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家长反映说:自己的孩子非常的顽皮,不听话,不管怎么教育,就是不听话,有时候打了、骂了,孩子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孩子这么没有自尊心,该怎么办呢?
对这种情况,应先对相关方面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自尊心是个体要求他人尊重自己的言行、维护一定荣誉和社会地位的一种自我意识倾向,它是一个人尊重需要的反映,是一种与自信心、进取心以及责任感、荣誉感密切相联系的积极的个性品质,也是一个人前进的动力和最敏锐的情感。
简言之,自尊是一种自我体验,是对自己的全部评价——自爱的程度。
心理学家认为,人的自尊是一种社会需求,人们对它的需要往往超过物质和生理方面的需要。个体自尊心的高低、强弱影响着一个人将来的社会交往能力、创造能力、主观能动性、性格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可以说,每个人未来的成功与失败,其主要原因都与自尊心有着重要的关系。因此,有人将之喻为“精神的生存者”、“人生的钥匙”。英国作家毛姆说:“自尊心是一种美德,是促使一个人不断向上发展的原动力。”具有高度自尊心的人善于处理各种事物,有较强的适应能力。高度的自尊并不是自鸣得意、高傲自大,而是一种沉着、冷静的自我尊重感,他不仅尊重自己,维护自己的尊严,也懂得尊重他人、维护他人的尊严。
相反,自尊心低下的人,有着严重的自卑心理,表现为自我评价过低,消极地对待自己的个性品质。具有这种心理的人往往自轻自贱,消极沉沦。他们有着严重的社会适应不良,害怕与人交往,担心别人的指责,不敢承担责任,内心孤独,严重者还可能导致心理障碍。进一步说,一个人不健康的个性品质,包括许多心理疾病、犯罪等等都与自尊心丧失有密切的关系。因此,维护和培养学生的自尊心,对于激发人的内在积极性,推动人奋进,完善自我形象,防止病态人格等等,具有重要的意义。
自尊心是如何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呢?美国著名心理学家多萝西·科克尔·布里格斯认为,高度的自尊心基于两个重要的信念:第一是“我可爱”,即相信自己是令人喜欢的;第二是“我有价值”,即相信自己有能力能为社会有所贡献。另一位美国儿童学家巴巴拉·伯杰也指出:要想具有较强的自尊心,孩子必须感到自己既能讨人喜欢又有足够的能力,他必须深信自己的价值,能够应付自己和周围的问题。一个人自尊心的强度与其自信心的强度和自我评价的水平是密切相关的。可以推论,提高自信心和自我评价能力,是提高自尊心的重要途径。
自信心与自我评价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是随着人的自我意识的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个体出生时还没有自我意识,更谈不上自信心和认识自我价值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对外界事物的驾驭能力提高了,对自身的能力也有所认识。尤其是掌握了语言,认识范围更加广泛之后,人对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能够通过语言来表达愿望、要求,同时也能通过语言来调整自己的行为。
人的自我意识产生的最初表现形式是独立的要求和表现。这时的人对外界事物充满了好奇,凡事都要自己亲自动手摸一摸、看一看。他们开始反抗成人的束缚,表现为逞强、好胜,尽管力不从心也要跃跃欲试,结果常常是事与愿违。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父母第一次遇到了困难,即孩子不听话了。面对孩子的独立要求和反抗行为,有些父母对此听之任之,一味顺从,对孩子的不合理要求也不加限制,放任自流。另有些父母过分限制孩子的独立要求,担心孩子没有能力应付环境的变化,一切包办代替。这两种教养态度都不利于孩子独立性和自信心的形成。透过孩子逞强、好胜、反抗的表面现象,我们看到的正是孩子的自信和对自身能力的判断。虽然这种自信和自我评价的水平还很低,甚至幼稚可笑,但是,一个人自尊心的形成正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的。如果孩子从小就确信自己是有能力的,不甘心落后于他人,那么长大之后一定是个具有高度自尊心的人。相反,如果成人过分限制孩子的行动或任其自流,孩子可能就变得怯懦、胆怯而不相信自己的力量,也可能变得不懂规范,也不知为自己确立目标,变得随心所欲。这两者都不利于自尊心的形成和发展。可以说,在孩子自我意识形成的最初阶段,成人怎样教育孩子,给予什么样的影响,孩子最终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人格特征。所以,成人对孩子的态度将直接影响孩子获得自信心和正确的自我评价的能力。
