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1981·四十四到四十六岁)
在《独白下的传统》使“台北纸贵”的热潮中,一位美人,当年在大学时代,曾把文星出版的《传统下的独白》插在牛仔裤后,招摇而过辅大校园的,这回也赶去买了一册,这位美人,就是电影明星胡茵梦。
《独白下的传统》出版后,各界震惊,“佳评如潮”。其中以同月17日《工商日报》上胡茵梦写《特立独行的李敖》一文最引人注目,胡茵梦写道:
李敖又公开露面了,不但公开露面,还出了一本新书,不但出版了新书,并且又在创作一本“最伟大的小说”;这是继中美断交后最惊人的消息。
在一阵“寻根”“自我肯定”“老王卖瓜”“乡土、乡土”这虽正确却不甚精彩的开倒车潮流中,卷来了“李敖逆流”,使得爱困的读者们再度被惊醒,在拍案叫绝声中又年轻了十岁。人性中最具破坏性也最具建设性的宝贵特质——不满现状,因为这阵再起的逆流而得到共鸣与抒发。
报载李敖出书的消息,第二天,各大书局、报摊已经找不到《独白下的传统》的踪迹,书局老板都以惊讶又带点兴奋的口吻说:“一天之内就卖了三十多本,现在已经再版中。”一个星期后,我终于购得再版的“独书”,封底最后一行写着:“远景过去没有李敖,李敖过去没有远景,现在,都有了。”这一行字看得人百感交集,有伤感,有希望,也有怀疑;伤感为作者的过去,希望是看到作者的未来,怀疑却是怕被出版社和自称“最高明的宣传家”的宣传术所愚弄。
看完全书,放心地松了一口气,李敖仍旧是李敖,虽然笔调和缓了一些,文字仍然犀利,仍然大快人心,仍然顽童性格,最重要的,这位步入中年的顽童还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胡茵梦的文章发表后,我并不知道。后来《中国时报》的陈晓林告诉我,我才看到。并且得知:胡茵梦为了这篇文章,遭到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的警告。文工会行文给国民党党营机构“中央电影公司”,警告该公司所属演员胡茵梦不得写文章捧异己分子李敖云云,我听了这件事,不禁对她另眼相看。
胡茵梦被警告,她不但不予理会,反倒传出她想结识李敖的消息,可是那时我不轻易见人,她一直没有机会。直到9月15日,萧孟能约我到花园新城他家做客,我到了不久,门外车声忽至,原来胡茵梦和她星妈高速光临。后来得知:是萧孟能暗中通知胡茵梦“李敖来了”,于是机不可失,遂有此一相会。后来台湾与海外报章风传李敖、胡茵梦由相识而相恋,由相恋而同居,由同居而结婚,花边新闻此起彼落,热闹经年,虚虚实实,极尽好事之能事,我也自“社会版”人物一变而成“影剧版”要角,想来十分有趣。尤以1979年11月11日《时报周刊》上以胡茵梦为封面,手执老K红心桥牌一张,牌上小照片是胡茵梦从背后搂着李敖,最为传神,是陈文彬照的。该期有林清玄专访:
终于见到李敖和胡茵梦了,到底是恋爱中的男人和女人,一个是娥眉淡扫,一个是书生本色,各自显得神采奕奕。胡美人一如在银幕上的形象,娇柔无限,依偎在李大少爷的怀中……
胡茵梦有很多追求者,她为什么独独看中李敖呢?李敖用了一句北平土话:“帽子歪着戴,老婆讨得快。”他不讳言自己是个“坏蛋”,但是坏得很出色。
胡茵梦并不这样想,她说:“我和李敖相处久了,知道他有很多面,一般人看到的是顽童的李敖,坏蛋的李敖,而没有看到李敖深沉的一面,体贴的一面。”
李敖自负的老毛病经过十几年了还没有改掉,他说:“胡茵梦已经够美了,她不像一般的女人要去美容,她要用文化美容,而李敖是文化最好的代表,胡茵梦便只好爱李敖了。”他又说:“我和胡茵梦谈恋爱为写文章的人争一口气,以前,明星们都和老板、小开们谈恋爱,李敖至少证明了写文章的也可以和女明星谈恋爱。”
……李敖说到一个读者写信给他说:“那个读者写信来说,他们很喜欢读我的文章和佩服我的才气;他们也喜欢胡茵梦和她演的电影;可是他不喜欢我们在一起,使他有失落感和挫折感,这大概可以代表一般读者的看法。”
还有一个在高中任教的老师写信给李敖,说他在班上宣布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全班学生都不禁“怒吼”,说李敖“抢走了我的爱人”。这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看法。
有些朋友说李敖和胡茵梦谈恋爱是“堕落”,李敖不以为然,他说他不喜欢摆起脸孔生活,太没意思了……
做头发做了半天,胡茵梦回来,李敖说他要去打电话,溜走了,到门口时回头说:“我刚刚说了你不少坏话,换你说了。”
胡茵梦笑得很开心,她的朋友们的看法很简单:“他们并不觉得意外,一致认为我们两人是绝配,早就应该在一起了。”
