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国有企业(主要是央企)路径晋升的“60后”最典型者要属福建省省长苏树林和河北省省长张庆伟。1962年出生的苏树林17岁进入大庆石油学院石油地质专业学习,毕业后去大庆油田工作。38岁时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大庆油田公司董事长。六年后转任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49岁的苏树林出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另一位是曾有“航天少帅”之称的张庆伟,生于1961年的他1982年大学毕业后在国有企业从事飞机设计和企业管理工作,逐步晋升至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总经理和党组书记的位置,后进入中央政府担任国防科工委主任,再调任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1年10月担任河北省副省长、代省长,2012年1月正式就任河北省省长。
此外,安徽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炯曾长期任职于武汉钢铁集团;湖南省委常委、湖南省副省长陈肇雄曾任职于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吉林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竺延风曾任职于中国一汽集团。这些“60后”高官都曾有在中央或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
起步于中央机关
第三种主要路径为从中央机关起步,即大学毕业后直接进入中央党政机关工作,由科员逐步晋升至省部级领导干部行列。在中国的政治架构中,上一级机关与下一级地方党委政府的正副领导在职级上呈对应关系,但竞争的激烈程度则大不同。在中央机关内更容易解决“级别”。不过,机关干部外放地方,一般需要得到所在单位和接收地两方面的首肯,因此,地方同意接收的干部也往往是技压群雄,综合能力较当地同龄或同级竞争者更加突出。高层机关路径缺少基层从政经历和基层工作经验,弥补缺陷的组织手段就是挂职锻炼。通过这条途径成长起来的“60后”,熟悉政府机关决策程序,人脉较好,对政府工作驾轻就熟。
经由中央机关路径晋升的“60后”最典型者要属现任辽宁省委常委、大连市委书记的唐军。1962年5月出生的唐军1983年大学毕业后一直工作于劳动人事部,历经科级、处级和司级领导岗位,一路走来,2007年担任人事部副部长,2008年3月调任辽宁省,担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此外,唐军在任人事部副司长期间,还曾挂职银川市担任副市长。
出身于“后备军”共青团
第四条主要路径为成长于共青团,即大学毕业后主要从事共青团工作,后转入党政机关担任省部级要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这就决定了共青团的职能除了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以外,还是锻炼年轻干部的重要阵地,同时也意味着团干部与相同级别的其他系统官员更易显现出年龄的优势。“团口”出身的“60后”,对党内决策过程更为熟悉,这是他们的优点。
经由共青团路径晋升的“60后”最典型的是1962年出生的现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胡伟。胡伟从1984年任浙江省德清县团县委书记开始,主要供职于“团口”,除1986年至1994年担任浙江省安吉县委和县政府领导外,几乎一直任职“团口”,2001年升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2005年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副主席,2010年年底开始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至今。
此外,曾任职于共青团的现任“60后”省部级领导干部还有:1960年出生的最高法院院长周强;1967年出生的黑龙江省省长陆昊;1968年出生的原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现已履新青海省委常委);1968年出生的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1965年出生的甘肃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张晓兰;1964年出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总工会主席尔肯江·吐拉洪以及1963年出生的河北省委副书记赵勇等。
学而优则仕——大学或研究机构转任
第五种主要路径为从大学或研究机构转任,即大学毕业后主要在高校或科学研究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逐步晋升至高层管理人员,后转入党政机关担任省部级要职。这条途径既实现了专业化和知识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也给高层决策带来更多的理论指导,使得公共政策制定的理性程度逐步提高。
经由大学路径晋升的“60后”最典型的是1961年出生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陈章良。陈章良1987年于美国华盛顿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回国任教于北京大学,1995年升任北大副校长,2002年升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2008年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另一位是1961年出生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黄卫,他于1986年1月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历任南京工学院土木工程系道路教研室助教、讲师,党支部副书记,1988年6月调任东南大学,历任东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系教研室主任、讲师、副教授、教授、副主任,东南大学交通学院院长,东南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等职,一直到2001年8月才调离东南大学出任江苏省建设厅厅长。
而经由研究机构路径晋升的“60后”最典型者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1963年9月出生的孙政才大学就读山东莱阳农学院(现青岛农业大学),继而考入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毕业后留院。
在科研道路上,他历任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作物所研究室副主任、土肥所所长、所党支部书记、副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另一位是现任中共中央保密办主任、国家保密局局长夏勇。他1982年大学毕业后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做社会科学研究工作,2002年升任法学研究所所长,后于2004年担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2005年升任国家保密局局长。
“60后”省部级领导干部的执政风格
外界将“60后”省部级领导干部称之为中国政坛的“60后精英”。
他们当中,已经有多位主政一方,并逐渐显露出一些不同于前辈的执政理念、执政思路和执政风格。同时,由于成长经历不同,“60后”高官们所带来的新气象、新风格,不仅将对中国的地方治理带来巨大的影响,也将深刻地影响一大批年轻干部的思想和观念。
