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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亲情与爱情 (4)

他躺在床上,闭上眼睛,轻轻地呼吸。他感到可怕,因为通向自己老年深渊的大门打开的时刻,仿佛就是死亡的时刻—他的意识丧失了对青春的记忆,陷入了无所归依的彷徨。

王子英译

解读

这篇散文写的确乎是“瞬间”:瞬间的生活,瞬间的人物心理活动,但是却深刻地揭示出了一种人性的真实和人道主义主题。

作者所写的瞬间的人物心理活动也颇奇特:不是奋斗的激情,不是对未来的向往等积极性的心理活动,而是对死的预感,对死的“超前”性、模拟性体验。表达作者自己所感悟到的一种人生况味、人生哲理,即个体生命是卑微渺小的,爱与亲情是人体生命所必需的。

这篇散文运用小说手法所刻画的人的心态、人的心理轨迹,令人耳目一新,并给人以深刻的印象。

话题

请将本文与瑞典作家帕尔?拉格克维斯特(1891-1974)的《爱情和死亡》(李笠译)进行比较阅读.看看两篇文章的立意和表达有什么不同?

相关资料索引

1.作者谈《瞬间》:“……任何一本书的开笔,都大大早于写第一行的时候。多年以前,我就打算写一本书,它不是中篇小说,不是长篇小说,也不是传记,而是形形色色人生的汇集……”

2.《瞬间》,王子英译、李辉凡校,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该书收入邦达列夫90余篇作品,包括随笔、杂感、速写、故亭等,并有作者“致中国读者”的短序。

3. http: //www.IW一cn.com

查尔斯?兰姆

1775-1834 英国散文家。一生从事簿记工作达33年之久。45岁时才开始以“伊利亚”笔名发表随笔。代表作品是《伊利亚随笔》和《伊利亚随笔续编》.题材多为身边琐事和生活性问题,但却能“点泥成金”,写来文质彬彬、风韵别致,从而创造出英国散文很完美的成就。

梦中的孩子

孩子们总是爱听关于他们长辈的故事的:他们总是极力驰骋他们的想象,以便对某个传说般的老舅爷或老祖母多少得点印象,而这些人他们是从来不曾见过的。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前几天的一个夜晚,我那几个小东西便都跑到了我的身边,要听他们曾祖母费尔得的故事。这位曾祖母的住地为脑福克的一家巨室(那里比他们爸爸的住处要大上百倍),而那里便曾是——至少据当地的传闻是如此——他们最近从《林中的孩子》歌谣里听说到的那个悲惨故事的发生地点。其实,关于那些儿童及其残酷的叔叔的一段传说,甚至一直到后面欧鸲衔草的全部故事,在那座大厅的壁炉面上原就有过精美的木雕,只是后来一个愚蠢的富人才把它拆了下来,另换了一块现代式的大理石面,因而上面便不再有那故事了。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微含填容,完全是她妈妈一副神气,只是温柔有余,温怒不足。

接着我又继续讲道,他们那曾祖母费尔得是一位多么虔敬而善良的人,是多么受着人们的敬重与爱戴,尽管她并不是(虽然在某些方面也不妨说就是)那座巨宅的女主人,而只是受了房主之托代为管理,而说起那房主,他已在附近另置房产,喜欢住在那便入时的新居里;但尽管这样,她住在那里却好像那房子便是她自己的一般,她在生前始终非常注意维持它的体面与观瞻,但到后来这座宅院就日渐倾圮,而且拆毁严重,房中一切古老摆式家具都被拆卸一空,运往房主的新宅,然后胡乱地堆在那里,那情形的刺目,正像有谁把惠斯敏斯大寺中的古墓盗出,生硬地安插到一位贵妇俗艳的客厅里去。听到这里,约翰不禁笑了,仿佛是在批评,“这实在是件蠢事”。接着我又讲道,她下世时葬礼是如何隆重,附近几里的一切穷人以及部分乡绅都曾前来吊唁,以示哀悼,因为这位老人素来便以善良和虔敬闻名;这点的一个证明便是全部赞美诗她都能熟记成诵,另外还能背得新约的大部。听到这里,阿丽丝不觉伸出手来,表示叹服。

