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时常会想起十年前的那个夜晚,还有那道让我一生都忘却不了的华丽闪电。
现在的我已经快到了而立之年,在父母似火的热情下不得不结婚生子。尽全力成为妻子的依靠、孩子的骄傲,似乎最重要。
但实际上这一切对我而言只是一种隐于尘世的方式而已,因为这注定不是我的宿命。
十年前,我还在上大一的时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平淡无奇的生活再正常不过了。成天除了埋首于书本之中,便是茶余饭后的一些娱乐消遣。
但这样的日子其实也并没有什么不好,起码算得上充实。但我永远都无法忘记那一个神秘莫测的雨夜,因为从此以后我的一切将会发生改变。
那一天,当夜幕降临之时,我正从书城出来,天空已经下起了中雨。这与天气预报中的数据截然不同,但也没什么值得惊叹。
没有伞的人们焦急的不断徘徊,计程车的生意直线上升,甚至出现了争抢的态势。大多数人在利益面前确实不易保持一份平静。而我却没有一丝杂乱可言,因为我钟情于这浪漫的雨夜。
我身上的大衣完全可以抵挡此刻的风寒,而躲雨的地方空间也十分充足。抬首一望,辽广的天空玄幻的显示在我眼前。
但当我用手机给朋友发送了一条短信之后,再次仰视天空时,空中竟然出现了一个标准的半圆形月亮。月中似乎还不断的在流动极其清透的泉水,那颜色给人带来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奇幻。
若是牛顿或者达·芬奇看见了,也许亦会陷入其中。此时我的视线不知为何无法从那月亮上移开,思绪中已经预感将会发生些什么。
但可悲的是这时没有人注意到我的挣扎和天空中那奇幻的半月,也许他们根本看不见。此刻我几乎陷入了绝望,好似一只任人宰割的小绵羊。
我想到了亲人、朋友以及很多人世间可贵的事物。我是多么排斥让命运控制,可此时我又应当如何。连声音也发不出来,并且寸步难移。
我想到了外邦的上帝和我国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有影视剧中的玄幻情节。
算了,我不怕了。文天祥、谭嗣同的豪言壮语闪现在我的思绪中,高尔基在文章里写到:“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然而处于深层的恐惧并没有完全烟消云散,毕竟我还这么年轻。我还可以想好多好多,但一道突如其来的闪电犹如一把利剑斩断了一切,我失去了知觉。
当我醒来,很明显周围的一切已经不再是那个让人类赖以生存的世界。我很想大哭一场,但既来之,则安之。
我口渴,到处去找水,没想到在半路上遇见了一个身长大约三米的野兽,叫不出名字。它看见我,好似流浪汉发现了金苹果,不由分说的冲上来持攻击态势。
我无语,也很茫然。于是干脆闭上双眼,听候天命,这一刻,我居然笑了。听到了一阵什么声音,管他的,等一等,我还存在,也并没有一丝痛感。
我极为平静的睁开双眼,野兽已经伏地而亡,一位看样子和我是同类的侠士正打量着我。
我好奇的目光似乎让他明白了什么。“你是新来的?”他略带肯定的问我。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急切的反问。
“你和我刚来的时候差不多,这是新界,并非世界。我们都是命中注定的新界后人,十八岁之时将会前来此地。”他平静的说。
“原来如此,大哥,我叫冷亦辰,请问你怎么称呼?”我真诚的问。
“段任。”他回复道。
于是我便和他结伴而行,既然是命中注定,那么也应该坦然面对。从此以后,我跟随他南征北战,从一个战力值几乎为零的无名小卒成长为新界排名第四的大将,并且位居北城的副城主,名副其实的二号人物。
而他却在一次苦战中为我挡下了一支寒冰冷箭,不幸消失。但这都是后话,其中的过程复杂万千。
我至今也忘不了他,我的引路人,我的好大哥。
即使这么久过去了,我仍然记忆犹新。也许有些人冷酷的新界后人在回到世界时,拼尽全力忘却那一段记忆。思绪中认定那段日子只是一个相当长远的梦,以此来沉醉自己。
但我清楚的知道,那不是梦,那是实际,然后在日思夜想中盼望可以回到那里。
其实我也在相当长的一段日子里用酒水和香烟去改变自己,随着时光的推移,情绪好似江河中的波浪此起彼伏。平淡是真,辉煌也是真。
有时候夜晚难以入眠,思绪中不断闪现出那时的画面,期盼着可以做一个美丽的梦。
回归平常后,自己也并没有任何地方可以证明与常人相异,连时间都没有多过去一分一秒。多么可笑,真假交织在时空中。于是我将继续过着青春年华的大学生活,也变得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
有时也会去刻意关注那些奇幻题材的影视剧和一些超自然现象的解读,但我的生活已经好长时间没有发生改变。
大学四年的时光很长,很短,很苦,很甜。进入社会之后,压力与动力相互回旋。谈恋爱,存钱,在父母强烈要求下订了婚,然后结婚生子。
我的青春年华在无声的时光中消失大半,于是乎,我也快到了而立之年。本以为一切也无非如此了,这一段人生路。
每次下班的时候或者是下雨的夜晚,我都会不由自主的抬首望向那天空中的一弯冰月。然后幻想着它即将变成标准的半圆形,月中清透的泉水流动,颜色是那么奇幻。
我也经常去光顾那家十年前的书城,期望着有一天可以情景重现。但连自己都觉得可笑,一直的重复去做这些事,其实是因为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所以我认定一切将会一直正常的运行下去,直到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