她说,她和李敖都是生命的赌徒,李敖是她手中的一张王牌,她要拿来赌终生的幸福,“这是我拿过最好的一张牌,非赌不可”……
《时报周刊》的发行人简志信(简瑞甫)是我老友,他坚邀我写一篇白描胡茵梦的短文,我花了二十分钟,写下了《画梦——我画胡茵梦》:
如果有一个新女性,又漂亮又漂泊,又迷人又迷茫,又优游又优秀,又伤感又性感,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一定不是别人,是胡——茵——梦。
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一种扮相,但胡茵梦从银幕画皮下来,以多种面目,教我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她是才女,是贵妇,是不搭帐篷的吉卜赛,是山水画家,是时代歌手,是艺术的鉴赏人,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她的舞步足绝一时,跳起迪斯科来,浑然忘我,旁若无人,一派巴加尼尼(Niccolo Paganini)式的“女巫之舞”,她神秘。
胡茵梦出身辅仁大学德文系,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古典与现代、东方与西方,她是新艺综合体,她风华绝代。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看胡茵梦,胡茵梦不纯粹是明星。明星都在演戏,但胡茵梦不会演戏——她本身就是戏。
你不必了解她,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你只要欣赏她,欣赏她,她就从天边滑落,近在你眼前。
写这篇短文后五个多月,1980年5月6日,我和胡茵梦结婚了。结婚之日,她那星妈已与我们交恶,胡茵梦根本没有通知她。所谓婚礼,是午前在我家举行的,来宾只有证婚人高信疆和孟祥柯(孟绝子),后来余纪忠赶来,请我们在财神大酒店吃饭。当天晚上,胡茵梦的“立委”爸爸胡赓年请我们吃饭。我在第一次政治犯坐牢时,完全不知道胡茵梦是谁,但知道她爸爸是谁。她爸爸是我爸爸的朋友和同事(同在吉林女子师范教书),他先进南京金陵大学,再入南京国立东南大学,二十三岁去日本,先进早稻田大学,再入东京帝国大学,追随日本学者神川彦松研究国际政治,前后五年。他是一位爱国者,在日本留学期间,正赶上九一八事变,国际联盟派出李顿调查团(The Lytton Commission)调查真相,该团路过东京时,他曾递上英文报告书,并在帝国饭店向该团先行阐述真相。这种爱国绝不后人的精神,使他在归国后,毅然跟上国民党,先后任南京陆军军官学校政治教官、陕西韩城县长、陆军第三十八集团军军法处长、旅顺市长、辽宁青年团干事长、沈阳中央日报社长、沈阳市立法委员。1949年他到台湾的时候,只有四十五岁,他是以“国破家亡”的心情,流亡岛上的。所谓“国破”,因为“中央政府”已经偏安;所谓“家亡”,因为他抛弃了发妻而与另一抛弃“发夫”的女子私奔抵台,这位女子,就是人称胡星妈者。东北同乡“立委”如程烈等,都说她是做下女(老妈子)出身,但我不信,因为她虽然面目狰狞,却颇有文采。她曾拿出旧《畅流》杂志一册,指着其中一篇文章,自称是她写的,写文章在《畅流》发表,固女作家也。她有一句名言,我最喜欢。名言是:“国民党太宽大了!怎么把李敖给放出来了?”——能有这样好的造句的人,不像是在《畅流》上冒充女作家的。提到下女,并不是说做了下女就有什么不好,有的做下女的也很了不起,居里夫人就是这种出身的,当然胡星妈纵使做了下女,也无以上比居里夫人,至多只能在“曾为下女”一事上,与居里夫人相伯仲而已。
胡赓年到台湾后,对政治已万念俱灰。我与胡茵梦结婚,他请我们吃饭这个晚上,他谈到“立法委员”生涯,突然得意地说:“三十一年来,我在’立法院‘,没有说过一句话!”我听了,感到很难过。难过的不是此公放弃了他的言责,因为他们其实都放弃了;难过的是,他放弃了言责以后,居然还那么得意!这未免太不得体了。我忍不住回他说:“’立法委员‘的职务就是要’为民喉舌‘,东北同乡选您出来,您不替东北同乡讲话——一连三十一年都不讲话,这可不对吧?一个警察如果三十一年都不抓小偷,他是好警察吗?这种警察能以不抓小偷自豪吗?”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一连三十一年都讲的是恶心话、马屁话,那倒真不如不讲话为佳。也许胡赓年之得意处,正在他能看破政海而别人看不破吧?
