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赶了两天的路,秦九歌一行人居然从南乔南跑到了南乔北,眼看着马上就要溜达到人家南乔的老巢了,才慢下脚步,买了辆马车,一路游玩着向锦城进发。
当然,为了掩人耳目,秦九歌早作了男儿装扮。
一身男式红衣英气逼人,足蹬一双白色锦靴,腰间一块黑中泛红的玉佩,正是那块莫名其妙落在她手的修罗令。
她的头上虽仍是用惊鸿束发,但却是男人的冠发,白玉冠,惊鸿从髻中穿过,风流自逸三分。
乍一看,已然是一个翩翩俊儿郎。
比女子多三分俊朗,比男子多三分妖娆。
清明看着她,也一阵恍惚。
秦九歌正在马车里昏昏欲睡倍感无趣呢,呵,老天便给她找来乐子了。
正在赶车的惊蛰突然刹车,掀开帘子冲里面的秦九歌说道:“少主,前面有情况。”
惊蛰的话让昏昏欲睡的秦九歌一个机灵,激动地就准备向外伸头:“是不是他们追来了?是不是他们追来了!”
清明无语望苍天:秦大主子,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满心欢喜的盼着他们追来?
惊蛰却摇了摇头,道:“是昨天我们遇见的那个骑病马的书生,他晕过去了。”
清明略一沉眉,伸出手,一把将秦九歌拽回了马车里:“你在里面呆着,我出去处理。”
清明都开口了,就算不情愿,秦九歌还是回到了原位,只是嘟着一张小嘴,活像清明欠了她百八十万似的。
清明暗笑一声,摇了摇头,掠出马车去。
官道之上,一青年男子横躺于路中。
他身上的淡墨衣衫明显因为太过陈旧而显得有些泛白,头上的冠发只用一根同色丝带束起,脚上一双布鞋旧虽旧,却干净得未沾上太多泥泞。
他面色清秀,只是有些苍白,身上带着些书香气息,一看就知道是个读书人。
一个文弱书生,昨天遇到他的时候还有个包袱有匹破马的,今个儿就啥也没剩了。
这个倒霉孩子,都告诉他这地带山贼多了,他还不要命地连夜往锦城赶,这不存了心赶着去投胎么。
清明伸出二指往那鼻间一探,不禁有些欣喜:“还活着。”
“让我看看。”秦九歌早已跟着清明下了车,见此立刻上前替那书生探脉。
片刻之后,秦九歌神色复杂地起身上马车。
清明眉头一皱,问道:“没救了?”
秦九歌黑着张脸回头答道:“先给他喝碗热汤,再给他弄些吃的。”
“什么?”惊蛰在一旁有些不明白。
秦大主子开的,这是药么?
清明却立刻反应过来,赶紧地从马车中找出着喝的吃的,给那书生灌了下去。
搞半天,原来是饿晕的。
清明有些哭笑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