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生活就好像危险的游戏,充满了各种圈套和险情。母黄狼对这一切再了解不过了,因为它这一辈子躲避了数不清的圈套。不仅如此,它在生活中对小狼也言传身教。然而,百密总有一疏,母黄狼也不例外。一旦发生这样的失误,它们的性命就会因此而葬送掉。
美好的10月到来了,小狼已经长得比母狼大了。以前,捕狼人遇到过这对狼母子,一只黑色的小狼—腿很粗壮,脚不仅软而且还很大,细长的脖子和又粗又短的尾巴并不成比例,它当时就跟在母狼的后面。捕狼人根据它们遗留下的脚印判断出,小狼的身型魁梧,而母狼的前面右侧的脚趾已经受伤。
人们之所以把诱捕动物的月份选择在10月,是因为这个季节动物的皮毛质量最上乘,特别是幼崽的皮毛。猎人设计的各种圈套原本是想引小狼上钩的,可不曾想到,掉进陷阱的都是一些山狗。想要分辨出捕猎新手和老手,只要看看他们设计的圈套你就知道了。如果诱饵在捕狼器上固定好了,那就说明此人是捕猎新手,相反,如果诱饵没有在捕狼器上,而是在圈套3~6米的范围内,那就足以断定这是一位捕猎老手。捕猎老手之所以会这么做,是因为他们知道狼会进入这个圈套内。有一种方法很受猎人欢迎。他们会选择一个较为宽敞的地方,然后在周围隐蔽的地方放上3~4个用烟熏过的捕狼器,最后再在这个地方的中心地带放上一些肉,这样圈套就算完美了。一些情况下,甚至用不着肉,只要一些白色的棉花或漂亮的羽毛,就会把狼的好奇心勾起来,让它们乖乖地走进设计好的圈套内。一位擅长捕猎的猎人从来不会使用相同的捕猎方法,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被狼一眼识穿。因此,如果狼想要让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下,那就需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戒状态,切断一些人类气味给自己带来的诱惑。
捕狼人拿着一套完美的捕狼器—这个捕狼器的材质是钢。现在,他开始在“棉白杨林”进行他们秋季的捕狼活动。
你看,一头水牛从河中穿过,翻过小山,到了一处高地上,这块高地十分平整。它眼前的这条道路就是“棉白杨林”的主干道。不管什么动物,想要到达任何地方,这里都是必经之路。快瞧,在铺满碎石块的溪水中,一棵白杨树倒入了其中,在这棵树的树桩上,捕狼人如愿以偿地找到了狼留下的蛛丝马迹。
把捕狼器放在这个地方再合适不过了,不过这个地方可不是刚才所说的必经之路,之所以不放在那里,是因为那条道路上常常有黄牛经过。那什么地方最适合呢?距离必经之路不到20米的宽敞、平整的沙地是布置捕狼器的最佳地方。捕狼人在这个周边长不到4米的正方形沙地上,隐藏了4个捕狼器,而且在每个捕狼器的前面还放了2~3块肉。这样做还不够,猎人还在中心的草地上放了几片羽毛作为引子,直到这时才算完成。在布置完成后,猎人留下的痕迹会随着岁月的推移而被风沙抹掉,这样一来,圈套就不会被人和动物发现了。
即便这样万无一失的陷阱,也没有逃脱母黄狼那敏锐的眼睛。母黄狼不仅发现了这个圈套,还抓住机会讲给身边高大的儿子黑狼听,教给它怎样成功逃避人类设置的圈套。像上面这样的圈套,它这一生已经不知道遇到过多少次了。
在炎热的白天,牛群会到溪边喝水。整齐的牛群队伍走在必经之路上,它们的前面有小鸟带路,燕八哥则落在它们身上和它们“拉关系”,牧羊犬则在它们身边保护它们。这里的动物向来都是这么款待牛群的。
