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这篇自序乃诗人的重要诗论。文中他总结了自己别创诗界的基本经验,表现了他现实主义的诗歌创作主张。
原文
余年十五六,即学为诗。后以奔走四方,东西南北,驰驱少暇,几几束之高阁。然以笃好深嗜之故,亦每以余事及之,虽一行作吏,未遽废也。士生古人之后,古人之诗号专门名家者,无虑百数十家,欲弃去古人之糟粕,而不为古人所束缚,诚戛戛乎其难。虽然,仆尝以为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今之世异于古,今之人亦何必与古人同?尝于胸中设一诗境:一曰复古人比兴之体;一曰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一曰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一曰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其取材也,自群经三史,逮于周、秦诸子之书,许、郑诸家之注,凡事名、物名切于今者,皆采取而假借之。其述事也,举今日之官书、会典、方言、俗谚,以及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其炼格也,自曹、鲍、陶、谢、李、杜、韩、苏讫于晚近小家,不各一格,不专一体,要不失乎为我之诗。诚如是,未必遽跻古人,其亦足以自立矣。然余固有志焉而未能逮也。《诗》有之,曰:“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聊书于此,以俟他日。
光绪十七年六月在伦敦使署,公度自序。
译文
当我十五、六岁时,就开始学诗。以后奔走四方,东西南北,忙忙碌碌,少有闲暇,数次几乎弃置不顾。但是毕竟对诗兴趣很深,并且常在做别事时涉及到,尽管常常是寥寥几行吧,终究没有全荒废。我辈读书人都生在古人之后,而古人中称得上独然成家的不下百数十家,要弃古人之糟粕,而不为古人所束缚,的确不易。尽管如此,我曾认为诗写的是世事,而写诗的是人。今也不同于古时,今人又何必和古人一样?我曾在心中设想一种诗境:其一是恢复古人比兴之体;其二是以一主旨贯穿全诗,而用排偶的笔法成篇;其三是吸取《离骚》和乐府中的精髓而不因袭其表面形式;其四是采用古代文人伸缩离合的文法来写诗。所取题材可出自群经三史(三史指《史记》、《汉书》、《后汉书》),周、秦诸子百家的著作,许慎、郑玄诸家的注释,凡事名、物名切合今日时世的,就都借用。至于所述之事,可以采用今日的官府的公文、会典、方言、俗谚,以及古时未有的事物、未曾开辟的境界,见闻经历,都可写入诗中。而风格的融炼,则遍取曹氏父子,鲍照、陶渊明、李白、杜甫、韩愈、苏轼以及近世小有成就的诗家,不格外命名为某一种诗格,也不专门推崇某一类诗体,务必不可泯没我自己的诗风。如果确实能做到这样,虽未必与古人比肩,也可自成一家了。可是我只是有此志却始终未能如愿。《诗经》上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暂且把这意愿写到这里,以待来日吧。
光绪十七年(即1891年)六月在伦敦使馆,公度自序。
赏读
黄遵宪在这篇序文中从思想内容和表现手法两方面提出自己的诗歌主张。从思想内容来说,这就是:“诗之外有事,诗之中有人”。这里所谓“事”,是指当前的社会现实;这里所谓“人”,是指诗人独具的思想境界。同时他还提出了“古人未有之物,未辟之境,耳目所历,皆笔而书之”的现实主义文艺创作主张。正是由于他能本着这种创作思想和主张从事诗歌创作,就使他的诗歌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独辟境界,卓然自立于二十世纪诗界中”(梁启超《饮冰室诗话》)。从艺术表现来看,他总结了四条经验:一是全面吸取文学遗产中的宝贵艺术经验,不仅“复古人比兴之体”、“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且吸收“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的以文为诗的经验,并“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以增强诗歌的表现力。二是“采取而假借”群经子史乃至诸家之注中一切“切于今”的东西,以丰富诗歌的表现手法。三是选用当代政治文献、典章制度、方言俗语、民间谣谚中的词语以述时事,四是陶治自曹、鲍以下至晚近小家不同风格体制之诗而“为我之诗”。正是由于他能博采古今一切有用的艺术经验与技巧、表现手段与手法、诗的风格与体制,以反映当代现实,“为我之诗”,使他成为当时资产阶级维新派诗歌革新的杰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