首先,取决于成人对孩子的评价。在自我意识产生的最初阶段,孩子还没有独立的自我评价的能力,他们对自身的认识主要依赖成人对他们的评价。孩子形成什么样的自我意象,是自我肯定还是自我否定,首先取决于成人对他们的评价。
如果孩子从成人那里经常得到的是赞许、表扬,是肯定的态度,那么,孩子就会认为自己是一个有能力的人,他们的行动表现为积极、果敢,而且情绪稳定,有很强的自信心。相反,成人对孩子的评价是否定的,孩子的行为经常受到成人的批评、训斥、贬低,他们会感到自己是一个无能为力的人,行为变得无所适从,怀疑自己,否定自己,行动畏缩、胆小,依赖性强,缺乏自信。因此,对孩子正确而公正的评价,让孩子了解自己的能力,是提高自信心和自我评价能力的重要条件。
其次,取决于成人对孩子的教养方式。自本世纪六十年代以来,许多社会学家、心理学家研究了家庭中父母的教养方式与子女性格形成之间的关系,发现二者之间有很大的相关。他们列举了几种不同的教养方式及与之相应的人格特征。指出,溺爱型的教育方式往往会使孩子形成任性、傲慢、自私、软弱的性格特征;严厉型的教育方式会使孩子形成消极、顺从、孤独、抑郁的性格特征;矛盾型,即夫妻之间在教育子女的态度上不一致,孩子会形成说谎、投机、情感不稳定等性格特征。研究者们一致认为,上述几种家教类型都不利于孩子形成健全的人格,理想的教养方式是民主型的,即父母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子女,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既是长者又是朋友。父母对子女的要求是严格的,但不是强制,孩子在父母面前可以畅所欲言,合理的愿望能得到满足,不合理的愿望会受到制止并知道不合理的原因所在。民主式的教养方式形成的是独立、直率、亲切、合作、开拓的性格特征。这样的孩子日后也是具有高度自信、坚毅、有较强自尊心的人。
第三,取决于成人对孩子的情感态度。所谓成人的情感态度,是指成人对孩子爱和信任的程度。孩子心理学家多萝西·科克尔·布里格斯说:“爱你的孩子,孩子就会感到自己可爱。”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父母都能正确理解和把握“爱”的尺度。爱孩子并不是小心翼翼地看护孩子,甚至溺爱。布里格斯指出,那些每时每刻都给孩子引导和指点的父母给孩子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意思:世界充满了危险,小孩子是应付不了的。过分的庇护等于对孩子说:你是没能力的。这会削弱孩子的自尊心。父母对子女真正的爱是一种内心的感情交流,是对孩子全神贯注的关怀和充分的信任,父母应考虑孩子的需要、兴趣和个性特征,对他们讲真话,相信孩子的能力。孩子会从成人对他们的态度上感受到自己是否被重视。孩子知道自己是被重视的才会感到自己有价值,才能有自信心。成人真诚对待孩子,他们会有安全感,孩子也会以同样的态度对待与之交往的其他人。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心胸坦荡,以诚待人,既懂得尊重别人,也懂得自尊自爱。
第四,取决于成人对孩子的期望,成人的期望对孩子的进步起着激励作用。
美国哈佛大学心理学家罗伯特·罗森塔尔通过观察和实验发现,如果教师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充满信心,学生的智商可提高15~27分。成人对孩子不予以任何期望,孩子就会像一棵无人修剪的小树一样,不会成为栋梁之材。然而,成人对孩子的期望过高,超出了孩子的实际能力,也不利于儿童的成长。因为孩子是以成人的期望价值来衡量自己能做的事,然后根据自己距成人的要求的程度来判定自己的价值。如果成人对孩子提出过多、过高又难以达到的目标,孩子达不到成人的要求,他们会感到自己总是一个失败者。长期的挫折感会泯灭他们的自信心和自我价值感。即使孩子花费了相当大的气力,勉强接受了成人为之设计的价值和理想,他们也会成为一个依赖性十足的人。一旦失去成人的支持,便会感到无所适从,这样的孩子生活在成人为他们设计的框架里,会永远失去“自我”。因此,成人对孩子的期望应建立在可行的基础之上,这种期望是孩子乐于接受并且能够实现的。孩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从事自己喜欢的活动,他们不仅会获得成功,更重要的是能够体验到由成功而带来的快慰,增强自信心,形成肯定的自我意象。