成长于改革开放时代,思想更加活跃,视野更加开阔
“60后”省部级高官青年时期适逢20世纪80年代的思想解放,思想更加活跃,更加开放;他们学习研究能力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新观念的能力强,具有国际视野,对现代性的认同度较高。这些都是他们的优势,也是新型治理风格的基础。
当前中国的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继续推进改革会牵涉更多深层次的利益矛盾,转型期利益冲突势必会增多。但在改革开放问题上,“60后”领导干部意志将会更加坚定,思路会更加开阔,方法会更加多样。
因为这些“60后”领导干部大多是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上大学、80年代参加工作的,亲身经历和参与了改革开放的历程。他们亲身感受了改革开放前后中国的差异,领略了改革开放带给中国的实惠,深刻洞悉了改革开放是中国未来发展的唯一出路。所以,无论中国出现什么困难和挫折,这些人从总体上不会把走回头路作为自己执政的思路,只会从如何进一步改革开放的角度来思考前进的道路。
出身底层,基层工作经验丰富,更加注重民生
“60后”高官们的第二个执政特点是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对中国的基层比较熟悉。这些“60后”领导干部基本都是从基层做起,或者有相当长的基层工作经验(一般都有25年左右的工作经验),知道中国百姓所关心的主要问题,同时兼有对于国际社会发展潮流的了解和把握。他们会更加注重民生,更加亲民务实。
同时,当今信息化时代,相对于“40后”“50后”高官,“60后”在整个社会舆论监督越来越透明化、公开化的氛围中,会更注重塑造自己的公众形象,而亲民是其基本内涵,务实是其重要风格。这不仅关乎中国共产党的执政理念,也关乎这些干部的前途命运。
人文社科背景浓厚,法治意识更强,偏向于柔性化管理
人文社科背景浓厚是“60后”省部级官员的一个显着特点,如胡春华本科专业是中文,硕士为世界经济,孙政才精通农学,周强、夏勇主攻法学,陆昊为经济学,另外还有一些人的专业背景是管理学等。
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的党政领导主要从职业革命家中选拔,“文化大革命”期间出现了一个干部选拔的断档。改革开放之初,中国强调的现代化主要是技术层面的现代化,在这种背景下上来的干部理工科,尤其工科出身比较多。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于现代化的理解也变得多元——不仅是技术层面的现代化,还应该包括社会制度层面的现代化。在这种背景下,中央对于人才选拔的标准也开始发生变化,仅仅专业技术型领导已经不能够完全胜任,需要多方面发掘人才。当初突出的是生产力快速进步,现在更需要对社会的综合治理。新的社会背景下,不仅需要技术专家型官员,更需要思想家类型的官员。
人们普遍认为,“60后”高官有更强的法治意识,而法治是国家良政善治的根本保障;他们也偏向于柔性化治理,即多沟通、多协商、多民主,尊重群众,依靠群众。邓小平同志说制度更重要,即用法制、制度的方法去规范人的行为,领导隐性化是大的趋势。隐性化,就是不知不觉地通过制度影响人。这无疑是未来治国理政者努力的方向。
法治政府建设三大“样板间”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9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政府立法质量显着提高,行政管理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政府职能逐步转变,行政管理方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加大改革,行政执法行为受到严格规范;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不断强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显着提高……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国务院2010年10月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为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此后,各地陆续出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掀起一轮建设法治政府的新高潮。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
江苏:“量化目标+全面考评”率全国之先
法治进步是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的重要标志。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江苏,地区生产总值已经连续多年保持平均两位数的强劲增长势头。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的民主愿望和政治诉求也日益增长。如何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把人民群众的民主要求纳入法制化轨道,已成为发展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利益的迫切需要。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江苏开始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之路。
20世纪90年代,江苏省委做出了依法治省的工作决定,省人大也通过了决议;2003年以来,江苏省委根据党的十六大部署,着眼于“两个率先”的需要,提出了以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江苏”统领民主政治建设的新目标;2004年7月14日,《法治江苏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出台。
《纲要》具有鲜明的江苏特色。在地方立法中,《纲要》增加了“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和“努力做到急需为先、以人为本、特色为重、质量为上”等具有江苏地方特色的内容。在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这一方面,《纲要》提出了“加强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形成吸引人才、高效配置人才资源、保障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展的法治环境”“努力建设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地区和‘放心消费城市’”等内容,这将有助于江苏在新一轮的发展中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吸引更多的国际人才和资本。
以《纲要》出台为标志,江苏依法治省进程进入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量化目标:三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工作目标
2011年3月,江苏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即以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为重点,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着力推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着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着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