胡赓年到台湾后,看破政海,又继之以看破红尘。他原以为可以偕红颜以终老的,不料这位胡星妈,却是好生厉害,使他痛心疾首。终于在他花甲前夜,在他发现生日礼物竟是一瓶盐酸的时候,只好仓皇出走——人家是十六岁小男生才跷家的,可是胡赓年老先生却六十岁跷了家!跷家以后,他跟三六九小吃店老板娘窝居于陋巷,老板娘和她的子女们对他不错,从此才得乱世苟活,保住了一张没被毁容的老脸。
胡星妈在胡赓年跷家后,同意放他一马,但是“立法委员”的每月薪水和福利,她要全部拿去,胡赓年为了自由,全部同意了。从此每月胡星妈进出“立法院”,代夫出征了。后来胡赓年住进荣总,我去看他,送钱给他,老境堪怜,但是“立委”薪水,未闻胡星妈有以酌赏一二也。胡赓年跟我感伤地说:“人家爱钱如命,但是她把钱看得比命还重要。钱第一,命第二呢!”
胡赓年死前不久,我看报上赫然有标题如下:
老父胡赓年要办自愿退职
胡茵梦:早该走路了!
标题下内容是:“胡茵梦的父亲——资深立委胡赓年要办理自愿退职了,这位知名影星说:’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她认为,朱高正在’立法院‘高骂’老贼‘等激烈做法,对国家民主开放,确有正面影响。胡茵梦的母亲也指出,在政府迁台之前,国大代表是采’无薪制‘,迁台后,资深国代却以每年仅开一次会的工作量,要求与’立委‘相同的待遇,开会期间还有额外津贴,真是没道理。”我看了这一报道,觉得有些话,我似乎有义务替胡赓年——长期瘫痪在床的胡赓年——说出来。因此写了一篇《哀胡赓年先生》发表。在文后指出:
胡赓年先生身背“老贼”之名,却是真正的“无薪制”,亲人花了他的薪水几十年,最后还奚落他“占了四十多年的位子白拿钱,早该走路了”!人间道理,岂可如此颠倒?胡赓年先生八二衰翁,身心俱灰,他不会为亲人对他的伤害而置辩,但是我却忍不住要为这种亲人的无情有以抗议:吃了人家几十年还说风凉话,这种秀,做得太伪善了吧?
伪善的人当然无法反驳我,但是,胡茵梦虽然巧为更正她讲的这些话,但在后来她以国民党身份为民进党助选时,却在台上谄媚群众,照说不误。我认为她太不对了。胡茵梦为国民党曾表演“大义灭夫”;又为民进党表演“大义灭父”,但在为妻为女过程中,却是又花人家的又拿人家的,这种丑恶,未免跟她的美丽太不相称了。
我和胡茵梦结婚之日,私下告诉高信疆,我说这场婚姻不会超过一年。信疆奇怪既然如此,何必多此一举?我说大概我和胡茵梦都好胜,总要把没做完的事做完吧。胡茵梦没我聪明,她以为婚姻可久,乃问道于妖僧林云。林云说你们的婚姻可维持五年。五年后,你老了,而李敖一向喜欢年轻女人,那时候你们的婚姻就出问题了。唯一化解之法是现在你们就要在卧床四角各放铜钱一枚,如此婚姻可以长久。胡茵梦听了这妖僧的妖主意,回来要我如法炮制,我拒绝了,我说我是信科学的人,一概不信怪力乱神,你怎么可以这样无知、迷信,听这种妖僧的话!我的拒绝使胡茵梦面露失望,她没有坚持放铜钱,但她认为我不爱她,所以不肯放铜钱。她为文化水平所限,无法提升到从博大高明的着眼点来欣赏李敖这种男子汉的坚定,这种不肯牺牲原则的坚定,是很可惜的。一句西方谚语说:“我们因不了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同我的结婚,正好相反——“我们因了解而结婚,倒因不了解而分开。”胡茵梦在我出狱后复出后写文章支持我,写《特立独行的李敖》,她欣赏我的特立独行,我认为她了解我,但是,最后因不了解分开了。有趣的是,妖僧林云说这场婚姻会有五年,我却三个月就给它吹了,我比林云灵得多呢!