从灰绿色的山丘上,队伍整齐的牛群走了下来,直奔着设计好的陷阱走来。在路上一直淘气、玩帅、撒欢的小牛都突然变得安静了,小心翼翼地跟在母牛身后。走在牛群前面的母牛,在经过圈套周围的时候嗅了好长时间。然而圈套的位置离母牛还很远。如果不是这样,母牛很有可能会把那些铁家伙全揪出来,对着那些牛肉片嘶声力竭地大叫一番。
老母牛看到不存在任何险情,就带着牛群到河边去了。当它们的肚子喝得圆滚滚后,牛群就在河边躺着休息,一直到太阳落山,牛的肚子开始咕咕地叫了,于是它们整理好队伍向着牧草茂盛的方向出发了。
地面上的几块肉屑被机灵的小鸟叼走了,一些肉屑的周围飞满了苍蝇。那块没有被动过的陷阱,在夕阳的照射下,继续兼任着自己的任务。
河面上,一只身披棕色羽毛的湿地鹰掠过去。山鸟出于本能,哗啦一下子都躲进了灌木丛内,巧妙地避开了愚钝的湿地鹰的追捕。或许捕捉老鼠是湿地鹰的拿手好戏。但是它那敏锐的双眼,在擦着地面飞时,发现了草地上的羽毛,继而立即调整了方向,向着羽毛飞去。它在羽毛周围收起了自己的翅膀,就在这个时候,它惊奇地发现了一些肉。它想自己真是受幸运女神的眷顾,所以就肆无忌惮地大口吃了起来。然而就在它享受第二块美味时,随着一声“哐当”声,一阵灰尘飞扬,它的一只脚被夹子狠狠地夹住了。虽然被夹子夹得不是很疼,但是它还是用力拍打着翅膀想要摆脱夹子的束缚,然而这一切全是徒劳的。现在它就像一只被捕鼠器夹住的小麻雀,怎能轻易就摆脱这些束缚呢?在太阳发出最后一道强光时,湿地鹰发出了痛苦的鸣叫声。在夕阳的照射下,它等待着无情的死亡的到来,这和情景剧《大象陷阱内的老鼠》落幕的瞬间像极了。一阵雄浑、短促、不会得到任何回应的声音从平整的沙地上传了出来。
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母狼集合的叫声,立即就有一只大公狼回应了它。它们并不是夫妻,而是一对亲密的母子—母黄狼和达斯琪梅恩黑狼。在夕阳中,这对母子紧跟着牛群。它们在位于山中的“信息中心”休息了片刻,这时来到白杨树下,正好看到了在圈套中无助挣扎的湿地鹰。这时陷阱的痕迹都被风沙巧妙地遮盖了,母狼没有发现任何危险的迹象。于是就猛然冲进了圈套,准确卡住了湿地鹰的脖子,结束了它的痛苦。与此同时,让狼不寒而栗的声音响了起来,黄狼妈妈在逮湿地鹰时,牙齿不小心碰触到了钢铁。不好,危险!黄狼妈妈意识到这些时,让它感到惊慌失措,于是它立即放弃湿地鹰,想从圈套内出来。但让它始料未及的是,这却让它陷入了第二个圈套,脚被夹子死死地夹住了。正在它使出浑身解数地想要摆脱夹子时,却又被另一只夹子夹住了前腿。黄狼从来没有遇到过设计得如此精巧的圈套,而它也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粗心大意过。
黄狼的内心顿时被恐慌占据了,它努力挣脱,疯狂地撕咬铁链,口中发出异常愤怒的吼叫声。圈套内的捕狼器深深地隐藏在杂草从中让黄狼很难发现,再加上现在它被两个铁链死死卡住,压根儿就不可能逃掉,它挣扎得越猛烈,夹子就卡得越紧,此时黄狼发出了彻底绝望的吼叫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黑狼觉得万分恐惧。母黄狼将湿地鹰撕了个粉碎,周围一切能撕咬的东西都没能逃过被撕扯的命运,像铁夹、它的幼崽,甚至是它自己的身体,包括被夹子夹着的腿、自己的腰,就连自己的尾巴都没放掉。它撕咬着钢铁,直到自己的牙齿全部碎掉。母狼就这样发狂地撕咬着,直到用尽全身力气,血肉模糊地倒在沙地上。然而这一切并没有结束,等到它积攒了足够多的力量后,再次发生了以上恐怖的事情。一夜之间就在它这样反反复复的疯狂撕咬中过去了。
达斯琪梅恩在什么地方?它在做什么呢?
