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林只觉得肚里一阵激涌,他没想到灵华带他来享受的竟是世间如此之极品,光是想象便已让阮林垂涎不止。古代的那些顶级食材流传下来的并没有多少,而金华火腿因为本是是腌制腊肉,再加上顶级的时间储存技术才得以保留下来,但数量同样也是少得可怜。据阮林的了解,在灵华的父亲手中的金华火腿最多不超过13条,而现在只会更少。
今天就能品尝到这传说中的美味,阮林怎么能不激动?不自觉地拿起面前的特制刀叉,试着回想自己了解到的一些食法,不断地尝试着想要找出一种最佳且高贵的食法,以比来配上这顶级的金华火腿。
早知道就换一件衣服了。阮林开始有些后悔没听小球的建议,虽然小球的建议也许并没有任何用处。
大约三分钟后,灵华再次踏入轩宇阁,右手拖着一个白净的托盘,托盘上的金华火腿被餐盘盖罩住,无法看清里面的情形,但阮林仍在第一时间闻到了扑鼻的咸香。
灵华绅士地走到桌旁,将手中的托盘放在圆桌正中心,撤退室内的其他人后,才把餐盘盖打开,里面除了一条肥美的金华火腿外,还有着一个黑色的瓶子。
“SMIRNOFF?”阮林问道。
“嗯,我都拿出金华火腿让你享受了,你总应该表示表示吧。”灵华依旧微笑着说着,同时将那瓶35年的SMIRNOFF放在阮林的面前,作出一个请的动作。
SMIRNOFF,即斯米诺伏特加,同样也是母星地球20世纪红极一时的世界名酒,而这瓶35年的斯米诺伏特加则是由美国建立的皇冠伏特加酒厂制成,而在1930之前都是由莫斯科的皇冠伏特加酒厂配制,是当时乃至之后一个世纪之中最为普遍接受的伏特加之一,在全球170多个国家销售,堪称世界第一伏特加。
同时斯米诺伏特加也是最纯的烈酒之一,深受调酒师的欢迎。
阮林眼里闪过一丝狂热之色,但很快被镇静之色给代替,抬头看着带笑的灵华,随意地说道:“这么好的酒我怕糟蹋了,除非,把前台的那根雪茄给我压压惊。”
“我靠,你又不抽雪茄,要那根92年的蒙特雷干嘛?”灵华顿时无法再保持绅士之态。这家伙简直是在打劫,赤裸裸地打劫,明目张胆地打劫。灵华十分清楚,那前台的那根雪茄正是珍贵无比的好友蒙特雷,一款盛产于古巴的顶级雪茄。
灵华看着一副毫不知情之色的阮林,顿时有些后悔了,自己没事为毛要将这样一个超级识货的恶狼往家里带,随便找个地方吃一顿就行了,现在可好,白吃金华火腿还不止,还如此一番毫无负担地打劫。
“摆着。”阮林轻松地吐出这两字,而灵华只感到当头一棒,几乎当场晕倒过去。
阮林想好了,有这样一位已不能用豪气来形容的朋友请客,怎么也要拔下一根毛来,否则自己就太善良了。
“好,我会叫人给你送去的。”灵华咬牙答到,心里却不住地滴血,沉重的喘息就如同一只发怒的野兽咆哮着,死死地看着阮林。
“既然如此,我也不能让你失望了,我看这样吧,为了配上这瓶顶级伏特加,我就调一个'血腥玛丽'。”阮林说到最后,眼里猛然地闪过一丝电光,双眼的焦点已汇集在了斯米诺伏特加上,仿佛周围的一切都与他无关。
灵华本来还在心中抱怨,但听见阮林说出“血腥玛丽”,心里顿时感到平衡了不少。
斯米诺伏特加这种顶级烈酒,正适合调制同样热烈的血腥玛丽。
阮林动了,几乎是眨眼的功夫,他已从自己随身携带的储物口袋中取出一个精致的雪克壶,一些番茄汁、半个柠檬、少许黑胡椒粉和干辣椒粉。这些都是调制血腥玛丽的最佳配料,也是阮林最喜欢的佐料,通过早期的移植,现在在巴洛星也有产出。
灵华将一个金属小盒放在圆桌上,银白色的金属液流渐渐铺开,形成一个正方的空间,将阮林和灵华罩在内部。
阮林可不在乎外面的变化,手中的斯米诺伏特加早已被他打开,并倒入盛有6块冰块的雪克壶中,紧接着面前的佐料被一一加入,和酒液混合在一起,显现出一种如血一般的凌乱感。
“要不要更烈些?”阮林没有抬头地对灵华说着,嘴角勾起一丝淡淡的微笑,同时手上的动作丝毫不慢,全身的肌肉都以绷紧,数息之间手上已不知摇晃了多少次。
“来吧。”灵华同样微笑着看向阮林,但目光的焦点始终停留在阮林的手上,绅士地回答的同时,右脚轻轻踏地借力后滑,而阮林眼中则猛然蹦出电光。
“太快了!”
