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完手头上紧要的几篇论文,伸个懒腰望向窗外时,吴茗才发觉已是黄昏。
异国小城性子温和,即便是秋高露浓的季节,拂去的风也不携凉意。
匆匆收拾好文件,吴茗微笑着和管理员打了个招呼,便离开了图书馆。
很喜欢秋天,特别是这里的,相比北方小城喧嚣无华的萧瑟,吴茗自己显然更倾心于这里浸润着柔和的恬淡。
尤其是,在这里她更能拥抱住,像空中飘舞着的银杏的怡然自得。
深蓝色的裙摆,深蓝色的制服,深蓝色的背包,单调如斯。但吴茗的童年,青春就是这样的。
当同年的女生们向往并憧憬着有花里胡哨封面的笔记本,精致小巧的洋娃娃,俏皮可爱的裙子时,她只能低下头,忍住不让眼泪落下,看着黑板上的擦了又写,从语文到物理,由白天到晚上。
被冠以父亲名字的男人偏执地规划好了自己从出生到老去所该走的路,霸道,强硬,主观。
“深蓝色代表着冷静,高度自律,这才是女孩子该穿的颜色。”
“单位供给的笔记本还有很多,不许把不必要的垃圾带到家里。”
“如果你当不了全校第一,就不配做我的女儿。”
吴茗无论如何也忘不了,自己偷偷买的第一套白色连衣裙是怎样被撕的粉碎的。
这样青涩的年纪,夹杂着不知名的微痛。
于是便放弃了挣扎,稳稳当当地坐住全校,甚至全省第一的位置,被规划入让人望尘莫及的优等生行列,活在别人的梦想里,只有自己才知道多么累。
也就在这个时候,她遇见了那个少年。
正是秋初,银杏翩飞的季节,骑着单车的少女,迎着颇凉的风,在铺满落叶的街道上悠然前行。轻侧双目,眼眸微转,她便看见了他,也只因瞥见少年张扬自信的嘴角,便只觉一眼万年。
这算是第一次相遇,在他所未知的时间点。
后来,她便惊奇的发现,他也在自己新转入的班级,心中便涌起了莫名的欣喜,像路旁开满的不知名的花儿,明朗温暖。
他扮演着班里痞子类的角色,逃课,顶撞老师,打架,可这些都没阻挡住名为刘肃的少年在学校里的人气,甚至比品学兼优,面容姣好的吴茗更受人欢迎。
为什么呢?记得很久之前,吴茗常常会思考这个问题。
是和他的行为有关吧,当时相识不过一段时间,他还只是一个爱跑在篮球场上的大男生,不算帅到潘安的那种程度,但个高嘴甜,情商又高,特别是打球打得很好,远远望去,都会被他的笑所感染着,所以当时追他的女生不在少数。吴茗自己也不可否认的,她也心动了。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是春雨过后在教学楼废弃的角落里无意看见少年大狗一样地护着几条刚生出的流浪猫护到迟到,亦或者是看见他为被受别人欺负的学弟去找人打架报仇打到被全校通报呢,又或者是,从初见时一切都是美好的注定呢。
后来他们的坐次被调到了一起,她能看见他的笑,他的怒,无言的陪伴,让她不尽满足。
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喜欢,但每次他被叫出去罚站,自己就会下意识地做双份的笔记,等刘肃回来时,便悉心地给他标注出每一个重点,讲每一道题,虽是以班长的身份。
他是叛逆的,是她隐晦岁月中执着向往着的光。
每每和他相处,吴茗就会被逗笑,发自内心地忘掉不堪回首的过往。
即便毕业后没了音讯,但吴茗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一直没变。
很多事情都成了习惯,她会在老教授诧异的目光下,作着双份的笔记,尽管不知为谁。会等篮球比赛直播等到深夜,尽管白天处理事务到焦头烂额。在课余翻着过去的日记,刻意去翻有他存在的记录。
突然想起自己的16岁了,摇摇欲坠的电扇一抖一抖,窗外好闻的清芬花香,身边打着瞌睡的少年,是自己经历过最美好的光景。
将暮未暮的时光走的很慢,一如身旁倚在桌子上的少年缓慢柔和的呼吸声。
“他出现在我记得住的所有过去里,淡淡存在,轻轻叫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