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千域的生活很单调,每天公司和住所两点一线。
要是以前,灵梦对人类的生活没有太大兴趣,或许是因为现在摸出了一点门道,她开始研究起了人类,他们的衣食住行,他们发明的各种生存技能。
身边最好的学习对象就是景千域,她陪他一起工作,还会去看他书房里的书,景千域也很满足于这种平凡的小生活,两个人还真走了点神仙眷侣的意思。
只不过,灵梦无法示人。
灵梦对此没有什么感觉,景千域却总觉得亏欠她。
景氏发展到如今这个高度其实并没有省心多少,相反麻烦事情反而更多。
景千域又翘班带着回家,一大堆的工作也跟着一起回来,灵梦窝在书架旁边看书。
她看书的速度极快,他这一书架少说也有上百本了,而且大都是晦涩难懂的专业类书籍,她竟然不到一个月就看了七七八八,也不知道记进去了多少。
景千域转头看了灵梦一眼,看她看的正入迷,微微一笑继续工作,眼中满是宠溺。
“小姐姐,小姐姐,快快,我们要去趟荣仁村。”
玉米研究了大半个月的人类文明,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新潮称呼。
灵梦淡定的翻页,眼都没眨一下。
“怎么还要去?原主她妈不是救下来了吗。”
玉米嘟起嘴,支支吾吾的说。
“不是那个救,是彻底救出来。”
灵梦还是面不改色,专注的看着手里的书。
“说吧,你还有什么没告诉我?你不说,我就不去。”
玉米着急了。
“哎呀,你去了就知道了。”
灵梦不为所动,手里的书又翻了一页,看的很认真。
“我不是不想和你说,我是不能说,说了和任务失败也没什么区别。”
这样啊……
灵梦还保持着原来的姿势,但是视线已经不在书上了。
“那你总得和我说怎样才算完成任务吧。”
玉米想想也是,这个是可以说的。
“只要她不再有生命危险就行。”
什么?!
灵梦“嘭”的一声合上书。
“那我还得看她一辈子?我有那个命吗?”
玉米知道她误会了,结结巴巴的解释。
“不是那个意思,是解决现在这个问题就行。”
景千域听到声音,担忧的回头,灵梦回他一个放心的眼神,伸手从书架上换了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继续看。
“现在的问题?什么问题?”
玉米不说话了。
又不能说?
灵梦问她。
“你不能说,那我问总行了吧。”
玉米点了点头,灵梦问道。
“苗惠芬现在的问题就是邓家,目前你告诉我的是,邓思凝想杀她,她一个高中生纵然心思再坏,也不可能连续谋划杀掉两个人,那她心理素质也太高了,况且,苗惠芬一门心思嫁进邓家顶多算是痴心妄想,怎么也不至于必死无疑吧。”
灵梦停顿了一下,摸了摸下巴,老谋深算的接着说道。
“让我想想……邓思凝背后一定有人指使吧,或者说,原主的死不只是她一个人干的。谁能帮她呢?还把证据掩盖的这么好,啧啧,想想真让人寒心呐。”
玉米什么话都没说,慌乱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走吧。”
灵梦摇了摇头,放下书,站起来,打开房门,刚要出去,想到屋里还有景千域,转身对他说道。
“我有事出门一趟。”
景千域只当她是又闷了,出去逛逛,过去摸了摸她的头发。
“要不要我让老陈开车送你。”
灵梦眼睛一亮,有些心动。
这样她就不用一直换车了,但是又想到,她们的行动见不得光,还是算了吧。
灵梦摆摆手。
“不用。”
景千域一直把她送到电梯门口,附身在她额头亲了一口。
“注意安全,早点回来。”
电梯打开,灵梦进去,突然恶狠狠的说。
“别沾花惹草!”
景千域愉悦的笑了,向她保证。
“不会,早去早回。”
灵梦瞪了他一眼,电梯门渐渐合上。
景千域一直站在电梯旁,看着上面的数字变成“1”才转身回去。
灵梦说这句话他就知道,她大概又跑远了,仗着别人看不到她就为所欲为。
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景千域回到书房,看着手头上的工作却怎么也静不下心来。
唉……
他认命的走到客厅泡了一杯茶,坐回桌子前,鬼使神差的拿出手机搜索
“鬼如何能还阳?”
等他反应过来看着屏幕哭笑不得。
他病的不轻。
……
这次的事不急,好像也没什么危险性,玉米没再逼着她玩飞车漂移,路上转了几趟车就到了。
不过,这次她们没有去食品厂,而是直接去了城里。
灵梦对荣仁县城更不熟悉,她只来过景千域入住的那个酒店。
把带路的权利全权交给玉米,她们最后到了一个小区,名字简单直白就叫“高档小区”。
里面跟它的名字一样暴发户,一幢幢的别墅,不大,但是在这个小县城里算是数一数二。
灵梦跟着玉米飘进其中一栋。
挺长时间不见了,苗惠芬容光焕发,更胜从前。
她盘着发髻,红色的改良旗袍穿在身上,当真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她好像很爱穿红色的衣服,不过红色的确很衬她的肤色。
这是登堂入室了?
灵梦相当随意的坐在了沙发上,翘着二郎腿看苗惠芬在厨房忙活。
玉米坐在她身边看着厨房里的人。
“她来当保姆了。”
打工啊。
灵梦收回目光。
桌上已经摆了几道菜,冒着热气,甚是诱人。
灵梦飘过去,坐在椅子上。
吃不消闻闻味也行,她这手艺还挺好。
越闻越馋,灵梦突然想起,上次,玉米好像说过给她搞到身体了。
她冲玉米招招手,玉米飘过来,坐在她旁边。
“怎么了?”
灵梦又看了一眼桌上的菜,目光灼灼。
“你是不是说过,给我找到身体了。”
玉米点点头。
“是啊。”
“那快给我吧。”
灵梦迫切的需要身体,有身体就又可以吃东西了,而且只有人类才能结婚吧。
其实也挺好,但她现在是原主的魂魄状态……
不对呀。
灵梦问道。
“我现在是魂魄状态的原主,那身体是我的还是原主的?我岂不是没法变回我自己了?”
玉米摇摇头。
“不是的,你现在就是你,只是样貌是原主的,身体也一样是你的。”
哦,这样啊。
现在就相当于给她的灵魂也带上了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