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前,他和冯天途经此地,恰巧听闻有个小女孩误入长平乱葬岗,二人当即决定前往。
深秋寒重,子时月阴,他背负剑匣,手执青灯,与冯天并肩齐行。
十年前,大端王朝与西夏经此一战,万千尸骨于长平垒砌成山,血漫大地,烽烟眯眼。触目之处,一片残肢断骸。那一战使大端王朝元气大伤,却也赢得了大端最为惨烈的胜利,惨烈到只差一点,便令其江山倾覆。
这煌煌帝业,是以万万骨血作基,万万英魂所铸!
他们抛头颅、洒热血,为国捐躯,永世埋骨于长平!
李怀信与冯天踏入这片被鲜血侵染过的土地时,便感觉到了泼天怨气。
秋末之际,草木皆枯,这里常年无人行走,因此脚下无路,地上全被杂草铺满,一脚踩上去,草枝脆折,喀吱作响。
地面凹凸不平,又被杂草掩盖,根本不知下一脚会踩到什么,软的或许是泥土,硬的或许是石块,也或许是别的什么。
两人走得及其谨慎,却还是不防脚下打滑,冯天身体一仰,被李怀信伸手拽稳:“当心。”
冯天点点头,接过他手里的青灯,首当其冲在前头引路:“路这么难走,小孩子进来这种地方,应该跑不远吧?”
他步子一顿,抽出长剑,将跟前几根带刺的藤蔓割断,扫向两边。
李怀信紧随其后,脚步落在冯天踩过之处,极度省心,答话:“说不定。”
“之前你说这边天象有异,咱俩才中途拐了道,我昨天算了一卦……”
“卦象如何?”
冯天转过身,灯光由下至上照在他脸上,压低嗓音道:“大凶。”
李怀信挑眉:“谁大凶?”
冯天神秘兮兮道:“你,跟我。”
李怀信嗤鼻:“你哪次算卦不是大凶之兆,没那个天赋还非要学占卜,我都被你算死多少次了。”
冯天撇撇嘴,继续往前开路,只是转身的一瞬,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玩世不恭,在青灯映照下,显得肃穆异常。他握紧剑柄,拨开又一根藤蔓,越是往前,杂草越高,几乎没过膝盖。
周围死一片寂静,依稀几棵树上挂着零星黄叶,欲落不落。
寒风萧瑟,刮过耳廓,好似呜咽。
冯天脚下忽地一沉,陷入一个方寸大的小坑中,他用力一拔,未拔出来,反倒脚踝一疼,直接卡住了。
他低叫:“什么玩意儿?!”随即使劲一蹬,只听咔嚓一声,冯天脚踝一松,拔腿后撤。李怀信倒是上前一步,拨开杂草,就见一个骷髅头在小坑里碎得四分五裂。
李怀信:“让你当心点儿。”
冯天不乐意:“路都看不见,怎么当心?凭直觉啊!这熊孩子究竟跑哪儿去了?”
“行了我走前面。”
他伸手要去拿灯,被冯天挡了回去,径直往前走,一边说:“您矜贵,我才是那马前卒。”
李怀信嘴角一勾,赞同道:“也是。”
自我折辱的冯天嘴角一抽,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跟他一起搅和,欠的吗!
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到掌教师叔带李怀信上山,长得跟瓷娃娃一样,忒好看,无论模样还是装束,比所有太行山的弟子都漂亮。他一时色令智昏,哦不,一叶障目,就跟李怀信这厮勾搭上了。
在太行山修身养性十年,唉,修身养性四个字不提也罢。若非要提,那就是他修了个矜娇奢靡的身,养了个浪荡散漫的性。
道心不坚,修什么道!
除了学艺勤奋外,他就是来太行山当祖宗的,谁都得把丫供着,做一个神龛,就能给他烧香磕头了。
他要上太行之巅用甘泉泡澡,掌教师叔都没有半声制止,那甘泉可是他们每日晨昏定省之时饮用的,就算他李怀信冰肌玉骨,也不能让大家喝一肚子洗澡水吧。好在这厮没有太放飞自我,但却让工匠在后院糟了个天池,分流出太行之巅一脉甘泉水,供他在自个儿院子里头无尽畅游,真他娘的矜娇奢靡!
只要他不作,他就是太行山上一只赏心悦目的花瓶。
但凡他作,掌教及师叔们也会毫无底线地惯着,凭啥呀,凭他爹是大端王朝的霸主!
