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组的工作条件是指在规定的使用环境条件下能输出额定功率,并能可靠地连续工作的条件。国家标准规定的电站(机组)工作条件,主要按海拔高度、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有无霉菌、盐雾以及放置的倾斜度等情况来确定的。根据GB2819的规定,电站在下列条件下应能输出额定功率,并能可靠地进行工作。
I类电站:海拔高度1000m,环境温度40℃,相对湿度60%;
II类电站:海拔高度0m,环境温度20℃,相对湿度60%。
电站在下列条件下能可靠地工作,即海拔高度不超过4000m,环境温度上、下限值分别为:上限值为40℃、45℃;下限值为5℃、-25℃、-40℃。相对湿度分别为60%、90%、95%。
柴油发电机组在下列自然环境下能正常地工作
(1)周围环境空气温度0℃~+40℃;
(2)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3)空气相对温度不大于95%(温度为+25℃时);
(4)有霉菌。
对于普通机组使用的环境温度应不低于0℃,否则应采取相应的低温起动措施;对于自动化机组,其使用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15℃,否则应采取暖机措施。
通常情况下,规定机组使用的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但允许输出功率降低。当用户有要求时,可提供湿热型机组。
机组的标定功率是指在标准环境状况下(大气压力、相对温度、环境温度)的12h连续运转功率(其中允许超负荷10%运转1h)。机组超过12h以上连续使用时,其输出功率为按柴油机标定功率的90%修正后折算的电功率,但此电功率最大不得超过机组的标定功率。
当机组在非标准环境状况的环境条件下使用时,用户应按柴油机功率的换算方法进行修正。换算公式为
Nf=(Ne·K1-Nfan)K2(1-8)
式中:N f,机组输出功率(kW);
Ne,柴油机在标准环境状况下的标定功率(kW);
Nfan,风扇消耗的功率(kW);
K1,非标准环境状况下湿度、温度与大气压力的综合换算系数GB1105.1;
K2,发电机效率。
当机组换算后的实际功率低于机组标定功率时,按换算功率使用;若机组换算后的实际功率大于机组的标定功率时,则按机组标定功率使用。
柴油发电机组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