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社区管理人员要本着积极引导、合理控制、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对那些扰乱社区政策秩序的行为积极阻止,兴利除弊,搞好城巿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
(一)转变观念,加强对流动人口发展规律的研究
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广大市民都要充分认识到,社区流动人口的形成与发展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人口流动现象,而是一个涉及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问题;流动人口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而不是仅仅带来麻烦,要消除对流动人口的种种偏见。为此,必须重视对流动人口的研究,全面掌握社区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了解其流量、流向、流速及发展趋势,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动态分析,把握其发展规律,为搞好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科学编制社区规划,充分考虑流动人口的发展需要
在制定社区发展战略和编制社区规划时,要考虑其动态发展,留有发展余地,改变过去那种只计算常住人口的规模而不包括流动人口的做法,将流动人口作为社区现有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区规划之中,科学地制定各种规划指标,使社区发展战略和社区规划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
(三)搞好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对流动人口的承受力和吸引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流动人口数量的多少、素质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区是否有吸引力、是否繁荣发达的重要标志。要提高城市社区对流动人口的承受力和吸引力,就必须要搞好社区建设,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强服务意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优质的公共服务,使其能在城市社区中享受和当地居民同等的待遇。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由于城市下岗职工日益增多,大量的流动人口无法安置给社区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于是,许多城市都作出规定,对外来流动人口实行强制化管理并进行清退,采取限制工种、用工指标和征收各种费用等措施,来约束流动人口进城就业,目的是想把岗位空出来让给城市下岗职工。这样做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对许多腾出来的岗位工作,下岗职工并不愿意干。一些城市提高流动人口就业的门槛并不是为了保障当地人的就业,而只是劳动部门增加收费的一个借口。对于流动人口,过去那种“赶、挤、罚”的消极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现在城市社区的管理要求,应该将流动人口的管理作为依法治市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法制轨道,通过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尤其是加快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着实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上学等问题,积极探索“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模式,提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