然后我又说道,他们的曾祖母当年是怎样一个个子高高模样挺好的美人:年青时候是最会跳舞的人——这时阿丽丝的右脚不自觉地舞动起来,但是看到我的神情严肃,便又止住——是的,她一直是全郡之中最会跳舞的人,可是后来得了一种叫做癌症的重病,才使她受尽痛苦,跳不成了;但是疾病并没有摧折她的精神,或使她萎靡不振,她依旧心气健旺,这主要因为她虔诚善良。接着我又讲道,她晚上是如何一个人单独睡在那座空荡宅院的一间孤单房间里;以及她又如何仿佛瞥见那两个婴孩的鬼魂半夜时候在靠近她床榻的楼梯地方滑上滑下,但是她却心中坚信,那天真的幽灵不会加害于她;而我自己童稚的时候却是多么害怕呢,虽然那时我身边还有女佣人和我同睡,这主要因为我没有她那么虔诚善良——不过我倒没有见着那婴儿们的鬼魂。听到这里,约翰马上睁大眼睛,露出一副英勇气概。

接着我又讲道,她对她的孙子孙女曾是多么关心爱护,每逢节日总是把我们接到那座巨宅去玩,而我在那里最好一个人独自玩上半天,常常目不转睛地凝注着那十二个古老的凯撒头像出神(那些罗马皇帝),最后那些古老的大理石像仿佛又都栩栩然活了一般,甚至连我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化成了石像;另外我自己在那座庞大的邸宅之中是如何兴致勃勃,流连忘返,那里有许多高大空荡的房间,到处张挂着古旧的帘幕和飘动的绣帏,四壁都是橡木护板,只是板面的敖金已剥落殆尽——有时我也常常跑到那敞阔的古老花园里去游玩,那里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天地,只是偶尔才遇上一名园丁从我面前躜过——再有那里的油桃与蜜桃又是怎样嘉实累累地垂满墙头,但是我却连手都不伸一伸,因为它们一般乃是禁果,除非是偶一为之——另方面也是因为我自己意不在此,我的乐趣是到那些容貌悒郁的古老水松或冷杉间去遨游,随处摘拾几枚绛红的浆果或极果,而其实这些都是中看而不中吃的—不然便是全身仰卧在翠葱的草地上面,默默地吮吸着满园的清香—或者长时间曝浴在桔林里面,慢慢地在那暖人的温煦之下,我仿佛觉着自己也和那满林橙桔一道烂熟起来——或者便是到园中低处去观鱼,那是一种鲦鱼,在塘中倏往倏来,动作疾迅,不过时而也瞥见一条个子大大但性情执拗的狗鱼竟一动不动地悬浮在水面,仿佛其意在嘲笑那胡乱跳跃的轻浮举止,……总之,我对这类说闲也闲说忙又忙的消遣玩乐要比对蜜桃柑橘等那些只能吸引一般儿童的甜蜜东西的兴趣更浓厚得多。听到这里,约翰不禁把一串葡萄悄悄地又放回到盘子里去,而这串葡萄(并没有能瞒过阿丽丝的眼睛)他原是准备同她分享的,但是,至少目前,他们两人都宁愿忍痛割舍。接着我又以一种更加高昂的语气讲道,虽然他们的曾祖母费尔得非常疼爱她的每个孙子,她却尤其疼爱他们的伯伯约翰·兰——,因为他是一个非常俊美和非常精神的少年,而且是我们大家的共同领袖;当他还是个比我们大不了许多的小东西时,他绝不像我们那样,常常绕着个荒凉的角落呆呆发愁,而是要骑马外出,特别能骑那些烈性的马,往往不消一个上午,早已跑遍大半个郡,而且每出必与猎户们相跟——不过他对这古邸与花园倒也同样喜爱,只是他的性情过于骛驰奔放,受不了那里的约束——另外待到伯伯长大成人之后,他又是怎样既极英俊又极勇武,结果不仅人人称羡,尤其深得那曾祖母的赞赏;加上他比我们又大了许多,所以我小时因为腿瘸不好走时,总是他背着我,而且一背就是几里;—以及后来他自己又怎样也变成跛足,而有时(我担心)我对他的急躁情绪与痛苦程度却往往体谅不够,或者忘记过去我跛足时他对自己曾是如何体贴;但是当他真的故去,虽然刚刚一霎工夫,在我已经恍如隔世,死生之间竟是这样判若霄壤;对于他的夭亡起初我总以为早已不再置念,谁知这事却愈来愈萦回于我的胸臆;虽然我并没有像一些人那样为此而痛哭失声或久久不能去怀(真的,如果那次死的是我,他定然会是这样的),但是我对他确实是昼夜思念不已,而且只是到了这时我才真正了解我们之间的手足深情。我不仅怀念他对我的好处,我甚至怀念他对我的粗暴,我一心只盼他能再复活过来,再能和他争争吵吵(因为我们兄弟平时也难免阋墙),即使这样也总比他不在要好,但是现在没有了他,心里那种凄惶不安的情形正像当年你们那伯伯被医生截去了腿脚时那样。听到这里,孩子们不禁泫然泪下,于是问道,如此说来,那么目前他们身上的丧服便是为的这位伯伯,说罢,掩面叹息,祈求我别再叙说伯伯的遭遇,而给他们讲点关于他们那(已故的)美丽的妈妈的故事。于是我又向他们讲了,过去在悠悠七载的一段时光中—这期间真是忽而兴奋,忽而绝望,但却始终诚挚不渝—我曾如何向那美丽的阿丽丝?温—表示过殷勤;然后,按着一般儿童所能理解的程度,尽量把一位少女身上所独具的那种娇羞、迟疑与回绝等等,试着说给他们—说时,目光不觉扫了一下阿丽丝,而殊不料蓦然间那位原先的阿丽丝的芳魂竟透过这小阿丽丝的明眸而形容宛肖地毕现眼前,因而一时简直说不清这伫立在眼前的形体竟是哪位,或者那一头的秀发竟是属于谁个;而正当我定睛审视时,那两个儿童已经从我的眼前慢慢逝去,而且愈退愈远,最后朦胧之中,只剩得两张哀愁的面孔而已;他们一言不发,但说也奇怪,却把要说的意思传给了我: “我们并不属于阿丽丝,也不属于你,实际上我们并不是什么孩子。那阿丽丝的孩子是管巴尔图姆叫爸爸的。我们只是虚无;甚至不够虚无;我们只是梦幻。我们只是一种可能,或者将来在忘河的苦水边上修炼千年万年方能转个人形,取个名义。”——这时我蘧然而觉,发现自己仍然安稳地坐在我那单身汉的安乐椅上,而适才的种种不过是一梦,这时忠诚的布里吉特仍然厮守在我的身边——但是约翰?兰——(亦即詹姆斯?伊里亚)却已杳不可见了。