达斯琪梅恩被彻底镇住了。上次母亲中毒回家的感觉再次向它袭来,不仅如此,这次更是可怕至极。达斯琪梅恩距离母亲远远的,因为母亲彻底被杀气包围了,它悲痛欲绝地嗥叫着。只有在母亲倒地休息时,它才有勇气来到母亲身边,但是当母亲再次发狂咬它时,它就会又躲得远远的。达斯琪梅恩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它对母亲的痛苦却感同身受。母亲这次被巨大的危险困住了,和那天晚上偷袭小牛时一样,它被无比的恐惧紧紧包围着。其实那天晚上,达斯琪梅恩也不好过,它不敢和母亲靠得太近,也不知道怎样帮助母亲,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次日一大早,母狼陷入陷阱的事情被寻找失羊的牧羊人发现,他用镜子信号告诉了捕狼人。这个新的危险很快就被达斯琪梅恩觉察到了,它知道自己还没有能力同人类对抗,于是就悄悄地逃走了。
捕狼人用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但展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幅惨烈的画面—这只狼全身都是血,身上没有一处完好。猎人举起猎枪,瞄准母狼……它的痛苦立即就结束了。
捕狼人在陷阱周围进行了一番察看,再综合原来发现的一些线索,他断定这就是那只带着体型庞大的黑狼出没在山丘的狼。
枪声也传入了达斯琪梅恩的耳朵内,它只是把自己藏了起来,可能它并不知道这代表的含义,但它从此之后就再也不会见到自己的母亲了。这也就代表着它要独当一面了。
07
无疑,狼的本能是它最原始、最完美的人生导师,但优秀的父母更是引领它走向出色的重要起点。身着一袭黑色“衣衫”的小狼达斯琪梅恩就遇到了一个非常出色的母亲。它不仅仅继承了母亲的聪明才智,还拥有一个异常灵敏的鼻子。它对鼻子发出的告诫不会有任何怀疑。鼻子的能力很难被人充分认识,但狼却把它发挥得淋漓尽致。它们会用鼻子获得最新的信息,这就和人类早上阅读报纸获得信息是一样的。在任何地方,只要它们的鼻子出马,就能把几个小时之内经过此地的动物的详细信息调查清楚,甚至就连它们向什么方向奔跑都可以依靠鼻子来确定。总而言之,鼻子在狼的生活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达斯琪梅恩拥有的这种能力,这让它很快便在狼群内拥有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宽大潮湿的鼻子对狼判断信息不可缺少,而达斯琪梅恩正好具备这点。不仅如此,它强壮的身体中隐藏着无限的力量,而且它的耐力也是其他狼力所不及的。此外,它早就跟着自己的母亲学会了喜欢质疑、做事谨慎的态度,这一切对一只狼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我们常说一个人的成功取决于他的性格和体质,这个道理用在狼身上也是可行的。
在狼的领域内,黑狼和黄狼居于不同的领域,互不侵犯。原本达斯琪梅恩和母亲早就已经被驱逐出了哨兵山,但它现在更是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黑狼所占据的山脉。在这个地方,它感到非常快乐。之前,达斯琪梅恩被一两只不同意它在此地居住的大狼驱逐出去了多次,但每次它都会用极其友好的态度来对待它们,而且一次比一次的态度好。在它不到一岁半时就把所有的敌人都打败了,这让自己在故土的地位更加稳固。黄狼妈妈离它而去了,但这并没有让它消沉,反而让它更加强大了,它通过自己的努力,不仅在家乡立足,而且还得到了同伴的尊敬。它在家乡的生活宛如一个贵族,不但在岩石的隐蔽处搭建了自己的住所,还让其他狼献给自己美味的食物。
捕狼的金·瑞德常常在此地周围的村庄进行捕狼活动。没有多长时间,他就发现了一个大约13厘米长的脚印,通过判断他知道这是一只大狼的脚印。他进行了粗略计算,按照重量9~11千克、体型15厘米,需要2.5厘米的脚长来支撑,那这只狼的重量居然能达到63千克,体型有58厘米之高。通过计算金·瑞德知道了这是他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大的一只狼。
从这之后,金就在高特村住下了。他还用当地语言告诉周围的人,并把它命名为老“警棍”。从那天开始,达斯琪梅恩就以“荒地警棍”的名字在它的劲敌中传播开了。
对于狼发出的长而平的集体叫声,金非常熟悉,但其中警棍的叫声很有特色,它的叫声中带着一丝含糊不清。原来,金在“棉白杨林”就已经亲耳听过这个叫声,不仅如此,他还亲眼看到了这只狼。它就是那只被捕获的黄狼的幼崽,身披一身黑色鬃毛的狼。这被他的火眼金睛一下子就认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