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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拥抱快乐(6)

姑妈有一个小金盒子,用一条金链子穿着,一年四季挂在她的脖子上。这种古老的小金盒,一般是用来装些有纪念性的东西,姑妈闲下来的时候会一个人很安静地站在那儿,把小金盒子从脖子上摘下来,放在手心里轻轻地摩挲着,陷入对往事的回忆里去。

我们曾经央求姑妈把她的小金盒给我们看一眼,但姑妈从来都不答应。她总是说我们还小,什么都不懂。

姑妈是位沉默寡言的老人,终于经不住我们一次又一次地恳求,同意了给我们看看金盒子。她小心地把那金盒从脖子上取下来,平摊在她老树皮一样的手掌心里,然后用指尖轻轻地往里一压,盖子“啪”的一下子就弹开了。

我们几双眼睛一齐往里搜索,可是里面没有什么男人的照片,连一张发黄的小照片也没有。只有一根长发静静地躺在里面,这是一根普通的女人的长发,被打成一个蝴蝶结,我们不由得将目光转向姑妈,失望地问:“就只有这根头发吗?”

姑妈微笑着环视着我们,她温柔的目光在我们脸上一一滑过,然后静静地回答:“是啊,就只是这根头发,这是当年我头上一根最普通的头发,但是它却系着我一生的命运。”

说到“命运”这个词,我们不约而同屏住呼吸。姑妈继续说道:“说的更确切点,是这根纤细的头发让我决定了我的爱情。

这根头发是我19岁那年的一根普通头发,那个爱我的男孩也不到20岁。他是个英俊的少年,当然最重要的是他非常地爱我。他总是在我耳边轻轻地说些甜蜜的话。我相信他说的都是真心话。说到我的感觉,我当时虽然不好意思对他说同样的话,但我从心眼里知道我能相信他。

有一天,他邀请我到山上去远足。他父亲经常到这座山上狩猎,因此,在山间盖了个小茅屋,偶尔在那休息。出发前,他告诉我到山上路程有点远,我们当天必须在这间小茅屋里过夜。这让我在心里犹豫了很长时间。我知道我的父母肯定不会让我跟一个男孩子一起单独在山里过一夜。但我真的很想跟他一起爬山,于是我就对父母撒谎说要到一个女友家里去玩,晚上就睡在女友那里,父母这才让我去。

睡觉的时候到了,这是我最怕的时刻,我的心跳得格外快。我害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而且我不知道如何拒绝他。只见他细心地在不大的小屋里给我布置了唯一的一张床,然后他在厨房的炉边腾出一快空地给自己弄了个地铺那地铺很简陋,睡上去肯定不会舒服。我睡的小屋和他睡的厨房之间有一扇门,这时我发现门上的插销还没有插好。同时门的钥匙就在锁眼里插着。

我要不要把门给反锁上?我要是锁门的话,他在厨房里肯定能听见锁门的声音。聪明的他肯定明白我为什么锁门。

那样的话他一定会感到很伤心。我有必要如此明白地表示,我怀疑他带我来小屋里过夜的最终目的是一夜风流吗?我是那么爱他,怎么舍得伤害他?但不这样做,万一半夜发生了什么事,我该怎么办?

我坐在床边咬着头发想了又想,突然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决定把自己锁在小屋里,但不是用门闩或者锁什么的。我轻轻地踮起脚尖走到门后,然后从我的头上扯下一根长发,把它缠在门的把手和那只铁锁上,我绕了好几圈,然后把门轻轻地合上。我知道这其实只是一根头发,根本挡不住什么,只要他轻轻一拉门头发就会断掉。但这是我想到的唯一不伤害他的自尊又能保护自己的办法。

我睡在床上,耳朵倾听着门外的声音。他先是在厨房里走来走去,然后脱下笨重的鞋子,把衣服放在凳子上,接着我听见他在地铺上翻身的声音。我屏住呼吸,担心他会走到我房间的门口来。但始终没有,他一直没有靠近我的房门。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那边变得寂静无声,慢慢地我听见他均匀的呼吸声,他睡着了。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自己也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缠在门上的那根头发,我欣喜地发现头发完好无损地还缠在门锁上,我把这根头发取下,收藏起来。在我心里这根头发胜过了我的生命中的任何其他的东西,它让我知道他是怎样一个品德高尚心地纯洁的男孩。就是这样一根头发,把我和他永远紧紧地连在一起了。再后来,我们都长大了,我们结了婚。他就是我亲爱的丈夫多乌格拉斯,也就是你们的姑夫。他是给了我一生幸福的男人。那根细细的头发,看上去那么的纤细无力,但是它却维系着我和你们姑夫的整个命运。”

