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说:“没有一场爱情,不千仓百孔!”
而我,在我豪无准备的,甚至无比孤独的情况下,就献出了我的初恋,无疑就是飞娥扑火,自取灭亡!
这一天,对于他火热的眼神,我是害怕更多于渴望的。如果当时,我再坚决一点,或许就不至于在我本就不完美的人生中加上更惨痛的一笔了。
在和薇薇没有交集的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多次鼓起勇气想去找她谈谈。
我知道,只要我开口,我们说不到三句话,便会再回到从前。
我们都知道彼此在心中的位置,举足轻重。我们陪着对方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熬的日子。是她教会了我如何叛逆,教会了我如何对父母说“NO”,教会了我如何做我自己。
如果没有她,我高三辍学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将会如炼狱般地度过每一天。她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非常重要。
所以,在这一天,我鼓起勇气要去找她和解。但最后,我落慌而逃了。可能,这一次,我们真的吵得太厉害了。骄傲的我们,谁也不肯先向谁低头。
中午吃完中午饭,我和几个女孩在厂门口旁边的小店看几个男孩子打桌球。我正和一个女孩子说着话,有个和他玩的好的男生跑过来叫我,说是他找我。我笑笑,没有跟着过去,说实话,我心里是抗拒的。
我高中两年的时间里,特别喜欢一个男生。
我说我是暗恋,其实全世界都知道我喜欢他。
这个男生长得很清秀,特别是那双眼睛,就那样看着你,不说话,你也能从里面看出很多故事来。
没错,就是那种忧郁的眼神,把多愁善感的我深深地吸引了。
我对他是一见钟情,在我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遇见他了。之后,便无法自拔。
高中男生宿舍楼的背面,就正对着我们女生宿舍楼的走廊。那会,他会从高高的五楼上面,把他的脏衣服往楼下扔,我就在下面稳稳当当地接着。然后我小心翼翼地把他的衣服洗干净,晒干,然后拿到教室去给他。
我记得那时候,他最喜欢穿白色和绿色的T恤衫。白色的是长袖,绿色的是短袖,然后两件套在一起穿着。
那时候觉得他这样的打扮特别有个性,特别的阳光帅气。他也会偶尔给我带早餐,甚至在高二分班的时候,我进了重点班,他成绩不好,但也找关系进了重点班,和我成为了同桌。
然后,我会辅导他学习。但我从来没有对他说过,我喜欢他。
是的,我太自卑,我害怕被拒绝,更害怕伤害。然后,我高二念完,就缀学了。然后,在我出来打工的几个月后,我写了信给他,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但我同时决定忘了他。
这一天,我觉得我应该还没有完完全全忘记他的。
一段维持了两年时间,刻骨铭心的暗恋,怎么可能说忘就忘?
所以当另外一个男生对我示好的时候,我心里是莫名的抗拒的。他的朋友没有请动我,他就又请了几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女孩子过来找我。说今天是他的生日,要我一起去帮她们挑挑礼物。
我忘记那天,我有没有送礼物给他?或许是送了的,我说过我最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如果有人请我去吃饭,那我肯定是不会空手的。但我记忆最深的事情是,我替其中的一位女孩选了一份特别的礼物,是两条情侣项链。
其中的一条女式的项链,就在他生日party结束以后,在他向我告白的十字路口,由他戴在了我的脖子上。
那天他生日的情景,我记不清了。
应该是大家一起起哄着,我又不想驳了他的面子。
或许也是因为,在那一刻,我以为他真的是喜欢我的。
也或许是我真的太孤独了,我渴望拥有一份温暖的爱情。
因为,我已经失去了我最要的友情,我需要爱情来弥补吧。
这个想法,从最开始就不是建立在两个人相爱的基础上的,所以,也注定了以后的遍体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