而太行道受命于天子,为大端王朝占天卜运。简而言之,就是太行道再牛逼,也是给大端王朝打工的,虽不用天天跑去京都上班,但也是寄人篱下,看天子脸色的。顺道,也就看起了李怀信这小王八蛋的脸色。丫金碧辉煌的宫殿不住,非跑到山上来养尊处优,说好听点叫养病,实则却是来兴风作浪的。
就是这样一个奇男子,抱着一颗上天入地的壮志雄心,想要仗剑天涯。
他觉得自己苦学十年,应学以致用,有所建树。
冯天一个头两个大,这祖宗要兴风作浪,区区太行已经施展不开拳脚了,心心念念着要下山历练。
哈!别的师兄弟下山可以叫历练,他李怀信只能叫惹是生非。
这不,就惹是生非到,哦不,历练到乱葬岗来了。
好在,李怀信那满腔热血的劲头还未过,那股矜娇也没带到乱葬岗里来,否则,他突然发作要冯天去弄顶花轿把丫抬进去,冯天就真的要控制不住抽人了。
好在,李怀信还没欠扁到这种程度,所以,十年的友谊小船一直没翻。
冯天把杂草往两边扫了扫,方便后面的祖宗下脚。
李怀信突然开口:“冯天。”
“又怎么……”了字还没出口,只觉眼前剑光一闪,阴气扑面,好似一团什么东西蓦地散了,电光火石间,冯天还未来得及看清楚,愣愣回过头,就见李怀信警惕地握着剑柄。
冯天举着青灯,额头流下一滴冷汗,握紧了手里的长剑防备问:“看清是什么了吗?”
“看不清。”他说,“没有实体。”
这鬼地方除了枯枝败叶和满山遍野的骨头,也就他俩算得上实体了吧?
身后又一股气流逼近,冯天回身横扫,打散了一团,却有一只状似乌鸦的黑雾冲到其面门,他抬手格挡,那鸟状物正巧扑灭了手里的青灯,仿佛被火化了般,瞬间消散。
冯天两眼一抹黑:“什么玩意儿?!”
此时,寒风四起,草木俱颤,树上依稀几片枯叶飘零飞落,细细碎碎。
“哑——”
冯天一惊,就听哑声四起,仿佛千百只乌鸦倾巢而出,群飞将至,冯天头皮一麻,喊:“怀信!”
李怀信有些烦躁:“吵死了。”
他以前在太行嫌三师叔养的丹顶鹤吵,命人用绳子在那些鹤的长嘴上绑了个花式蝴蝶结,饿了好几天,差点没把下山归来的三师叔气厥过去,抹着老泪为他的宝贝鹤崽子们搬了个家。
这些乌鸦叫得显然比丹顶鹤更要人命,若在千里之外的三师叔看见,肯定会跳着脚对李怀信咆哮一句:“人贱自有天收!这就是报应!”
冯天退到李怀信身边,道:“乌鸦食腐,对尸体散发的腐烂气息异常敏感,成群出现本就不是好兆头。况且,这些乌鸦,不是活的。”
李怀信被吵得心烦意乱,从怀里抓起一把符纸就扔了出去,遭来冯天大叫:“你省着点儿!”
后者不管不顾,只想让耳根清净,又抓出一把,大手一挥。
冯天暗暗咬牙:败家子儿!
最后一把符纸悬于顶,呈圆形气罩,乌鸦一哄而散,至上空盘旋,数十只却被拘于符阵之中,四处乱窜,撞到边沿,则蓦地消散。李怀信冷哼,五指收拢,符阵回缩,只听哑声凄厉,群灭一片。
太行山十年,总归不是白待的。
冯天承认,这厮并不是只金玉其表的花瓶,但灭几只黑鸦,就一副老子天下无敌赶紧来夸的德性,实在看得眼抽筋,也不想想自己糟蹋了多少符纸。
冯天很想把他那翘上天的尾巴按下来,但还是一言难尽地夸道:“厉害。”
然后,就见那祖宗拽得二五八万的,剑指苍穹,打出一式气吞山河,打得那团乌鸦逃的逃,散的散,再也聚不起形态。
冯天站着没动,既然他那么爱现,就让他去表现好了,反正这方圆五里地,也就几只阴灵来捧场。估计这祖宗在太行憋闷久了,早就想出来一展神威,只是选了个不咋滴的地方。
李怀信:“杵着作甚,几只鸟而已,瞧把你怂的!要不是有我在,你早哭鼻子了。”
冯天有点牙疼,他说:“呵呵……”
李怀信翻了个白眼:“点灯,开路。”他还忙着救死扶伤呢,没那闲工夫磨唧。
冯天也懒得理他,重新点亮青灯,往斜坡行进,入了松林,二人纷纷松了口气,因为终于没有没过膝盖的杂草了,起码能看得见路,一脚踩上去,泥土松软,像是受过潮,抬腿便是一个印记,李怀信低头看了眼鞋上的泥,皱了皱眉,却忍着没发作,剥掉裤腿上沾的几根稻草,指腹仿佛被针扎一样疼。
他“嘶”一声,引得冯天回头:“怎么了?”