姑妈的故事说完了,我们却沉默了。真正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有时就在一根普通的头发上面系着呢。

第一排,最后一排

◎文/木青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但在它所爱的地方。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念中学的时候,她坐在第一排,他坐在最后一排。他们的目光不曾相遇。

在班上,她是个乖女孩,成绩也不错;而他是调皮的,不羁的性格让老师很是头疼。他挨骂时,她会在前面偷偷地微笑,却不曾回头。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出现在她的梦里。她的眼中有了他,他却继续着自由恣意的日子。静静地,她坐在第一排,幻想着她无法到达的那个他的世界。

命运有时是奇妙的,原本不相交的两条平行线突然有了交点。班上调座位,他俩成了同桌。高大的他坐在她娇小的身躯旁,这种突如其来的幸福让她快乐得不知所然。

她从未这样近地看过他,这让她感觉每天都生活在梦里。他的笑,他轻轻地眨眼,他微微地皱眉,都那样细致地被她捕捉到了眼里。上课时,他同她偷偷地在课桌下玩猜手指的游戏。当她纤小的手指被他的大手一把抓住时,她看清了他手上有一颗痣。她突然明白了张爱玲笔下的那颗朱砂痣,是怎样印到心里去的。

幸福往往很短暂,还长着翅膀。在她蝴蝶般快乐得微微颤抖时,又一次的调座位让他们各归其位。他提着书包离开她走向最后一排,她坐在那里,没有回头。直到她的脸深深地埋进书里,眼泪才慢慢地流了出来。

毕业后,她来到北国一个陌生的城市读大学。缤纷的校园中,时光流逝,她平静依旧,没有故事。莫名的孤独,让她常常流连网络,同亲朋故友聊天。在那里,她遇到了南方一个叫果的男孩。他们仿佛是多年的朋友,一开始就聊得很是投缘。但她执意不愿触及感情,这让果常常欲言又止。直到有一天,他对她说:世上最远的不是天与地,不是生与死。而是你就在我的前面,却不知道我爱你……看着闪烁的文字,她突然哭了,为果的苦,她的苦。她想到了那场无人知晓的灿烂与凋零,让她害怕的距离,又这样横在她的生命中。

拭干心底的泪,她突然有了决定……

见面那天,她先到了,坐在咖啡厅一角慢慢地等他。窗外,冬天来了,又会有一场雪。她感到了幸福,仿佛这一刻她已等待了许多年。

他的身影出现了,他微微地皱眉,眨了眨眼,又露出了不羁的笑容。她,错愕得恍惚起来,眼里的笑渐渐凝成了冰:最后一排的他,是怎样穿越世上最遥远的距离,来到她身边的?

有时候,幸福已经很近了,没有勇气时,我们看不见它。

天鹅湖畔的爱

◎文/阿玮

最厉害的病毒,是爱和谎言。

我的孪生姐姐叫思芭,我叫思蕾,妈妈给我们起名的时候,梦想我们能成为玛格·芳婷、乌兰诺娃那样耀眼的芭蕾舞巨星。事实证明了思芭和我在舞蹈上显现的天赋,小时候,还站立不稳的我们,就学着大人的样子,踮着脚尖在床上跳啊跳的。6岁那年,我俩一块儿成了舞校的学生。

我俩最喜欢排练的剧目是《天鹅湖》,最喜欢的角色自然是公主。思芭和我是奥吉塔公主的当然人选。但是一出剧中只能有一个公主,于是,我们中的一个必须放弃,去扮演魔王的女儿奥吉莉亚。奥吉莉亚虽然和公主长得极为相似,却有一副恶毒的心肠,千方百计要夺去公主的心上人。每次我不得不饰演奥吉莉亚的时候,总是委屈地哭红了眼睛,这成了我俩深深的遗憾。

16岁时,我和思芭分开了。她去英国皇家舞蹈学院深造,我则开始在国内的舞台上崭露头角。20岁那年,我攀上了个人艺术的巅峰,主演的《天鹅湖》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久,我收到思芭在网上发来的照片,那是她的一张舞台剧照。照片上的“天鹅”美得令人窒息。略过时差不计,思芭和我在同一天实现了人生的梦想,我们都成了当之无愧的“公主”。

那之后,我退出了舞台,娱乐周刊上说我急流勇退,我知道自己再也不可能超越我的巅峰,我的记忆定格在谢幕前的那一刻:恶魔被铲除了,天鹅们全都变回了少女,包括我——奥吉塔公主在内,我和我的王子齐格弗里德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半年来,我避开所有的记者,蛰伏在僻静的蜗居中潜心写作。

