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在一些涉及到孩子的重要情感或是愿望的事情上,我们不要试图从孩子的判断中找到反驳点,也不要试图去说服他们改变想法。其实,我们只需要把权威牢牢地置于孩子的头上就行了。而在另一方面,在一些不重要的事情上,或是在孩子的决定不会违反任何重大原则的事件上,我们就应该给他们机会,让他运用自己的判断力去做决定,之后,我们就要遵从他的决定。如果他愿意的话,可以接受我们所给与的相应的权力,但是,同时他们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锻炼孩子的判断力、培养他们的理智的努力上,这些原理也是同样适用的。事实上,父母要想让孩子服从他们的意愿,跟孩子进行持续的争论是错误的,没有什么比这更加毫无用处、毫无所得。这样做只会让孩子产生厌烦和憎恶的情绪。因为,在这时,争论很快就会沦落成一种让人厌烦、不痛不痒的相互攻击的武器。其实,双方之所以产生不同的观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孩子只能看到事情之间的表面的、直接的、明显的联系,我们对他们的这种能力也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另一方面,父母的视野更为广阔,在一件事情上得出的结论,许多方面是小孩往往根本没想过的。
因此,父母不能嘲笑孩子缺乏理智、目光短浅、愚蠢至极,也不能以一种专制且不容挑战的方式来压制小孩。所有这些做法,在父母和孩子的争论中屡见不鲜。父母应该做的是,保持耐心、冷静,就孩子没有想到的事情的另一面向他解释。要想达到这一点,就要让孩子的心灵处于一种愿意倾听、愿意接受的状态。如果没有这一前提,双方的对话及所做的努力都会付诸东流。在孩子为自己的行为辩解时,我们要认真地聆听,了解他们的想法,这是很重要的。总之,要尽可能地了解他的观点,同时让他知道我们这样做的原因。这样,他就会更乐意接受我们跟他说的任何想法。而这些想法是我们在对一件事形成最终判断时必须予以考虑的。
例如,有一个健康的、充满活力的男孩,他的感知能力和自身的直觉都还处于持续快速发育的状态。他给妈妈讲了一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在一个晚上,一个小偷背着一个大麻袋,悄悄地爬进了一座房子的杂物存储间偷东西。后来屋主发现了,小偷惊慌失逃。小孩在讲这个故事的时候,以一种很激昂的语调说:“如果当时我在现场,并有一支枪的话,我一定会向他开枪。”
现在,如果母亲想让孩子深陷迷惘,或是想要压制他的理智的话,她可能会说:“一派胡言!乔治,你就会吹牛。在这种情况下,你是不会向那人开枪的。相反,你做的第一件事,可能就是躲藏起来,甚至是落荒而逃。还有,如果你因此而杀死一个人,那真是罪大恶极了。你很可能就会因谋杀罪而被判处绞刑。《圣经》上说,我们不能以暴制暴。所以,你不能故作轻松地说敢杀哪一个人。”
这个可怜的小男孩可能会被母亲突如其来的责备震惊得目瞪口呆,顿时哑口无言。在他的尚处于萌芽阶段,或是半形成阶段的观念中,诸如正当防卫的权利、勇敢的美德、生命的神圣、非抵抗的性质和限度等概念交织在一起,使他的心灵处于一种混乱的境况。这产生的唯一结果可能就是,在一阵手足无措后,他会自言自语、小声嘀咕着:“无论怎样,我都会开枪的。”母亲的这种处理方式,不仅没有让孩子认识到自己观点的错误之处,反而更坚定了他内心对此的看法。
柔和的处理方式
但是,假若这位母亲能够首先认识到,这是孩子看到问题时最直接、最即时的反映和影响,她也许会让孩子暂时得意一下子。这样,她就可以和孩子在心灵上建立起一种情感上的共鸣。同时,这也为孩子能够考虑到事情的其他方面作一些心理准备。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处理方式对孩子而言,不是直接的、赤裸裸的反对。我们期望孩子理解我们所作的决定,这是很没道理的。他们还未发育成熟的思考功能并不能让他们自发地扩大看待问题的深度和广度。我们假设,在孩子吹嘘自己会向小偷开枪之后,这位母亲会这样说:
“当然,你这样做是有一定道理的。”
“是的,”孩子高兴的说,“他是活该。”
“当一个人决定铤而走险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是要冒着各种风险的了。人们会竭尽全力去保卫自己的生命、财产。也许,即便人们向他开枪,小偷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是的。”男孩说。
“但我们还要考虑其他一些方面。尽管我们向他开枪并没有什么错,但是这样做其实很不好。”
“怎么不好呢?”男孩问。
在这一问题上,母亲已经承认了孩子的观点是有其正确性的,至少在表面上孩子会觉得母亲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所以,孩子愿意也准备听听母亲所说的不好之处。因为母亲不是直接反对他的话,而是以一种补充的方式,让孩子可以去考虑事情的其他方面,这让孩子更容易接受。
母亲接着说:“首先,我们要想办法处理尸体啊。如果你向他开枪,你将如何处理尸体呢?”