李怀信道:“凑近点,衣服上好像有东西。”
冯天赶紧提灯上前,就见李怀信裤腿上粘满了苍耳,这是一种浑身长刺披针的瘦果植物,最容易黏在衣服上。冯天刚要开乐,嘴角才裂一半,李怀信就在裤腿上扯下一把仍向冯天的脑袋。
冯天:“卧槽,你缺德不缺德。”
他抬手一抓,扯得发根疼。
李怀信皮笑肉不笑:“别逮着机会就想幸灾乐祸,欠收拾。”
谁欠收拾!冯天扯得头发乱七八糟,指着李怀信低吼:“幼稚不幼稚!”
李怀信一晒,又往对方头上扔了几颗,大喇喇地道:“幼稚啊。”
冯天被他这股破罐子破摔的无赖劲儿气得抓狂,一摸自身裤腿,掌心也被扎了一下,不管三七二十地攻击对方的脑袋,如此你来我往,左闪右避,二者身法矫健,穿梭松林,跟躲暗器似的。
直到李怀信身形一顿,冯天总算如愿以偿地将暗器打在其头上,这一路,他俩看似打打闹闹,可你追我赶间,脚下生风,却是在飞奔前行。可是为什么,好像又重新饶了回来?
冯天虽慢了半拍,此刻也反应过来不对劲,李怀信指了指地面:“脚印。”
冯天举了举青灯,看着前面凌乱的脚印,分明是他俩方才旋转跳跃出来的:“有人布了阵法?”
这种怨气滔天的地方谁敢进来布阵?李怀信瞥了他一眼:“你怎么不说鬼打墙?!”
冯天礼尚往来地回他一瞥:“哪只鬼敢蒙我的眼。”
李怀信嗤道:“大言不惭。”
冯天没理他,躬身观察起来,五步之距是一条沟渠,好似将整个松林隔成两段,他们方才走的前方,那边的泥地上蜿蜒着两人的脚印,如今绕回原地,他们再往前行,就是重复打转。
李怀信问:“能看出来是什么阵法吗?”
冯天咬了咬嘴唇,这是他思考琢磨时一惯的动作,他四下张望,绿松一棵挨着一棵,长得尤为密集,如半撑开的伞,遮天蔽月,哪怕是白天,也不见得多亮堂,到了夜晚,透下来的月光更是微乎其微。他来回转了一圈,又围着一棵绿松晃荡,并无异样,也看不出任何阵法布置的痕迹。
冯天蹙眉道:“不应该啊。”
“什么不应该,就是你学艺不精。”
“你帮不上忙就别打岔。”
“皮痒了是吧。”
冯天回以挑衅:“打一架?”
二人四目相撞,又齐齐不屑地扭过头,两厢嫌弃。
李怀信嗤鼻:“棒槌!”
冯天嗤鼻:“老二!”
“叫谁老二啊?!”
“叫你呐,千年老二!”
李怀信噎得脸红脖子粗,老二这绰号称得上他的逆鳞,一触就炸,也就冯天敢时不时嚷嚷。
说来也巧,他搁皇家排行第二,拜师也没能抢占先机,这就算了,更重要的是,他无论如何勤学苦练,都打不过那大师兄秦暮!太行年年举办问道论剑,都是弟子之间互相切磋,他就从没斗赢过那秦暮,年年稳居第二,真乃奇耻大辱!
所以,这老二的称号可谓实至名归。
排名虽未对外公布,但李怀信这厮心高气傲,最要脸面,他觉得自己天之骄子,聪颖过人,是世间仅此一朵的、绝无仅有的奇男子,怎么能被那个假正经比下去?
也不知他打哪来的自(不)信(要)心(脸),却偏偏在这上头屡屡受挫,打击不小。
每年那几天,他就会因此暴跳如雷,甚至殃及池鱼,大家跟着没好日子过,冯天后来为了安抚这祸害,绞尽脑汁想了个能让他稳居第一的赛事,便是在私底下搞了个比美,并封他为花魁。
李怀信少不更事那会儿,受伤的心灵因此得到过抚慰。后来的后来,当纯洁无知的李怀信辗转于尘俗,知道花魁一词的出处时,恨不得把冯天挖出来鞭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