在一次归国探亲的飞机上,思芭和俊文一见钟情。思芭给我看过他的照片,照片上的大男孩英俊帅气,还有一双忧郁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我仿佛看见了齐格弗里德,那个我梦境中的王子。也许就在那个时刻,我有了一个恶劣的病症——在电脑上码字儿时我总是偷偷地用思芭的QQ上线。思芭的密码我用不着破译,因为我俩的密码只有一个,因为她的生日也是我的。俊文在思芭的好友名单里,看着他的头像不住地晃动,我忍不住打开了对话框。

就像吸食了鸦片般难以克制,我在QQ上用思芭的身份和俊文交往了半年,而他浑然不觉。我和思芭有着怎样的默契啊,我的思想,我的灵魂,无一不是思芭的影子。午夜梦回的时候,我会突然惊醒,发觉枕头湿湿的,浸着我的泪水。

思芭若是知道我在盗窃她的爱情,她会怎样呢?

俊文就在这个城市上班,我清楚地知道他的写字楼和我住的地方只隔两条大街。我在对他的爱和自责中煎熬,我几乎想象过代替思芭的出现,我和思芭长得太像了,没有人能分辨出来。思芭告诉过他我的一切,包括我的那场汇演。我好想在QQ上捕捉到俊文对我的印象,可是他从来不曾提起过我,他眼中只有思芭——另一只迷人的“天鹅”。我好想对他说,虽然他没有白马,却是我的王子。

晚上梦见思芭了,梦中,她是那只被魔王下了诅咒的天鹅——奥吉塔公主;而我,却成了我最讨厌的角色奥吉莉亚,假冒公主去引诱王子……从梦中哭醒时,我在心里做出了决定。俊文的出现不是错,错的是在我以为我和思芭都是公主的时候,王子只有一个。我最后一次上了思芭的QQ,敲下“保重”两个字,便退出了。

思芭回来了,我跑去接机。见到思芭的时候,我惊奇地发现俊文和她一起向我走来。他的相片我看了千遍万遍,远远的,人群中我也能一眼认出来。我忽然觉得无地自容,俊文早在两个月前就到海外公干,一直陪在思芭的身边。

俊文眼里有一丝关切的神色,对我轻轻地说了声“保重”。

思芭似乎没有觉察,笑嘻嘻地挽着他,又热情地挽住了我,我们三人一起朝出口走去。

我明白:俊文知道,思芭也知道。

搪瓷白缸

◎文/叶梓

你的心就是我的海角和天涯,我不能去得更远。我们此生共赴天涯海角,不是游走半个地球,而是人间相伴。

一向身体健朗的他生病了,老年痴呆,来势汹汹,雪崩山倒之势。先是不认识回家的路,辨不清两个女儿,随后记不得自己的名字,再后来发展到不得不住院治疗。

住院的他,每天除了打针沉睡之时平静一会儿,其他时间像个小孩子不得安生,拍手吵闹不停。最让女儿头疼的是吃饭,饭菜吃得漓漓落落的,还会被他打翻弄得床单衣服上到处都是。一顿饭吃下来,喂他的女儿累得满头大汗。

那天,女儿手忙脚乱打碎了保温瓶,匆忙中只好从柜里随手拿出一个搪瓷白缸,将饭菜盛好送到医院去。也许是因为有他爱吃的红烧鱼和香菇碎肉,他吃得特别香,而且出人意料地吃得很安静,直到把饭菜吃个底朝天。女儿惊讶得不得了,以为他的病情开始好转。临吃完,他望着准备走的女儿说:“你回去告诉淑贤,我很好,别让她担心,我很快就回去。”女儿微笑地回答着“好。”心底却深深地叹息,父亲越来越糊涂了。淑贤是母亲的名字,她已经离开他们许多年了。

那段日子,他变得安详起来,特别是在吃饭的时候,很合作,像个不再惹事的孩子。女儿不再为他吃饭犯愁。可每次当女儿离开时,他都要让她给淑贤捎话,不外是让她不要担心,他很快就会回家。有一天,他趴在窗台上喊住已下楼的女儿,说:“天冷了,让淑贤多穿衣服,她身子弱。”

天气真的越来越冷了。搪瓷白缸带的饭菜送到医院已没有了热气,女儿又买来一个保温瓶。没有想到的是,热乎乎的饭菜放在他面前,他却旧态复发,不肯轻易吃下一口,任凭女儿千说万哄。最后气得女儿喊道:你怎么可以这样气人?是不是看碟下菜?话一出口,女儿怔住了,忽然想起了什么!

回到家,搪瓷白缸静静地立在桌子上,在灯光下泛着年代久远的光泽,那是母亲曾经用过的啊!

一句话,爱上一辈子

◎文/佚名

孤单不是与生俱来,而是由你爱上那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在社交场合,酒是少不了的道具。玩这种道具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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