在这种情况下,防止孩子对母亲的建议产生抵触情绪是整个处理方法的关键所在。她可以说:“我们该如何处理呢?”或是“你会怎么办呢?”
男孩回答说:“喔,我们可以把他送回到他原来住的地方,让他的家属把他领走。如果他住在城市,我们可以报警啊。”
“这是一个好主意。”母亲说,“如果附近有警局,我们可以报警。但是在地毯上会有血迹的啊!”
男孩说:“在储备间那里是不会有地毯的。”
“对,你说的对。那么,处理血迹就不是一件难事了。但是,也有这样的可能,就是那人在中弹之后,不会马上就死去啊;甚至很有可能在警察来到之前都不会死去。我们将看到他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不时发出绝望的哀嚎。这会在我们脑海中形成恐怖的回忆,在以后的日子里一职困扰着我们。”
接下来,母亲可以继续给予解释,如果这个小偷有妻子儿女,如果你杀死了他们的丈夫、父亲,将会终身对他们感到愧疚的。到时,你就会带着一种痛苦、近乎自责的心情去面对他们。站在屋主的角度上,小偷这样的下场可能是活该的。但在一时的冲动退去之后,他可能就会为小偷找理由辩护:他可能是因为家庭的贫困,自己的孩子在挨饿,所以才出此下策;也可能他从小就生活艰难,没有机会接受任何教育,所以在童年时期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但是,屋主这样的想法于事无补,它丝毫并不能缓解杀人所带来的负罪感。
对此事其他类似的考虑,母亲也都可以跟孩子讲。这可以让向他明白,在正义严格的定义上来说,我们不能因为别人犯了一点小的罪过就要了他们的性命。我们这个国家认可的法律,也只是在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时才会剥夺犯人的生命。
这种对话气氛友善。母亲并不是以一种敌对的语气同孩子们说话,而是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向孩子提供对考虑事情的一些新信息。母亲的这种做法,不仅会改变孩子对整件事的看法,同时也让他对事情有一个全面的、大致的了解。父母应该教会孩子在面对任何事情时,为了防止作出武断的决定,必须要铭记一点,不仅要看到事情表面上的最直接、最明显的联系,还要深入地去探究其他的相关性和可能产生的后续影响。这样通过对事情可能产生的各个方面的影响都予以全方位的考虑,我们得出的结论才有一个强大而坚实的基础。在这一过程中,采取这种友善的方式向孩子讲道理,不仅避免出现任何反感情绪的出现,同时也为孩子能够诚心接受建议提供了保证,培养了他们的推理能力。
一般的原则
在这一章所要阐述并且需要遵循的原理有以下几条。
1、我们始终要明白,孩子的判断力和理智等心理功能并不是一开始就处于一种发育成熟的状态,也并不是在人生最初阶期就可以学到的。只有当他们的身心都到达成熟,才能对自己生活中所作的选择负责。
2、因此,父母不应该让孩子在小小年纪就面临严峻的考验,或是背负沉重的负担。我们要做的是,将孩子的行为置于我们的权威之下。在孩子的成长方向或是情感发展这些重要方面,我们不能对孩子自身的判断能力寄予厚望。
3、在孩子自身的情感或是行为趋势没有受到特别的压制时,父母可以让孩子的判断力深入到事物产生的各个影响及其联系上。我们可以就某个具体的管教模式向孩子解释,通过一些具体的例子讲解责任的概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给予孩子一定限度的权力,让他的判断和理智可以自由发挥。通过以上这些途径,父母可以极大地促进孩子的心理功能的健康发育。
4、父母可以根据孩子的思想状态,让他对自己脑海中思考的事物有一个更为广阔的视野。在与孩子的讨论中,父母要想阐明其中的道理,一定要采取一种冷静、柔和、谨慎的方式。具体的步骤有以下几点:首先,父母要选在孩子最容易接受的时间的来进行说理;然后,父母要努力维持孩子的这种容易接受的状态;在讨论中,父母不妨以退为进,先承认孩子的观点的正确之处,再把自己的一些“补充性”的观点说出来,让孩子去慢慢体会。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这个过程中要一步一步来,始终以一种诚恳又模糊的方式来顾及孩子发育仍不完善的心理机能。
总之,孩子的心理机能会逐渐发育完善,体格会不断增强,父母对孩子的管教方式也要随之发生改变。正如孩子在学走路的时候,我们不能拽着孩子,让他走得比自己应有的步子快,而是应该让他以自己的步调来行走。同样地,你给予的帮助也要在他的心理合身体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在这个过程中,让孩子知道,他也是可以通过自己努力取得积极的结果,这对他会产生鼓舞作用。所以,在培养孩子的思考能力和理智时,一定不要从一开始就让他们承担重负,而是应该让他们轻装上阵,去做一些在他们心理和身体成熟范围内可以做的事情。父母要对此应给予鼓励,而不是禁止,或是代替他们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