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告诉我,安迪是在一家酒吧里认识格伦•罗杰斯的,他们俩约会还没几天,周围还有人看见过格伦驾驶着一辆白色的福特喜庆离开。当我们把格伦的名字输入国家犯罪信息中心,看到了另外三张通缉令,我们就马上联系了你!”负责的警探告诉我道。
“好的,谢谢你!”我挂上了电话。
我将格伦的照片传真过去协助路易斯安那州波歇尔市的当地警方调查。路易斯安那州电视台报道了这一案件,并呼吁观众留意格伦的踪迹,同时警告他们不要接近这名可怕的疑犯。
我们此时感觉到有些沮丧,凶手作案的速度总是比我们的调查进度快。这就像是在跟时间赛跑,他总是先我们一步,等我们去抓他的时候他总是已经杀了人跑了,每次都是这样……每次作案后格伦都会逃出州界。根据马克的提醒,我们想利用这个规律,所以我们决定试试把注意力放在佛罗里达州这边,但是他的作案地点是随机的。尽管我们已经竭尽全力,但却总是落后一步,我们必须向全美昭示格伦的相貌特征以及他的车牌号。
我们决定从卡车站开始,张贴告示和通过交通广播来呼吁司机们留意一辆白色福特喜庆。我们将通缉告示贴在卡车站及休息区,很难说他下一步会去哪儿,所以只有用这个办法。接着我们召开记者招待会,将照片曝光,我们要警告潜在的受害人并希望有人能发现凶手。我们通过媒体发布了格伦行凶的详细地点及其流窜的路线:俄亥俄州汉密尔顿、杰克逊、洛杉矶、佛罗里达州坦帕市、路易斯安那州波歇尔市。
因为埃莉诺拉•利曼死前遭到了强奸,加上毁尸灭迹,我们将格伦列为十大通缉犯之一。把逃犯列入十大通缉犯名单之后,联邦调查局就会派更多的人手来查这件案子,同时,媒体对这件案子的关注程度也会提高,这样一来对我们破案也是很有利的。
线索增多了,一名报信者声称在密西西比州一家台球厅见到了格伦•罗杰斯,两名特工随即前往。媒体的关注带来的弊端之一,就是热情的市民们常会报告虚假消息。他们找到了那名所谓的格伦,但很遗憾不是正确的。因为这样的线索我们浪费了很多的警力,可是没有办法我们必须这样做,因为每一条线索都有可能是真的。
我们决定预测格伦的下一步动向,并进行重点调查。我的同事FBI特工哈伯办过许多类似的追逃案件,他告诉我,像这种案子,多数情况下疑犯都会跑到熟人或者是亲戚朋友住的地方去。就这起案子来说,格伦的家人和朋友大多数都住在肯塔基州,所以我们把重点放在这个地方。
六
其实,我们并不知道就在追查格伦行踪的时候,我们差一点就抓到了他。就在当天晚上,在前往肯塔基州的洲际公路上。格伦驾驶着那辆白色的福特喜庆刚刚穿越了州与州之间的分界线不久,当地的警方就在分界线上设立了临时的检查站。更让我们后来不敢相信的是,格伦又行驶了二十多分钟之后,因为违反交通法规,被公路巡警给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