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效文(1897—?),原名王显谟。浙江黄岩人。在杭州嘉定中学读书时与沈雁冰(即茅盾)同班,于北京大学法科经济系学习时,师从马寅初、马叙伦、李大钊等。
1919年起任职吉林公立法政专门学校。1924年秋于中国法政大学教授商法,开始编写教材。1926年,经蔡元培介绍加入国民党。北伐期间,在冯玉祥所率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部任秘书。离开国民军后,在河南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交通大学、上海法政大学、上海法学院等任教,教授银行、货币、保险、汇兑、经济思想,为上海律师会会员,汪伪时期任太平保险公司设计部长,抗战胜利任南京政府立法院驻沪商法专员,1949年后任职中央政法干部学校、中央财政干部学校,出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专门委员。1950年任教于上海财政经济学院。
王效文所著的《保险学》,商务印书馆于1925年2月出版,是我国第一部保险学专著,从初版到1947年再版的22年间,共印刷了11次。专著还有《货币论》、《中国保险法论》、《中国票据法论》等多种。
李大钊发表于1923年12月8日《时事新报》副刊以及《商学》第33期上给王效文的信——《王著〈货币论〉书后》,意在为其提供关于古代货币的有关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