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高跷俗称缚柴脚,亦称踏高跷、扎高脚。乃民间节日中表演的一种文体活动。汉魏六朝百红中称为“跷技”,宋代叫“踏桥”。清代以来称为“高跷”,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而且至今在中华大地上仍然广泛流行。
在《列子·说符》上载:“宋有兰子者,以技干宋元;宋元召而使见。其技以双枝,长倍其身,属其胫,并趋并驰,弄七剑跌而跃之,五剑常在空中。元君大惊,立赐金帛。”是说在春秋时代,宋国有个叫兰子的艺人,擅于杂技表演,以此求见宋元君,他把一对长木棍绑在脚上,能跑能跳,手上还同时轮流抛耍七把剑,技艺高超。一般都认为这是最早的有关踩高跷的记载。
早期的农业社会,在迎神、庙会或节庆活动时,都可以看见踩高跷的民俗技艺表演,其动作亦文亦武,时而诙谐时而惊险,所以深受大人小孩喜爱。
关于踩高跷的起源有多种说法,这里选择两种。
一是历史学家孙作云在他的《说丹朱——中国古代鹤氏族之研究——说高跷戏出于图腾跳舞》一文中,首次提出高跷源于鹤图腾崇拜的论点。认为高跷源于原始图腾信仰、用于宗教祭祀仪式,又从杂技表演演变为扮演戏曲人物的舞蹈形式。尧舜时的丹朱是以鹤为图腾的氏族,高跷戏直接出于古代的鹤图腾氏族的跳舞。
二是起源的劳动说,古文献《山海经》中有关于“长股国”的记述,依据晋人郭璞的一条注释:长臂国人在赤水之东,身体像常人,但臂长三丈。“或曰,长脚人常负长臂人入海中捕鱼也。”不难想象出脚上绑扎着长木跷,手持长木制成的原始捕鱼工具在浅海中捕鱼的形象。而更令人感兴趣的是,今日居住在广西防城沿海的京族渔民,仍有踩着长木跷在浅海撒网捕鱼的风习。
历史文献对高跷多有记载。宋朝周密《武林旧事·舞队》中提及“踏跷”。清朝徐珂《清稗类钞·戏剧类》:高跷,双木续足之戏也。后或谓之长□,或谓之长□,或谓之高撬,或谓之踏跷,今称高跷。清朝让廉《京都风俗志》:秧歌,以数人扮陀头、渔翁、樵夫、渔婆、公子等相,配以腰鼓手锣,足皆登竖木,谓之高脚秧歌。
高跷是一种技能很高、生动活泼的大众文体活动。
踩高跷的“跷”,古作“□”字。《说文解字》上载:“□,善缘木之士也。”就是擅于爬树的人。“踩高跷”就是把双脚绑上长约三至五尺的木棍,并能在上面且歌且舞的一种民俗文体活动。“踩高跷”还有多种俗称,如缚柴脚、扎高脚、走高腿、拐子、踏跷等,这些俗称应都源于双脚上绑着的长木棍。
“踩高跷”起源于春秋时代,到魏晋南北朝时技术更臻完备纯熟,花样也更多;唐宋时期,“踩高跷”活动已经在民间盛行;至明清时则成为迎神赛事、庙会、节庆活动中的重要表演项目,而“高跷”一词也是在清朝时才被使用。
踩高跷是表演者双脚踩在长木棍上,凭着杰出的平衡感和超群绝技,行动自如地演出行走、跳跃、前后翻滚、舞剑等特技动作。他们大都浓妆艳抹,造型各异,并依所扮角色穿着不同的戏服。高跷的表演形式又分为“文高跷”、“武高跷”,前者有剧情重扮相,讲究扭、逗及角色情节的诠释;后者则强调武术和个人技巧,以高难度技能为主,如叠罗汉、跳高桌、单腿跳、倒立等。按跷脚长短,高跷又有高跷、中跷、低跷(又叫跑跷)三种,最长可达一丈多,最短的不足两尺。高跷阵的组成无人数限制,六七个、甚至十多个都能成阵。
“踩高跷”是流传久远的民间传统文化技艺,它融合了地方戏曲、杂技、音乐、舞蹈、武术等,可文可武,动作活泼多样,精湛的技巧,又不受场地限制,老少咸宜,因此才能流传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