刘炳善 译

解读

这篇作品写于兰姆的哥哥约翰死后不久,这时兰姆身边除了姐姐一人而外,再无别的亲人,而玛丽的病症又不时发作,致使他往往数月无人可谈,因而一种孤单的情怀不觉溢于言表,遂操触成文。文中作者借助于给梦中孩子讲故事的方式,缅怀了祖母费尔德和哥哥约翰的事迹,字里行间流溢出一种骨肉之爱、手足亲情。透露出一个没有妻室儿女之乐的人的苦闷与悲凉,表达了对充满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在写作上,本文表现出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以梦幻写胸臆,构思独特;二是取舍有度,详略得当。祖母兄长可记之事很多,作者却选取最具代表性的来写,把最动人处展现给读者;三是叙述、议论、抒情结合,相互穿插,使情事交融,表达完满。兰姆的笔调向来是温婉的,善于铺排敷衍,描摹细致,叙述详尽,抒情饱满,此文亦是如此。在文情的凄婉悱恻与笔致的温文细腻上,这个短篇是独绝的,一向被人认为是兰姆的最完美与最感人的作品。

全文不分段落,一气蝉联而下,直至好梦打破为止,所用技巧也与文情恰相吻合,相得益彰。

话题

1.再举出两篇“以梦幻写胸臆”的中国作家作品来,试比较一下异同。

2.以“梦中的______(河、山、水库、大坝……任选其中一个)为题.写一篇不少于700字的文章。

相关资料索引

1.“白领”兰姆:在称兰母为“散文家”的时候,我们切不能忘记他的职业—兰姆并非职业作家,他终身的职业是簿记员,也就是现代的会计,因此,可以说兰姆是他那时代的出入写字楼的白领。兰姆先后在南海公司、东印度公司(就是那个在近代曾往中国贩鸦片的公司)担任簿记员,且长达33年之久。他的写作是在45岁时才开始的,只能利用业余时间,而且他还有着并不多见的身世,这些与他的成就对照,或许会给我们一些启迪。

2。依笔者来看,兰姆的随笔篇篇应读;不过,他的作品并未全部译介过来,目前最完备的译本当属刘炳善翻译的《伊利亚随笔选》(三联书店出版)。

3. http: //www.xycb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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