即使灵华已经第一时间撤开,但那股几乎能刮破空气的气流摩擦声还是直朝他的耳內涌入,再看向阮林时,已再无法看清他的身影,每一个身形都变得模糊,甚至残留下一道道虚影。
灵华看得入迷,当他再回过神来时,周围的空间屏障已经消散收回,只见阮林将雪克壶放在桌上,亲自斟酒,却刚好是两半杯,不多也不少。
灵华怨恨地看着阮林。这家伙做得真绝,不禁坑了他一根92年的蒙特雷和一条顶级金华火腿,现在连那半瓶35年的斯米诺伏特加也不放过。
阮林可不管灵华此时是怎么想的,坐在黄花梨紫檀木圆桌旁,平息了自己的呼吸,自拿起面前的酒杯。阮林所调的血腥玛丽和常规的不太一样,除了浓郁的血色之外,还能隐隐看到酒液中夹杂着一丝金芒,反而多了一份异样的绮丽。
灵华咽了一口口水,也靠了过来,拿起剩余的那个酒杯,小口品尝了一口,灵华顿时觉得如血般的酒液在自己的口腔內炸开,一瞬间甜、酸、苦、辣四味充斥着他所有的味蕾,那种感觉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刺激感让他的每一根汗毛都立起,大脑内一阵震鸣,除此之外灵华还感受到了伏特加所特有的顺滑以及微辣在舌尖和牙齿间颤抖,非常缠绵悱恻。
“够劲!”灵华闭上双眼,足足过了半分钟才从血腥玛丽的余味中清醒过来,看着阮林的眼神也变得复杂且带着崇敬。
他知道阮林很会调酒,但他没想到阮林调的酒竟然如此极佳,自己尝遍了世间名酒,可此时还是不禁动容。
阮林微笑着回应,举起酒杯做了一个碰杯的礼仪动作,灵华也很绅士地举起酒杯回应,微微点头。
半杯血腥玛丽下肚,极具刺激性的酒香几乎占据了灵华的味蕾,同时由于在强烈的刺激下两人的食欲已是达到了顶峰。
怪不得要调血腥玛丽。灵华突然明白了阮林的想法,微微苦笑着,用空气刀缓缓在金华火腿上划过,一片片纤薄的金华火腿被均匀地铺在白如玉的餐盘中。
阮林有些后悔调制如此烈的血腥玛丽了,此时他的味蕾已完全被血腥玛丽的那股烈劲,连咽口水都会感受到微辣的余味,若是再去吃金华火腿,味道势必会大打折扣,那样不仅浪费了一杯血腥玛丽,更会糟蹋了顶级的金华火腿。
不吃就浪费了。阮林想着,这也是他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便将一片金华火腿送入口中,火腿红白分明,红的酥松可口,白的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爽口的咸香味甚至掩盖了血腥玛丽的辛辣,这感觉异常的美妙。
直到阮林走在偏僻的外城道上时,嘴里还残留着金华火腿的余味。在和灵华一起享受了顶级金华火腿后,两人便又去了一些地方,毕竟是这么久都没有相见,甚是怀念。后来两人干脆跑到了城外的山原,打了一些猎物,待玩得尽兴回来时,已经夜深了。
阮林没有驾驶浮行车,一是浮行车早已被他通过自动行驶系统送回小区。二是阮林也想体验慢下来的生活,走在小路上权当餐后散步。此时他早已和灵华分开向着自己的小区走去,正处于城西的外围。阮林走着走着,却有种奇异的熟悉感,但又不知道究竟在什么地方熟悉。
阮林心里正纳闷着,猛然发现身边已是一片旷野,自己已不知何时走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再看向左侧,一栋栋参差不齐的一层楼破木房零散地分布在土地上,映入阮林的眼帘。
阮林顿时征住,目光已变得迷离。
这里是城市中的“贫民区”,当初阮林才来巴洛星时便是生活在这里,而在这里,他收获了一份扑实、纯真且温暖的生活,他永远无法忘记这里,忘记这难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