综上所述,孩子的自信心和自我评价能力的发展来自成人对孩子的态度。自尊心的形成和发展是有一个过程的,孩子两三岁时出现自尊心的萌芽,一直到青年初期形成比较稳定的自我尊重感,这一过程大约持续了十几年的时间。
要使孩子形成高度的自尊心,家长应该注意如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允许孩子独立做事。孩子最初的自尊感是以要求自主的形式积极进行各种活动的。自主性是未来自尊心形成的基石。孩子在两三岁时便有了自主性的要求,喜欢独立做事。成人要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培养孩子的独立性,要给他们独立解决问题的机会。当孩子需要帮助时,成人应帮助他们想办法,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而不是取而代之。
第二,要让孩子经常获得成功的体验。在孩子独立的活动中,他们会因一点点的成功而感到自豪。成功的体验能够增强孩子的自信心,提高自我评价的能力。
在日常活动中,成人应关注孩子的活动,及时发现他们的成绩并予以赞扬。当孩子失败时也不要过多的指责,应给予鼓励。对于能力较差的孩子,要让他们做些简单的、力所能及的事情,成功的体验对于他们来说更具有激励作用,可以加强自信心。
第三,要让孩子经常与同伴交往。孩子对自己的认识除了来自成人给予的评价之外,还来自与他人的比较过程中确认自己。孩子与他人进行比较,主要是在同龄人中进行的。成人应鼓励、提供机会让孩子与他人交往,这对于当今独生子女家庭更为重要。孩子在与同伴的交往中既可以比较自己的能力,培养竞争意识,增强自信心。同时也可以通过模仿向同伴学习优点、长处,找出自己的不足。
同伴之间的交往也能形成孩子乐观、开朗、善交际的性格特征。孩子交往的形式很多,如在一起游戏、学习,还可以开展一些有意义的竞赛活动,增强竞争意识,激发进取心。
第四,要善于发现孩子的独特之处。每个孩子都有自己独特的地方,这种个别差异很早就表现出来了。如有的孩子喜欢运动;有些孩子天生一副金嗓子;还有的孩子喜欢涂鸦或拆拆装装,等等。孩子在自己喜欢的领域里活动时是非常投入、非常自信的。成人应了解孩子的特点,因势利导,循循善诱,发挥孩子的特长,这样可促使孩子在某个领域里获得成功。成人要避免按自己的意愿来设计孩子的未来,这种强制的教育违背了孩子的兴趣、爱好,最终的结果不但不会令成人满意,而且更为严重的是使孩子丧失自信心,他们对不喜欢的事做起来是勉强的,也经常因为做不好而具有失败感,降低自信心。
第五,要培养孩子的创造性。高度的自尊心与创造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具有创造能力的孩子倾向于独立做事,不在乎群体的压力,能够站出来为自己的观点辩护。他们求异思维能力强,想像力丰富,识别力强,他们还能坦诚地对待自己和自己的内心世界。观察表明,具有创造力的孩子都有很强的自信心。培养孩子的创造精神就要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心理环境,对他们提出适当的要求,采取民主的管教方式,让孩子生活在一个宽松、和谐的环境中,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要让孩子多参加实践活动,培养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是求异思维的能力。成人要避免过多地指责和批评孩子。让孩子循规蹈矩、恪守旧的思想,不断对他们发号施令,求全责备,会使孩子对自己做出否定的判断,失去竞争心理,更谈不上有独立的创造意识。这样的孩子不会形成自立的精神,也不会具备高度的自尊心。
总之,人的自尊心的问题是个性结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高度的自尊心是个性结构完整和健康的标志。自尊心的培养应从孩子早期抓起,在日常生活、学习、游戏、交往中培养孩子的自尊心。孩子早期自尊心的萌芽,是日后成人时期自尊心形成的基础,在自尊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成人给予孩子的教育和影响起着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