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特有功能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出发点。这是因为,第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具有与其在计划经济中根本不同的功能;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具有与非国有企业根本不同的功能。不了解这两点,如何改革国有企业就难以确定。无论在计划经济中还是在市场经济中,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都是因为要使国有企业发挥其特有的甚至不可替代的功能。
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赖以建立和运行的基础。因为只有国有企业能够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行动,从而保证指令性计划的实施。非国有企业是不能按照或难以完全按照国家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行动的。因此,在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功能在于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的计划。同时,因为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的,所以,国有企业的全部资源可以由国家通过指令性计划来统一配置。国家对非国有企业的资源却不能这样配置。正因为这样,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赖以建立和运行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涵盖的面越广,其所占的比重越大,指令性计划在配置资源中的作用也越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情况完全不同。如果国有企业涵盖面很广,比重很大,市场经济就不能建立,更无法运行。因为国有企业之间不能形成市场关系,从国有经济内部不可能发展出市场经济。但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有其特有的、不可替代的或难以替代的功能。我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为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国有企业在实现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中的功能,主要不在于国有企业比非国有企业有更高的效率,可能情况相反,而在于国有企业可以为政府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提供物质条件,可以保证政府的经济政策的实施;可以保障居民的某些基本需要和提供某些社会福利,促进社会的公平;可以加强基础设施和促进高科技的发展,以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可以维护社会和国家的安全等。为了发挥国有企业的这些功能,对国有经济应该进行战略性重组,国有企业应该从其不具有特有功能的领域退出来,而让非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中发展,这样就可以加强另一些领域中的国有企业,在这些领域中它们具有特有的功能。大体上,国有企业应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竞争性领域更适合非国有企业发展,因为后者更适应市场的竞争环境,一般地说比国有企业有更高的效率;而国有企业则应在公益性领域和自然垄断领域中发展,在这些领域中非国有企业是不会或不宜存在和发展的。当然,在一些领域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都可以存在和发展,如基础设施和高科技领域,那就要看谁更有条件发展并更好地发展了。对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功能了解清楚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改组的方向也就容易确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