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梦在路上飘啊飘啊飘。
夜深人静,月朗气清。
大都市灯火辉煌车来车往,她们一路上不停的换乘顺风车。
灵梦在方向上是没有如此高深的造诣的,这全部得益于玉米,她那两只耳朵跟雷达似的,灵梦听了她的指挥在车辆之间左闪右挪,愣是玩出了赛车的感觉。
在换乘到第三十八辆车的时候,灵梦终于累瘫了,她躺在车顶,一息尚存。
“不行了,不行了,玉米,你饶过我吧,我搭车只是为了省事儿不是为了找麻烦,就不能安稳的呆在一个车顶吗?”
玉米透明的身体躲在灵梦身边,严肃的说。
“不行,他们的目的地和我们不同。”
得了。
灵梦不挣扎了,闭目养神。
玉米急得跳脚,鉴于她目前是啊飘,无法跳脚,所以具体动作请参考僵尸。
“来不及了呀,这辆车要拐弯了,啊啊啊啊~”
魔音入耳,灵梦睁开一只眼瞅了一下她,又重新闭上眼。
“我没力气了,你想个轻松的法子吧。”
“轻松的法子,轻松的法子……”
玉米嘴里嘟嘟囔囔围着灵梦转圈,不一会儿,突然在她脚边站定,麻利的飘过来,眼睛放光。
“快快,我可以带你过去。”
灵梦看着伸到眼前的白净小手,不明所以,但她眼神笃定……
灵梦被她眼里的光芒感染到了,将信将疑的伸出手,玉米一把握住她的手,另一只手指天,做了一个引雷的动作,大喊一声“闪”。
下一秒,灵梦就出现在了原主的学校门口。
呦呵,不错呦,虽然动作浮夸,但效果不错。
“你还有这本事?”
“嘿嘿~”
玉米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透出一股憨厚劲。
凌晨,不同于大城市的灯火通明,这里乌黑一片。
玉米飘在空中突然闪起银色的光,灵梦诧异的看向她,她转头对着灵梦谦虚一笑,并没有要解释的意思。
切,你不说我还不想知道呢。
“你不是说来不及了吗?有什么事情?”
灵梦抬头,月亮又大又圆,散发着皎洁的光,那是玉米的家乡。
月色很美,大晚上的总不能就这么站在门口赏月吧。
玉米骄傲的挺了挺胸脯,脸上都是得意。
“还没到时间,我们的速度太快了。”
“那什么时候到时间。”
玉米把手伸进怀里掏呀掏,掏出一个古式的钟表,翻盖的那种,她看了眼上面的时间,郑重的说。
“七点,还有四个小时。”
七点?!!
四个小时?!!!
TM!!!!
现在不说脏话已经不足以平息灵梦的愤怒,她黑着脸,咬牙切齿的问。
“你既然知道时间,干嘛一直催我?这叫来不及?嗯?”
咦,怎么突然冷了?
玉米搓了搓露出外面的胳膊,天真烂漫的回答。
“哦,留出充足的时间可以应对意外的风险,比如,我们来的时候打不到车怎么办?我记错了时间怎么办?高速公路上限速了怎么办?这样早一些出发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灵梦听完表示无话可说。
“那你还真是深谋远虑。”
玉米羞涩的一笑,还红了脸。
“没有啦,我就是想的多一点。”
她是灵梦遇到的继强迫症之后第二种可怕的“病症”。
这叫什么呢?
算了。
灵梦撇过头去飘进学校。
玉米看到灵梦的背影,急忙跟了上去。感受到身后一个巨大的灯泡飘过来,灵梦问她。
“你这个光人类能看到吗?”
“放心,他们看不到的。”
玉米说完,她身上的光更夺目了。
灵梦用手背挡住眼,从手指缝里看着她。
“不用这亮,250瓦的就行。”
玉米不知道250瓦具体多么亮,反正让光弱一点就好了,她把灵力收了一点,光弱了一点,只有一点。
灵梦没有挪开手。
这光与刚才相比并无二般变化。
额角挂上三条黑线,灵梦直截了当的说。
“把光减弱一半。”
“哦……”
这下她懂了。
直到玉米把光调到夜店效果,灵梦才放下手,又往里飘去。
来过一次,灵梦顺利找到高二七班,原主的位子已经被清空了,与周围的课桌相比显得很突兀。
灵梦站在后门看了一会儿,又飘去了高二十班。
十班跟七班在同一个楼层,中间只隔了两个班级,却分布在楼梯的两侧,按理说是不会轻易碰到的。
在这种学校里,好的班级不是用数字代表,而是大家默认。
比如,高二十班就属于尖子班级,七班就属于渣子班级,在入学的时候资源就分配不均,这种事情学生不知道,家长不知道,只有学校里的某些人知道。
在任何地方都有黑暗存在,一些有关系有门路或者有能力的老师就会得到一批尖子生,评职称,福利待遇也会丰厚。
很巧的是十班班主任不是属于有能力的那种,他不姓邓,但他比邓姓还厉害,从血缘上来说,他是邓思凝的舅舅,年仅二十八岁的博士生,刚从校园出来,就能在担任高中班主任,老实说,他有学识,也足够胜任现在的工作,但……这不符合“常规”,也不符合社会约定俗称的“潜规则”。
平民是没有资格去对抗这种潜规则的,而陈叙白却能,其中总归要有一些原因。
陈叙白的姐姐也就是邓思凝的母亲几年前因病去世,邓父没有再娶专心搞起了工作,食品厂在他手里越做越强。
男人在年龄上没有那么多限制,邓父四十来岁正直壮年,又事业有成,只有一女儿也不小了,很快就会嫁出去,所以不知道多少单身女士看中了这个香饽饽。
原主母亲苗惠芬是他们食品厂的女工,一年前进厂工作,就像服装厂的女工所说,她不到二十就生了原主,现在不过三十五六岁,风韵犹存。
原主从小就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她妈又是未婚先孕,在这样思想落后的小地方,这种不知廉耻的人是要遭人白眼与唾骂的,况且,苗惠芬还年轻漂亮。
苗惠芬进厂的第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她的目的,那是奔着老板娘来的。
不过她也的确有手段,才一个月就勾搭上了邓父,然后时时以老板娘自居。
且不说别的,光是陈家就不可能同意苗惠芬嫁给邓父,邓父能有如今的成就离不开岳丈的栽培扶持,否则他也不可能在妻子去世后还空窗两年。
邓思凝这个大小姐也看不上苗惠芬,原主与邓思凝的恩怨过节也是这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